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北京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 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的,双方当事人到全责方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全责方保险公司负责双方车辆的查勘定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赔付。无责方损失在2000元以下部分由全责方交强险进行赔付;超过2000元的部分,通过全责方的商业三者险进行赔付。全责方未投保商业三者险的,由全责方当事人自行承担。 无责方无损失或损失轻微,不要求赔偿,也应向其保险公司报案,并填写《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协议书》。 第十条 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可就近到任何一方保险公司办理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必须无条件为双方车辆查勘定损,并向当事人出具双方车辆查勘报告、估损单以及保险公司所需的理赔资料。 (一)事故车辆双方损失均不超过2000元的,双方保险公司依据查勘定损受理方保险公司出具的查勘报告和估损单,在交强险限额内,分别对各自承保车辆进行赔付。 (二)一方损失超过2000元的,受理方保险公司应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共同查勘。2000元以内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2000元的部分,根据事故责任在商业保险责任范围内按比例承担赔偿。未投保商业保险的由当事人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 第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当事人逃逸的,另一方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对投保商业车损险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案件侦破后,由保险公司向逃逸方追偿。 如果您视情况按照以上介绍的处理步骤进行交通事故的处理,不但会让之后的保险理赔工作顺利进行,还可以减少日后双方对事故责任之间扯皮情况的发生。因此对于司机来说,了解并掌握交通事故后的处理方法还是很有必要的。 ●如何更便利的理赔? 进入保险理赔阶段后,如何可以更便利的让我们了解理赔过程及理赔情况是各位车主所关注的,而移动互联的日益强化也使我们在今天可以利用手机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与操作。各大保险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手机客户端APP,而作为平安保险更是一并推出了微信服务,使手机端的保险服务更加多元化。 结语:谁都不希望驾车出行发生交通事故,而想要真正避免交通事故首先就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当然也需要我们在驾车到易发生事故路段时多加小心,并适当对易发生路段总结行车经验,尽可能的减少事故发生的几率。如果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也不要慌张,理性断责任,做好取证工作,依事故情况选择处理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而越来越多的理赔途经,尤其是利用手机软件进行理赔还是值得去尝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