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水庙内的大小神像,都被用火焚烧殆尽,所有一切器具亦被击毁。混乱之中,村民陆福生的左掌被枪击穿。1913年春天,围绕古寺分水庙的冲突终于白热化起来。
分水庙位于上海虹口港南北分流处的胡家木桥旁,寺龄已经相当古远,在当地县志里都有记载,附近23个村庄将其作为公共财业,是大家共同信仰之所系。早在毁寺冲突之前,上海闸北第六区商团事务所就已驻扎在在分水庙内,原因不详,但从中可以看出寺院在新时代的退守。
分水庙的住持是一个尼姑,一度隐忍,但终于在闸北商团事务所的进一步压迫下爆发了。起因是商团董事长董鲤庭准备在庙内设一所小学校,要求该尼迁让。结果导致附近杨家宅等13村聚集了百余人,对此进行反抗。
按照官方说法,村民将商团事务所捣毁,市政厅为此函告闸北巡警局龚玉辉处理,巡逻队即派王世林率领巡警韩明德、袁茂卿等八人,前往该庙维持治安。“乡民误为拘捕一拥而上,将各长警围住,其时人声鼎沸无从分辨,有乡民陆福生因夺取巡土肩荷之枪,触动机关,击伤陆之手指。一时众尤愤怒,大喊巡士开枪伤人,一倡百和,将长警等揪住痛殴击伤多名。韩明德、袁茂卿两人伤势更重,即送仁济医馆医治。其余巡警突围逃出后,即请六区倪区长立传电话报告警局。龚局长即率马队、侦探队、通班长警,驰往弹压。一面出示晓谕众乡民,暂行解散。”
这个说法和村民对事实的描述存在很大差异。村民聘请庄泽亭律师在地方检察厅诉称:“分水庙是我乡公共庙宇,闸北商团正董董鲤庭、副董兼巡警局马队队长杨尉如等人,率众持械拟将该庙占去作为学堂,各乡民以事前并未通告,婉劝求免。但商团却一拥而进,将住持拘禁,庙中神像和器具捣毁一空。乡民不服,与之争论,董鲤庭和杨尉如竟喝令开枪轰击,导致陆福生躲避不及,左手等处受伤,流血不止。各乡民见如此野蛮执法,内心恐惧,遂各自散去。”
或许将两造说辞综合起来,才更接近真相。陆福生是当地农民,妻子早逝,与老母和年幼的子女一起生活。3月1日这一天,他去市集购物,经过分水庙时卷入这场冲突。陆的确被枪击伤,但他也从巡士手中夺得了枪枝。这之后,他前往美国租界捕房报告事件经过,捕头命手下先送他去同仁医院疗治,再做定夺。陆福生的确伤得不轻,子弹从其手掌洞穿而出,虽不致夺命,但医治后恐成残废。此有检察厅法医验伤报告为证。除此之外,他的左头额和左脸颊也被子弹擦伤。在同仁医院,医生称其“伤势过重,恐毒攻心”,而欲将其“手指掌锯截以保残躯”,因家属不肯,才只包扎了事,但也因此不肯伤者留院。陆福生后转入上海医院。
闸北巡警局事后表示,在分水庙内开办巿立小学校,是闸北巿议会“为普及敎育,开通地方起见”,所做的一件决议,已呈经闸北巿政厅照准办理在案。对庙产的侵占,是以所谓代议制民主的名义进行的。
巡警局未提及的是,巡警局马队队长杨尉如,同时是此前占据分水庙的商团副董,他前往分水庙维护治安,显是身兼运动员和裁判员双重身份。风波发生后,商团即派马队在庙宇守护。据闻美租界捕房也曾派捕头到场,并将商团的枪械扣留带走。
陆福生的起诉状称,董鲤庭和杨尉如等人聚众拆毁庙像,已触犯刑律第257条规定;枪击无辜,致被害人伤残,依刑律第88条和313条,应将这些现行犯“立时拘拿,毋使漏网”。
但董鲤庭和杨尉如等人并未被拘拿,反而有村民杨康康、周桂桂二人被当地初级检察厅司法警察“逮案”,经预审后“管押候补”,待提人证后处理。之所以抓此二人,是因为董鲤庭向闸北市政厅巡警局提交了一份报告,称乡民们“拟将分水庙地基方单,抵押于洋商,以图抵制。若不设法阻止,将来必酿成交涉……”这个“捕风捉影”的报告,后因乡民们拿出地基方单(地契)而被证伪。如果抵押的说法并非完全无稽,那只能说明乡民们在此事上对华商的深恶痛绝,他们宁愿与来自帝国主义西方的洋商合作。
检察厅的偏袒态度非常明显。陆福生最初要验伤并追究责任人时,检察厅以“今日适逢星期日,本厅停办公事”为由,拖延立案。而后抓人的行动,更令村民惶恐不安。他们声辩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五条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有保有财产之自由;第七款规定,人民有信教之自由。且袁世凯大总统命令内务部的通知中,也‘淳淳以保护祠庙财产为地方官之责’,既然董鲤庭和杨尉如胆敢攘夺庙产、枪伤良民,理应提起公诉。”
与此同时,他们还附带“私诉”(民事诉讼),要求对乡民们历年所经营但被焚毁的房屋、神像和器具,以及陆福生之伤残各赔偿2000元。当时亦有消息传出,未锯截手掌的陆福生因“伤势过重、寒热增加”而“不免有性命之忧”。
陆福生的诉状是其母徐氏请律师代写,她遭到了地方检察厅的“热嘲冷讽”。检察官在批示中挑刺称,诉状中并未说明徐氏是否为陆福生的儿子,“殊为不解”;在诉讼请求中,“所称被害人下有子女,亦请赔偿损害等语,殊堪发噱”。陆福生已成残疾,“母老子幼,事畜无资”,在请求赔偿时考虑这一因素,有什么可笑呢?
对于惩办凶手的请求,检察厅最后称:“本厅对于此案,现正从事侦查,明确之后,自有相当之办法。毋庸该氏代为过虑也。”言辞间有一副官老爷的作态,更重要的是,他们骨子里有对信仰佛教村民的极度鄙夷。
闸北巡警局要求乡民有意见可举代表去市政厅或警局,如在聚众庙前,则“按名饬拿,送请司法官厅从严承办”》。在通告中,他们明确指责村民“迷信胶固,无知妄作”,“不服巡警开导,实属藐法已极”,“虽各乡民等各有难言之愚隐,而本局有保护地方治安之责,决不能纵无知乡民借端滋闹,扰乱治安。”
这是佛、道教在民国初年留给很多执政官根深蒂固的落后成见。包括宗教内部都难以否认,如果再不思进取,终将被世间淘汰。上海《申报》曾连续5天,对“乡民大闹分水庙”事件做连续报道。但此后再无下文,从检察厅的态度可知结局并不乐观。百度上搜索上海分水庙等关键词,已很难找见它的现代痕迹。或许在那次冲突之后,分水庙从此已成往事?
(资料图:《申报》对分水庙事件相关报道;图片由本文作者提供)
在分水庙背后,是一连串类似的宗教之劫。宗教界所感受到的彻骨寒意,也终于促成他们抱团取暖,为保教而奔走,危机中隐藏着复兴的迹象。
(责任编辑:余江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