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妙哉常也 2013-12-12

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材料

发布日期:2012-06-23 浏览次数: 101 来源: 监督检查司 字号:[ ]

  四川是民族大省。国务院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以来,四川结合省情,认真学习落实表彰大会精神和中央三部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把加强和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新时期新阶段推进民族团结事业的有效载体,着力丰富和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涵和形式,为四川发展稳定和灾后重建这一大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服务大局、相互促进。我们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切实做好民族团结工作,为促进‘两个加快(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加快灾后重建)’和维护社会稳定做出贡献”的要求,不断探索深化创建活动,努力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努力推进灾后重建,努力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把创建活动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民族地区民生工程建设中,纳入文明城市考核指标,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动、同落实,使创建活动与工作大局有机统一、良性互动;二是把创建活动贯穿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全过程,在阿坝州组织开展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社)创建工作,建立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涌现出了一批民族团结模范,为我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把创建活动作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的内容,使创建活动有了新的落脚点,增添了新的工作力量,形成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机制。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性工作,我们既整体谋划、全面推进,又抓住重点,落实好省委奇葆书记“抓住民生就是抓住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牛鼻子”的指示精神,相继实施一系列重大民生工程项目,满足各族群众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的愿望和要求。一是推进社会事业进步。省计划总投入70多亿元启动第二个“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着力提高民族地区教育教学质量。省拟专项投入20亿元实施《四川省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发展十年行动计划》,提高民族地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民族地区广播电视工程建设,开播“康巴卫视”,发放4万台太阳能便携式数字电视机,使不少农牧民群众有史以来第一次收听收看到广播电视,广泛接受现代信息,了解外部世界;二是实施西藏三大民生工程。三年来,累计投入180多亿元实施牧民定居行动计划,开工建设定居点1261个、村民活动中心741个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成定居房92698户,占总任务的93.3%,牧民定居“四年任务三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如期实现。向西藏广大牧民发放了10万顶新型帐篷和室内设施“九件套”。实施了西藏“9+3”免费职业教育,招收了3万多名西藏学生在内陆85所职业学校60余个专业免费就读;三是促进彝区跨越式发展。在完成彝区“三房”改造(茅草房、木板房、石板房)的基础上,制定了促进彝区跨越发展的“一个意见、两个规划”, 启动了大小凉山彝家新寨建设,切实抓好彝家新生活行动“四件套”配置工程,落实3.6亿专项资金向12万户彝区贫困家庭发放价值3000元的四件室内生活设施,2012年5月前彝家新寨建设有27591户搬进新居;四是注重散杂居民生改善。省级财政加大专项投入,推进散杂居地区“四小工程”(路、水、电、能源)建设,解决散居区农村少数民族人口的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等问题。各市也加大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民生工程实施力度,宜宾市投入1.2亿元用于13个民族乡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新增“百万元产业村”21个。眉山市41个市级、县级部门筹集资金888万元帮扶仁寿县青岗乡156户少数民族贫困户。雅安市在民族乡实施“2+1”工程(助农增收、文化建设和新村建设),促进了少数民族群众民生改善。

  (三)创新机制、学习借鉴。我们既坚持现有机制的运用完善,又着力新型举措的探索创新,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形成工作有影响、有实效的亮点。一是发挥委员的作用。进一步充实省委民族工委委员职责,把创建活动作为委员单位的职责和考核内容,形成委员单位为其他部门作出表率,带头推动创建活动的格局;二是树立示范典型。开展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社区)、和示范户评选命名活动,树立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正在建立第一批由省创建办直接联系的,由全省各行各业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人员组成的促进民族团结联络员队伍;三是提高宣传效果。把我省民族团结工作的宣传喉舌《民族》杂志纳入全省“农村书屋”工程建设,使民族团结的宣传走进全省17432个村图书室,取得良好反响;四是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立足于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搭建对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服务的基础平台,在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乡镇)开展权益保障、帮扶互助、宣传教育、促进交融、增强团结的特色活动。针对少数民族同胞就医难、购车难、“打官司难”、就业难问题,建立面向少数民族群众专门的医疗服务中心、群众购车服务中心、少数民族法律援助中心、少数民族实用技术培训中心;五是激发公众参与。我们树立多方参与,凝聚社会力量,共同推进的理念,利用各类专题活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培养群众参与精神,鼓励群众参与到民族团结活动中来,合力推动“民族团结大家办”;六是及时总结推广经验。通过召开全省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座谈会、协调民族关系经验交流会,及时总结成果、提炼和推广创建活动中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为创建活动向纵深推进打下坚实基础。同时,我们实行开放性搞创建,以兼容并蓄的精神,注重学习借鉴,吸收各省市区成功经验,并充分运用到我省创建活动的具体实践中去。

  (四)加强领导、注重督导。我省成立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市州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明确责任,形成责任体系,明确分工,纳入考核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我们以督导检查为推手,由省委民族工委、省民委牵头,多次协调组织省纪委(监察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府目标办等部门,采取综合督导与专项督导相结合,让创建活动步入常态化、规范化。运用好监督检查成果,完成好专题督导报告,报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交相关省级部门和市(州)县(区)整改,确保创建活动的每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督促,有落实。

  二、主要成效

  (一)改善了民生,促进了发展。一系列民生工程的实施,实实在在地解决了发展中的问题,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貌发生重大历史性变化,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和改善。2011年,民族地区实现生产总值1397.2亿元,增长15.1%,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1个百分点;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129.3亿元,增长27.4%;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030元,增长22.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二)增进了交流,促进了团结。一是增进了文化交流。通过举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少数民族艺术节、非遗文化节,增进了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促进了文化共同繁荣。组建了主要由少数民族组成的“四川民族歌舞团”、“双流康巴艺术团”等民间文艺团队,开展送文化下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养老院,展示了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丰富了各族群众文化生活;二是增进了干部人才交流。实施千名干部人才援助西藏行动,从省级机关和省内相对发达市县抽调1260名党政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到西藏工作2年,引进各类技能型人才和高校毕业生到民族地区支农、支教、支医、扶贫,不仅充实了民族自治地方人才队伍,改善了人才结构,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而且促进干部的互动交流和共同提高,构建了不同地区干部政治互信、思想互动、工作互帮的生动格局;三是增进了经济交流。成都、攀枝花等城市和凉山州、阿坝州等民族地区结成伙伴关系,形成全方位区域发展合作。各市还制定优惠政策,支持少数民族在本地发展,使少数民族发展领域不断扩大,经营和务工方式不断变化,出现了有较强实力的少数民族兴办的企业、公司,丰富和繁荣了城市经济;四是增进了团结互助。利用灾后重建的标志性成果、对口支援过程中援建省市所做贡献、援建人员感人事迹、“四项帮扶活动”(万名干部送温暖活动、挂包帮活动、特殊群体帮扶活动、就业促进活动)和“五项关爱行动”(走访慰问行动、教育培训行动、文化宣传行动、关爱保障行动、奖励扶助行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各民族荣辱与共、互帮互助宣传,使各民族受到“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教育。针对1万多名“9+3”少数民族学生正在不同的岗位实习、就业,开展手把手、互帮互助活动,专门安排老员工传帮带,增进了各民族成员间的交流和互助。

  (三)完善了机制,促进了稳定。一是建立了队伍。省市分别建立了法律援助、少数民族联谊会会员、民族工作联络员、民族关系协调员和志愿者服务者队伍;二是完善了民族关系协调机制。各市建立了由民族、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省主导的三州一市党委政府民族工作联席会议增设了民族地区驻蓉办事处联席会议制度,做到定期研究、统筹协调、及时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类矛盾纠纷;三是初步构建三级(市、区、社区)服务体系。在少数民族较多的市、区建立起协调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专题会,并选择部分民族工作任务较重的社区成立“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为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问题;四是建立信息管理机制。着力加强城市少数民族服务管理工作,多数市初步建立外来少数民族联系制度和少数民族人员基础信息台帐,更好的实现了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网格化服务管理。

  三、下步工作措施

  我们将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为新契机,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好会议精神,吸取各省区市的好做法、好经验,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督导,不断总结经验,注重实效、完善思路、丰富载体、生动活泼地推进创建活动;二是落实好《国家民委 民政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社区民族工作的意见》、《国家民委 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民族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社区和国企作为创建活动工作重点,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和国企民族团结工作;三是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更加注重以机制建设为基础、宣传教育为先导、民生改善为重要抓手、特色活动为载体,把创建活动往深处推、往细处做,努力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