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 国土资源厅)
一、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深入开展“双减双提”专项行动,削减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质量。推进行政审批实现网上远程报批,严格执行《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和行政审批标准化、绩效、行政监察“三位一体”的管理规定,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
二、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优化用地结构,统筹安排,合理安排,重点保障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项目和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用地,其中产业项目用地不低于用地指标的60%,工业用地不低于产业用地的70%,各设区市主城区用地指标不得超过下达各市指标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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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力推进节约用地。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使用标准和河北省《主要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市、县要研究建立项目供地审核的制度性办法,建立专家库,对供地项目特别是产业项目逐一严格审核,防止粗放用地、项目圈地。落实节约用地鼓励政策,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改,鼓励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四、确保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应保尽保。科学编制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计划,开辟快速审批通道,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落实月调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考核,确保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供应。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整治。认真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完成全省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600万亩高标准基本建设任务,确保完成太行山山前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工程。
六、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上半年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成果验收,年底完成建制镇镇区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七、加强地质和海洋环境保护。着力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交通干线、河湖周边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重点抓好京昆高速、西柏坡高速两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确保取得明显成效。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实行重点海域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大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力度,有效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海洋灾害防治工作。
八、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力度。落实党政部门共同管理责任,按照“劲头不能松,力度不能减,决心要大,措施要硬”的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强力推进土地执法监管工作,该拆除的拆除,能复耕的复耕,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卫片执法检查
“零约谈”、“零问责”。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和海洋执法,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违法用海行为。
九、规范收费行为
全面清理并严格执行收费项目,不设立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收费项目,做到依法收费,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肃查处
“人情费”、“过头费”、“乱收费”等违规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