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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公司与互联网思维

 昵称535749 2013-12-18

互联网公司与互联网思维

历哥 发表于 2013-12-18 14:19    

互联网思维

最近互联网思维这个词火了,小道君将它跟大数据,O2O,自媒体,智能穿戴一样被认为是新一代装逼用词,其本身含义也许早就被毁了。 我倒是觉得互联网思维依然是一个挺正面的词,至少如果有人说:“你全家都是互联网思维”, 我不会认为是一种贬损。至于煎饼和牛腩,吼一句用互联网思维在经营也就跟卖橘子的说甜过初恋,爽过初夜一样,都是营销手段,过度营销没什么大不了的。反倒是某二流科技媒体对那个url事件的处理方式真是low到海沟里去了。

这件事给我带来的思考就是互联网作为形容词的时候到底是一个什么概念,比如互联网公司和其他公司的区别到底在哪里。技术上来说互联网不过是一种媒介和工具,大多基于TCP/IP协议,其中用户和网站的部分基本都来自HTTP请求, 但是这类技术实现并不能直接服务于用户,必须由一些个人或者商业机构利用互联网去服务用户或者客户,这些机构商业化之后就是互联网公司。其中大部分公司通过打造一款或者产品来服务用户,比如百度的贴吧,地图,百科, 腾讯的QQ,微信, 阿里的淘宝,支付宝等。还有一部分公司依托其他平台,只是提供服务而并不开发自己的产品, 比如淘宝网商, 自媒体博主,网络作家, 这样的商业化团队所在的机构也算互联网公司。

较为传统的互联网公司也就是web 1.0时代的,是和传统公司很接近的,因为其中心化运营讲究的是通过运营团队和用户之间的沟通创造价值,无论是需求驱动还是销售驱动,都是一锤子买卖。门户网站上一篇文章,给几百万用户看一下,看了之后喜欢的人就继续追这个话题,不喜欢的人关闭浏览器就行了, b2c也是,上架一单商品,你爱就买,不爱就别地方看看。当公司核心业务是单向to b或者to c服务的时候,这个业务模式和传统业务已经区别不大了,唯一的差别就是不受地域和时间上的限制,比如商场很受营业时间、地段,备货等限制,网店则自由的多。

传统的互联网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模式也会和先下传统企业相差不大,大多公司采取外企制度,CEO,COO, CTO等包办了产品,技术和运营的决策,战略来自高层,执行是按照层级汇报的,核心高管下面有 VP,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组长等头衔,头衔对应的权力不同公司有不同的划分方法,但是汇报制度多数情况是一样的,就是向直属上司汇报,一般不能越级管理。随着公司的扩大,各个部门之间的独立性也就越高,往往一个部门的负责人可以在某个子项目中拥有决策权, 高管到后来也就负责定定计划和催促执行,不太可能抓得到一线的执行,这样就对公司的中层要求很高,如果公司的中层能力和觉悟都起不来的话,公司的执行效率就会很低下,甚至还可能滋生腐败,因为中低层员工因中心运营,掌握了很多合作方的利益,上头又离自己太远,变成了县官不如现管。

传统互联网公司的弊端在于长大了后不断变得机构臃肿,堆人现象严重,甚至趋于劳动密集型。然而和传统线下企业不一样的是,互联网的更新发展的速度是飞快的,别说保持原地不动了,你只要稍微走慢一点都立刻就跟不上节奏了。更要命的是互联网的战略卡位卡的是互相的命门,好比字谷歌退出百度垄断了流量入口后,很多家活地很滋润的公司立刻变得苦不堪言, 微信出现后也是灭了一堆看起来还算有点明星相的产品。 于是传统互联网公司一直都面临制度和结构上的调整,甚至要做一些大胆的尝试。

比如说传统公司把一些部门独立出去高速发展, 像起先的盛大文学, 搜狐的搜狗, 新浪的微博,腾讯的微信等。这些公司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仅仅为了试图分拆上市获取高估值吗?

家猪是一群没有战斗力的物种,每天懒洋洋地吃睡就行了,很少有人能想象家猪的物种曾几何时是带着獠牙可以把整颗树连根拱起的拥有怪力的猛兽呢? 家猪之所以失去战斗力是因为它的生存方式从在野外环境下捕食变为被喂养,失去了生存的压力,战斗力自然就逐渐退化了。

野猪尽管比家猪要优秀,但是野猪要想生存下来并长大长肥也是不容易的事情,稍微不注意就要丧命。 如果说创业者是野猪,大公司某个产品部门是家猪的话, 创业属于极高风险但是高回报的选择, 这也是一些对自己未来不甘心的人愿意离职出去当野猪的原因。 长期下来,传统互联网公司看到了这个问题,于是决定把家猪野化,内部孵化项目独立出去,或者用野猪家养的手法,收购好的团队进来独立运作, 总之只有跟母公司独立出来的项目, 由于激励条件优越,管理相对独立,层级较少,人员比较新,发展速度会更快。

传统互联网公司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会出现一些老化的现象, 对新兴业务非常不利。互联网尤其最近几年产品迭代和技术更新都是非常快的。到了web 2.0的时代,互联网公司又有了一层变革,从企业的制度,系统,文化乃至价值观上都有了翻新。

web 2.0其实在上个世纪就存在了,其核心是UGC,通过用户之间的互动创造更多的价值,同时将中心运营逐渐去除,节省运营力,通过无限扩大用户群体让价值翻倍增长。举个例子,如果世界上只有一部手机,那么手机是没有价值的, 有两部的时候就有一条通话线路, 三部的时候有三条通话线路, 当世界上有1亿部手机的时候,每多一部手机,新的这部手机就可能和之前1亿部的任何一部建立通话关系,那么就多了1亿种可能的通话线路,所以随着用户数量增多,玩法的可能性是无穷大的。 在互联网产品上面,社交网络就是典型的web 2.0, 去中心化运营, 官方本身尽可能少参与运营,最多就是发一下热门信息,鼓动大家关注,但是更多还是人与人之间的。 拿微信来说,微信除了每天推送你的几篇新闻外,并没有很明显的中心化运营,微信的使用基本上就是用户和用户之间的,随着使用频率的频繁,用户数量增多,关系错综复杂,微信的价值不需要通过一个很强大的运营团队一样可以做到很大。

2.0的互联网公司对应的文化、结构、制度也和传统互联网公司有了显著的不同,这些2.0的公司拒绝瀑布流, 不喜欢死板的形式化的流程, 对KPI的要求逐渐放松(运营社区的投入和效果都是难以量化的)。 拿微信来说, 马化腾并没有硬性要求每个员工拉100个好友进来, 相反另外一家公司的大佬想让旗下的12000名员工拉上百万用户作为种子用户起步,这并不是一个适合第二代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产品的管理方法。 相比之下,web 2.0的公司管理大多采用扁平化,团队小而美, 比如wikipedia, craigslist,后来这也让很多传统互联网公司采用,国内的小米, 360都是扁平化的管理方式,尽管团队不算小而美,结构依然是扁平的,这样就让执行力变得很高,高层一下子就能够到执行层面, 不需要漫长的汇报和审批时间。

新兴的互联网公司的特点在于:无论出于什么阶段,都像一家创业公司。老板可以发动全公司的力量去抓产品,抓用户体验, 又或是在运营上面造势,用营销手法去短时间内爆发式地造口碑, 整个公司的步调一致,执行力高,但是对应的就是管理结构扁平化带来的加班,高工作强度和压力。对此这些公司的解释是互联网现在都是决战模式,3年分胜负已经是慢的了,所以强度大一点也没什么关系,熬几年就出现曙光了。

相比那些传统互联网公司内部臃肿复杂的机构,部门之间互相抢资源,谁抢到了算谁的。KPI太过死板导致员工为了KPI去不择手段,甚至破坏用户体验(让你强行关注和强行发私信的公司,也不是傻子,都是被KPI逼的)。 只是这些传统互联网公司在和新贵的战斗中明显落了下风,于是只能想办法分化出战斗力强的经营小组,把家猪变成野猪。 目前看来,由于数量较少统计成功率没有什么意义,但是从产品和运营的执行力上来看,效果还是有的。

3.0的互联网公司是怎样,形态是又是什么样的呢?

传统的互联网思维我之前说了是一个中心,用户围绕这个中心获取服务,和媒体非常接近。 这些公司和软件公司以及传统IT公司的区别主要在于客户价值驱动还是用户价值驱动, 或者说是销售驱动还是市场驱动。 360这样的公司虽然收入主要都在浏览器以及游戏上,但是他们的核心还是为个人用户提供免费杀毒,一旦杀毒市场不在了,他们的金矿也就灰飞烟灭了。 而其他安全公司的收入主要在于卖企业服务,上溯十几年的话是卖产品后来是解决方案,怎么说都是软件公司,和360是不一样的。

前面文章说了1.0互联网跟媒体类似,2.0的互联网思维是去中心化,让用户自行玩起来。 用更为形象的比喻,1.0好比单机游戏,互联网起到的作用就是游戏的分发,以及大家打了分数后排一个排行榜之类的中心化运营。 2.0好比网游,这其中还分 PVE和PVP, PVE依然是有一个中心,需要用户协作, 比如机遇一些热门事件的用户评论。 2.0的PVP的形态就是完全去中心化的运营,比如人人网,微信。 这里面有一个细节是用户分级,比如 c2c 分卖家和买家, 博客分博主和访客, UGC里面内容生成者和消费者。

去中心化运营的产品多半以打造生态为目的,在打造生态的过程中,是否要用中心化运营的思路去给内容生成发力的这个问题,衍生出一种中国特色的模式,就是携程,58同城,美团这样的劳动密集公司,用人力去堆,有强大的地推团队,把商业性质的内容搬到互联网上来,形成一种web 1.5的模式,就是混杂了用户生成内容和庄家自己的内容, 这些公司非常适合当下的中国,因为体力活劳动力成本低,可以用人数去堆。

不管这个模式是好还是坏,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的就是这个模式对媒体的冲击非常大,那些专业纸媒转型到互联网的无论是杂志公司还是推荐公司,早期生活还算滋润,但是一旦被几个流量来源卡住咽喉之后,自身造血的能力就不够了, 相反用强大地推团队发展起来的公司,一是靠内容的数量,二是靠将流量导入到线下,受大平台限制较少,久而久之连长尾的部分都能把流量盘活。

web 3.0其实不应该由我来定义,有人说是SDN(软件定义网络)爆发后才会稳定下来的形态, 这点我也不否认,不过根据网络本身形态的发展,尤其是网络传输方式的演变,可以理解为多中心化,就是会有一些商业节点,作为优秀的节点发光发热,取代中心的作用,比如说大V,优秀的淘宝网商, 热门公众号写手, YY里面名讲师,甚至9158里面人气主播,这些可以作为构成web 3.0的大军,他们并不代表web 3.0的产品,但是他们代表优质的节点。

有人说这些不就是2.0里的内容生成者吗? 那是因为上面的例子我只选择了生成者,还有一种是内容管理者,他们以前可能是做导航的,做垃圾站的,或者是一些社区里面做精华帖索引的版主,他们不属于内容生成者,但是他们一样可以为用户提供价值,历史表明,这些人和内容生成者并不重叠。同理,上述的这些节点在2.0时代一样存在并且活得很好,只是他们依然受了一定的制约不能讲自己的能力做到极致。

好了,未来的互联网公司形态并不只是把2.0里面的用户分类出来,它把整个用户分工都抽象了出来,而让用户完全不受任何限制地定义自己的职责。 现实生活中每个人的职责,所有的权力其实都是浮动的,不是固定的,而且是可以自定义的,在web 3.0里面这样的现象很有可能会出现在互联网,而不是定死了你的权限,用户的权限是可以由其他用户自行定义的,好比微信中间你除了可以发图片,文字,语音之外,你还可以添加五花八门的插件,这些插件就是web 3.0的一个维度上的呈现,代表用户交互内容上无限扩展的可能。如果整个产品形态都可以自定义化的话,整个生态就会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未来的互联网公司我认为也会做出相应的改变, 无论是上班时间,还是职责分工都是围绕价值观和驱动而随时可以调节的。我在南京的时候就碰到360的技术副总谭晓生居然又是跑去校园演讲,又是去谈销售,完全不像是在搞技术的样子。 新兴的互联网公司会有更多这样的情况出来,并不是因为管理不力,而是因为当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职责可以调节的情况下,各个部门的弹性都会很好,当然这需要很多跨界能力的人才。这样的公司,文化上会更加开放,追求更高的扩展性,敢于使用众包,将整个商业生态都做到极致。

来源:人生如戏(mintshow)微信自媒体     作者:历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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