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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将用户信息提供给讨债公司 卡主告银行

 龙井普洱 2013-12-23

银行将用户信息提供给讨债公司 卡主告银行

2012年09月12日11:47闽南网廖明生我要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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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廖明生

见习记者 戴敏

本报讯 为应急,龙岩的陈先生透支了信用卡1万多元。陆陆续续还了7个月,还剩2000多元没还时,一家讨债公司竟多次给他打电话催还款,最后还跑到陈先生家里,调查他及其家人的经济情况。

陈先生认为,银行在没有告知的情况下将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给讨债公司,是侵犯隐私。为讨说法,他将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和讨债公司一起告上法庭。明日,新罗区法院将开庭审理该起诉讼。

卡主:

透支信用卡 讨债公司上门催款

陈先生家住龙岩新罗区,2007年办了一张中国银行的信用卡,使用时都有按时还款。去年3月,家里出了变故,他无奈透支1万元,虽然每月仍会还一些钱,但没再按时足额地还款。

去年10月份,一个陌生电话找上他,自称是高柏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下简称高柏公司)的工作人员,受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委托向他催款。

陈先生说,当时,他就只剩2000多元没还了,该公司却称他欠了6000多元。一月之内,还多次打电话进行催告,并要求他提供联系方式和家庭人员信息,对此,陈先生拒绝了。

没想到,去年11月4日,陈先生接到母亲电话,说一名自称是高柏公司的工作人员到家里催债。

工作人员告诉陈先生的母亲他欠银行钱的事,还详细询问家里其他人的联系方式和经济状况。工作人员还对此次谈话进行录音。陈先生的母亲为此心脏病发作,周围邻居也都知道他欠钱未还。陈先生将2000多元欠款还上后,注销了信用卡。

陈先生认为,高柏公司未经他本人允许,就派人到他家中催款,并调查他的家庭情况,严重干扰他的生活,侵犯了他的名誉权。去年12月,陈先生将高柏厦门分公司告上法庭。

经新罗法院认定,高柏公司对他进行催收,催收过程中不存在“软暴力”,未对原告造成骚扰,因此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虽然第一次诉讼失败,但陈先生仍坚持要讨个说法。近日,他以高柏公司和中国银行侵犯其隐私权为由,重新将他们告上法院,希望他们登报道歉。

银行:委托对方讨债 自然要提供个人信息

昨日下午,中国银行龙岩分行办公室的卢主任介绍,分管信用卡的“个经部”负责人出差在外。对于银行是否将催讨业务委托给高柏(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卢主任称“不清楚”,同时,他也提到,近几年来,发卡银行催收的压力日渐增大。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大部分银行都将信用卡催收业务外包给一些公司。

对陈先生所说银行将其个人信息外泄等情况,卢主任说,“主要是合法委托,而该公司又有资质,上门讨债肯定是合法的,而既然是委托,个人信息肯定要提供给对方”。

律师:是否骚扰难界定 或超出业务范围

银行将用户信息透露给委托公司是否存在信息外泄?被委托的公司催收欠款时,到用户家中是否合法?对此,福建三和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吴文都律师介绍,银行与讨债公司签订委托书,全权让其负责催收欠款,且银行和讨债公司并没有将信息公开,所以不涉及个人信息外泄。此外,如果讨债公司上门催收时没有恐吓或使用暴力,也不构成犯罪。至于讨债公司这一做法是否对陈先生构成骚扰,吴文都律师表示,目前我国的法律对骚扰的界定并不是很清楚,因此要看具体情况。

高柏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标明,营业范围包括:融资、信用风险管理以及信用卡专业化外包服务和银行卡及信贷产品催告通知服务等。福建岩风律师事务所的刘清山律师认为,该公司是否具有替银行催收欠款的资质值得商榷,“业务范围上写着‘银行卡及信贷产品催告通知服务’,从文字上理解应该只是催告和通知,没有写明可以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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