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昨晚市区查处“灯霸” 半小时20人遭罚
昨晚8时30分许,记者在市区下埔南三街路段发现,市区道路上有不少机动车滥用远光灯。被查处车辆的驾驶员中,有的是夜晚喜欢开亮灯的新手;还有一部分人是没有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在行驶过程中忘记将远光灯换成近光灯;还有一些驾驶员根本没有意识到滥用远光灯也属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
昨晚8时45分许,一辆出租车开着远光灯由新岸路驶入下埔南三街。“请问你开的是什么灯?”遇到执勤民警将车辆拦停,车内的哥显得很迷茫,直到执勤交警提醒后,他才恍然大悟,急忙伸手将远光灯关掉。“刚才忘记转换灯光了。”该的哥说,他从市区河南岸拉客回来,未能及时将远光灯更换为近光灯,他也知道市区道路上行驶不能使用远光灯,下来开车一定会更加注意。
不久又有一辆小车因开着远光灯被执勤民警拦下来。当记者询问驾驶员,是否知道在市区光线充足道路上行车应用近光灯时,他笑着说忘记调节灯光了。面对交警部门的处罚决定,他一直比较服气。“这次被扣分罚款也算是一个教训吧,以后会注意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镜头2 怕别人看不到自己开远光灯
昨晚,鹅岭南路车水马龙。在173医院路口,记者蹲守半小时即发现,途经此路的车辆车速较快,很多都开着远光灯,在绿灯时,记者紧盯着试图数一数有多少辆,结果15秒不到眼睛就花了。
“又不让按喇叭,又不能开远光灯。”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车主被拦了下来,边熄火边大声抱怨,在交警一通解释后,他接过罚单一脸自认倒霉的样子转身就走了。
同样被拦的魏先生则“认栽”,“离红灯还有几百米,我看到路口那么多车,尤其是电动车横穿马路,心里一怕就开了远光灯,结果开完忘记转灯了。”他开的是一辆捷达轿车,开远光灯因怕别人看不到他。“被抓一次就怕了,我以后肯定会注意。”
部门
“目前市区机动车滥用远光灯的交通违法行为比较常见。”昨晚,市交警支队江南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新交规等有关规定,远光灯使用有着严格规定。其中,在没有中心隔离栏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两车相遇,距离150米时,驾驶员就必须将远光灯调为近光灯。同时,如果同方向前车已开启远光灯,那么跟在后面的车辆就应使用近光灯。
“根据新交规规定,驾驶人滥用远光灯将被记1分并处200元罚款。”该负责人称,一直以来,交警部门就十分注重对车辆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行为的查处和纠正,但滥用远光灯比较难取证,有些车明明开了远光灯,等执勤民警查处时又改为近光灯,很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次集中查处,交警部门主要采取视频、拍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取证,让滥用远光灯的车辆“无处遁形”。下来,交警部门将把滥用远光灯行为的查处纳入常态化管理,并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市民声音
远光灯可致对向车辆驾驶员和行人“瞬间失明”,市民对此持何看法?“远光灯非常刺眼,滥用远光灯的行为,更是让人十分厌恶。”家住市区麦地南山庄小区的黄先生介绍,去年3月,他曾亲眼目睹一辆宝马车开远光灯导致3车连环相撞。 当时,宝马车由麦地南山庄正门驶出,准备穿过灯控直接驶入麦地东二路。这时,对向车道一辆出租车司机突然被远光灯“闪到”眼睛,在左转进入麦地南路时,不慎撞上一辆电动车,而电动车驾驶员也被远光灯“刺瞎”,急打方向时又撞上了宝马车。“滥用远光灯害人不浅,交警部门就应该好好管一管。”黄先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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