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必修2《政治生活》笔记整理(1)公民的政治生活 1.国家的含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 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国家的阶级性即国体。历史上有四种国体,即: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同剥削阶级掌握国家政权不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是对绝大多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在我国,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广泛性不仅表现在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而且表现在民主主体的广泛性。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的、法律的和物质的保障。 附:正确理解“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与“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不够完善” “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是从民主性质即民主的阶级属性角度讲的。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大多数人的统治”,它的本质和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 “社会主义民主发展不够完善”是从民主的实现程度即民主原则和精神转化为实践的程度、状况和水平角度讲的。民主发展程度受众多因素制约,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的阶级性质、社会的政治文化、公民的素质、民族的历史传统等。 不能因为社会主义民主存在不完善之处而否认它是新型的民主,否认它的优越性。 3.民主的含义 民主是在统治阶级的范围内,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 民主与专政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但在专制国家里是没有民主可言的,民主只存在于民主制国家里,一定阶级的民主总是对一定阶级的专政。 4.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有: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第二、政治自由。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三、监督权。是指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检举、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我国公民的政治义务主要有:第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第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第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第四、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应把握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即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指的是司法守法平等,而不是立法平等)。 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坚持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 附: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在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是讲立法上的平等。 因为我国的法律只能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不能反映被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所以,在立法过程中不能对敌对分子讲平等,否则,法律就不能成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安定、保证改革开放的有力武器。但在法律执行过程中,对所有公民而言都是平等的。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要求赋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平均主义是取消一切差别,在各方面实行绝对均等,这种主张是不切实际的。 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必须反对一切特权,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 我国宪法对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是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权利的平等,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不平等。 附: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基本内容、重要内容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主要内容有: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参与社会公共管理活动;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关注我国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依法行使政治权利,依法履行政治义务,是我们政治生活的基本内容。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参与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活动,是我们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 6.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 民主选举。就选民而言,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就被选举人而言,分为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几种选举方式各有利弊,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采用等额选举。 民主决策。在我国,民主决策的方式主要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社会听证制度。 民主管理。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的途径。 民主监督。公民行使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有多种合法渠道,主要有: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此外,还有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依法有序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有序的政治参与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附:不同选举方式的区别
附:比较民主决策的不同方式
附: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
附:村委会和居委会不是政权机关 我国的政权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和暴力机关。 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只是我国基层民主的自治组织,不属于政权机关,也不属于社会团体和经济组织。 附:民主监督方式的比较
附:有序与无序的政治参与的不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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