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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职务消费监管已成为当务之急

 风临酒把2 2013-10-16

近年来,随着惩治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人瞅准了职务消费这个“空当”,无论是公务用车、公款接待,还是公务出行、公费医疗,凡是与“公”字沾边的,一律只求最贵:住酒店要五星级,坐飞机要头等舱,买礼物要最高档。专家调查显示,某些地市级领导干部每年职务消费在40万元以上,经济发达的地市则要100万元以上。

更令人气愤的是,有些官员把职务消费作为“自留地”,把公款当作自己的“零花钱”,将一些与公务活动完全无关的花销“打包”进职务消费的“筐”里,职务消费完全成为其牟取私利和贪污腐败的“遮羞布”,大到万元以上的高档电器、名牌皮包、手表,小到几元的洗漱品、袜子、卫生纸等,都曾被堂而皇之地冠以办公用品之名。

职务消费中饱私囊的行为是一种职务犯罪,它所以大行其道,是因为权力缺乏监管。职务消费缺乏明晰账单,有的单位的公车一年换几十个轮胎,烧汽油几十吨,有的单位只有十几人,办公费用就达到十几万元,光是办公用纸就高达几万元。这些明眼人一眼就看出的问题却无人监管,无人查处。单位内部不会查处,因为他们或是既得利益者,或是不知情,或是想监管却无人授权。我们一些单位的账目清单从来不对外公布,一些单位的消如同军事秘密,从来秘不示人,因为花钱的领导心中有鬼,不敢将职务消费公之于众。由于监管立法措施的缺乏和监管措施不到位,加上监管意识淡薄和监管技术的缺如,指望内部监管职务消费是否具有正当性势必登天。指望外部监管解决职务消费违法问题也勉为其难,我们的监督部门不少,外部监督分别由审计局、纪检委等单位进行,但在县一级监管者和被监管者大多是熟人,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千丝万缕的联系,监管检查大多是走马观花,另外被监管者常常收买监管人员,被查的单位请吃送礼,监管的人就成了聋子耳头。

由于我们国家的习惯思维是官管民,而不是民管官,所以我们的官员的职务消费会堂而皇之地规避监管,而在外国政府公务员的每项消费必须在网上公布,接受大众的监管,如果大众发现违规,就会及时举报,这回迫使政府官员不敢利用职务消费中饱私囊,因为如果官员利用职务消费中饱私囊,轻者丢官,重者获刑。而这种监管在中国是不可想象的,这说明真正的大众监管离我们还很远,我们要做到对职务消费的有效监管还有很长路要走。

职务消费中饱私囊在各地普遍存在,因为一些官员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所以,他们把权力当做谋私的工具,而这种利用权力获取利益的行为早已被社会认可,一些群众把利用权力谋私利的官员当做能人进行崇拜,每年考公务员的人挤破脑袋,他们不是看中公务员那点工资,而是看重公务员可以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权力红利。职务消费中饱私囊愈演愈烈还有一个原因,这就是利益均沾,当官的人人有份,正是人人有份的利益均沾才使得一些官员的胆子越来越大,他们认为法不责众,所以职务消费中饱私囊便有恃无恐。有的官员认为职务消费中饱私囊理所当然,原广东省汕尾市副市长马红妹就曾认为:“我是人民的公仆,吃的、用的都应该是公家的。”这种错误认知虽然可笑,但在官员中却很有市场。

职务消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容易成为监管盲区。管住职务消费,关键在于细化标准、强化监督。香港地区为政府部门和公务员的职务消费制定了十分详细的标准,如规定公务午宴及晚宴的开支上限分别为每人350港元及450港元,办公室地毯的使用年份不少于6年才可以更换,办公室内墙粉刷不少于4年才可以翻新。香港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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