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2014年1月10日下午,由中国作家协会创研部、中国现代文学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联、北京磨铁图书联合主办的“从家乡到故乡——刘亮程自选集出版暨作品研讨会”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李敬泽、梁鸿鹰、阎晶明、梁鸿、孟繁华、阎连科等嘉宾出席,腾讯文化现场报道。作家刘亮程现场参与互动交流,他表示“认可万物有灵、众生平等是一个作家的基本态度,文学就是情感的交流术,作家应该有和其他事物沟通的能力,包括和牲口沟通”。谈及文字中传递的神秘和恐惧感,他认为这二者“是成就一个作家的最大财富,一个有神秘感和恐惧感的作家才能走到最后,才能把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呈现出来”。以下为实录:
写作对我来说是逍遥和拯救
提问:您作品有很多属于儿童文学或者童话的元素,您写到一个蚊子的叮咛,写到一个老鼠,非常有童趣,充满童话思维。您的写作是否受其它作家的影响?还是说是“开天眼”,完全是天赋?
刘亮程:“开天眼”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一个作家在他写作过程中可能会受到许多中外和古今作家的影响,但最后影响和启发他的是他身后的生活阅历。许多作家影响过我,但是他们对我的影响肯定没有家乡一场风对我的影响更大。我写《一个人的村庄》的时候已经30多岁,我以为自己是用成年人的视角在写作,当《一个人的村庄》完成之后我发现其实是在用孩子的心书写。“闲人”和“孩子”这两个角色决定了《一个人的村庄》最基础的东西,文中的主人翁“闲人”无所事事,整天在村庄里外游荡,扛一把铁锨从来不挖地,不关心春种秋收,只关注风来风去,云起云落,花开花谢;从来不务农,不低头种地,每天抬头看天,这个闲人关心的最大一件事就是代表全村人早早起来,站在村东头迎接太阳升起,他认为这个世界上最重大的一件事不是谁出生了,不是树长高了,不是粮食收成了,而是太阳要出来了。如此重大的事件没有人关心,没有人去迎接日出,闲人代表村民去迎接。每天太阳落山之前,闲人站在村口用自己的方式面对太阳落山,他认为此时此刻,天底下最大的事情不是改革开放,不是朝代更迭,而是太阳要落山了。闲人就关心这些“天地间的大事情”,闲人从来不忙政事,他走路的时候选择顺风走,刮西风时朝东走,风停人停,到谁家去从来不动手推门,等风把门刮开走进去,之后等风自然把门关住,就是这样一个闲人。这个闲人恰好有一个5岁孩子的内心。
8岁的时候我失去了父亲,有过一段非常不幸的童年。当我写完《一个人的村庄》之后,我发现我的内心快乐无比,我通过写作拯救了自己,靠写作成功地修改了自己不幸的童年。当我通过写作回到那个小村庄的时候,回到刮过村庄一场又一场风的时候,回到那个村庄的早晨和傍晚、阴天和雨天的时候,我发现那些曾经有过的生活苦难都被这些自然的生活信息所遮蔽。我让自己变成一个快乐的人,成为一个内心充满欢喜的人,而不是一个诉苦的人。我通过这本书的写作把我个人苦难消化了,把我个人沉重的生活放下了,我让我的童年像云朵一样飘起来,像一只蜻蜓飞过一个村庄,写作对于我来说是逍遥和拯救。
文学是往后看,经历第二次人生
提问:《一个人的村庄》这本书写很久了,那个时候您的理想状态是当一个“闲人”,你沉醉在那个世界独自凝视它。这么多年你的生活发生了很多变化,回顾这一路,现在您自己又是一种怎样的状态?
刘亮程:其实写《一个人的村庄》时候,我已经离开村庄在乌鲁木齐打工。《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在乌鲁木齐打工期间回望我的乡村生活而写的,我花了长达十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之所以要塑造一个闲人是因为我的童年太忙了。我8岁先父不在,我开始当一个劳力干活,打柴火,抓猪草,各种各样的事情。忙碌的童年印象让我想当一个闲人,想当一个懒人,想当不劳而获的人,想当每天躺着只想事不做事的人。在《一个人的村庄》中,我成功塑造了这样一个人。我现在终于获得了一个“闲人”的生活,到新疆作协以后不用上班,整天待在家里看天,想以前的事情。我觉得我的文学之路可能就是一场回望,我认为好的文学都是在往后看,而不是往前看。当我们经历一段生活回望它的时候,仿佛是在经历第二次人生,人世间所有经历回来,我们仿佛重活了一次,文学是我们在世间找到第二次滋味,我们活出另外一个味道,这种味道叫文学的味道。
我50年时光在我的文字中活出了一种味道,这种味道是我通过文字呈现给大家的,一个人对人世间的又一次抚摸,对短暂人生第二次回味,这种回味更重要,更加令人信服。我通过文字又一次走过人生,又一次回到我的童年,把孤苦、没有父亲的孩子从童年的阴影中带了出来,带到了今天,所以我今天非常快乐,这一切都是文字在帮助我,它让我有了这样一次机会。假如我不从事文学的话,我不会完整回味自己的童年,不会再度抚摸自己的人生。
文学是情感的交流术
提问:在您的文字里对物的描述更多,对人的关系描述却很少,而在李娟的作品当中有很多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描述,是否可以理解这是您个人性格的骄傲所致?您如何考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刘亮程:我写了那么多的植物和动物,却很少写人,并不是我和人没有感情而对牲口感情更深,直接的背景是我小时候居住的村庄里面牲口比人多。在路上,往往过去三头牛才能碰到一个人,地上牲口脚印很多。把人放下关注牲口,关注这些人之外的这些声音是我写作的姿态和个人的兴趣,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关注点,都有自己认识世界和生活的一个孔道,而我选择了这样的一个孔道。我认为万物有灵,众生平等,这应该是一个作家的基本态度,作家应该有和其他事物沟通的能力,包括和牲口沟通,文学就是情感的交流术。这种能力在萨满时代就已经开始,萨满通过成套自己体系的语言和天地交流,与天地间的万物交流。那个时代人们有可以和人之外非生命交流的语言方式,后来这种语言体系被作家继承,被艺术家继承,归结为文学艺术。
文学艺术需要完成的就是这样一种责任,假如一个作家有心灵的话,他应该知道和感应到其他事物也是有心灵的,尘土是有心灵的,桌子是有心灵的,如果我们自己没有心灵,或者我们只有心没有灵的话,我们无法感受其他事物的灵性。一个作家不仅仅要有心,他的心必须要灵,只有一颗灵的心才能与其他事物沟通、对话,去呈现它。我们中国人讲的空灵,也叫灵感,这些都和“灵”有关系。
神秘感和恐惧感是成就一个作家的最大财富
提问:你作品中很少用概念表达自身的哲学思考,在你的文字中我们能够感到强烈的命运感和内心的恐惧感,还有一种神秘感。您如何阐释?
刘亮程: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我觉得恐惧感是我们在童年获得的最大财富,我们只有在小的时候才能获得一种感觉叫“恐惧”,与生俱来的恐惧。我认为作家都是见过“鬼”的人。我们小时候有意无意中都曾经和“鬼”相遇过,尤其在村庄的世界中。鬼这种无形之物的存在让我们感觉到生活不是这样的,不是你眼睛所见到的,不是你白天交往的这些人,夜晚发生的这些事,鬼的出现让我们从小就知道,这个村庄中除了眼睛所见,我们所经历的这些事物,还有一种看不见的生活,不为我们感知的生活,这种生活我们把它称之为“鬼”,这些我们看不见的,琢磨不透的,又时常为之恐惧的东西我们称之为“鬼”。很多人小时候都见过鬼,鬼让我们的生活变得不一样,让我们的生活有了神秘感,神秘感和恐惧感是成就一个作家的最大财富,而这两种感觉恰好是在童年生活中可以给予你的,他让你把这两种观念建立起来,有了这两种感觉,以后无论你写什么,你都不会简单地去对待你所写的事物,你不能说我这样就可以把生活理解到头,不是的,这段生活中还有鬼,还有一个神秘的东西。许多作家的文学作品中我们看不到“鬼”的存在,看不到神秘感的存在,他认为现实在他掌握之中,他可以把一切呈现得清清楚楚,但是我们心中的“鬼”还没有,那个东西还没有出现,那个东西曾经有过,在我们幼小的心灵中看见过它,后来忘记了,我们无法呈现它了,从写作生活中删除了,但是它确实存在。我相信一个有神秘感和恐惧感的作家才能走到最后,才能把人性中最本质的东西呈现出来。
《在新疆》:新疆是一个远方,触不可及
提问:您曾经提到过新疆是一个容易被误解、被猎奇的地方,在《一个人的村庄》中人物都是虚化的,但是您的新书《在新疆》中却有您与当地人逛街的场景,为什么出现这样的转变?
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是我围绕自己在北疆小村庄生活而写出来的一部作品,《在新疆》中却涉及到新疆的南北疆(地域),涉及到了许多民族和不同风俗中生活的人们。我一直认为文学和民族也有关系,在文学中我们最应该出现的形象是人,应该把民族的内衣脱掉,把文化修养删除,用一个赤裸裸的人面对自己的人生,面对全部生活说话。
但是到写《在新疆》的时候,我发现许多东西是我无法回避的,我把《在新疆》总结为我和新疆的一场相遇,新疆如你所言确实是一个很难琢磨的地方,我在新疆生活这么多年,我不能说我知道新疆(的全部),我生活在新疆,依然感觉新疆是一个远方,如此遥远,不可触摸。她是孤悬的,从地理上看,新疆孤悬塞外,是特殊的空间。游人们看到的只是风景风情的新疆。大家在新疆走一圈看到的都是风景,接触到的都是歌舞风情。因为你走不到新疆生活中去,你没有时间去进入新疆人的生活,大家仅限于跟着风光和风情走。从来不屑于到更深层的新疆民间去体验他们的生活,去过哪怕过一天或者半天新疆人的生活。一个地方的真实生活往往被风情和风景所遮蔽,让它变成另外一个样子,被修改了。我希望你有空在新疆多待一段时间,生活一段时间,你就知道什么叫新疆了。
提问:能否谈谈您最近的写作动向?
刘亮程:我正在写一部和新疆历史有关的长篇小说叫《捎话》,故事大概发生在11世纪初,那是新疆历史上最重要的一个时期,那个节点正好是新疆伊斯兰教和佛教交锋最激烈的时期。于阗佛国和喀喇汗王朝经过近百年的宗教战争,最终伊斯兰教取得了胜利。伊斯兰教通过武力逐渐取代佛教。我觉得要想了解新疆就要了解新疆的历史。现在新疆只是漫长的一千年、两千年新疆生活的必然结果,我们并没有改变多少,所以这部小说回到一千年前,为大家呈现那个时期的新疆面貌,长达一百年的宗教战争,以及这期间人的生活和命运。
提问:能否分享您个人阅读体验与写作的关系,或者你对有文学梦的年轻人想说的话。
刘亮程:我并不是一个太爱读书的人,我读的书或许都没有你多,但我觉得一个人读书不在乎数量的多少,关键是要读透,读进去。如果读透、读进去了,一本书胜似千万本;如果没有读进去,读千本还不如读一本。除了读书之外,我觉得还是要花更多的时间去看看天,看看地,去读书本之外的东西。对于写作来说,最后起作用的可能不是来源于你在书中所学的东西,而是源于你在大地上看到的东西。
故乡不曾失去:不管你漂泊到哪儿,老家记着你
提问:中国城镇化发展特别快,乡村的没落让人心痛,您如何理解?
刘亮程:我和你的看法(或者说我和很多人的看法)可能并不一样,我并不认为中国乡村已经没落了,我也不认为大家谈的危言耸听的状况在全国范围普遍出现,很多人只是看到城市周围的乡村在被一片一片的开发商侵占,但是离城市更远的乡村依然大面积地存在着,乡村文化依然在那些偏远的村庄里面完整保留着。
十年前,我和母亲去过一次我的老家甘肃酒泉,那个村庄也是规划过的,道路笔直整齐,一家挨一家,但是推开门,你会看见儒家体系完全地存在每一户人家中:推进去是照壁,然后是堂屋,祖先的灵位供奉在堂屋里,大人和小孩居住分得清清楚楚……你发现儒家文化在村落的每家每户按照这样的方式存在着,不论是有十间房子的人家,还是只有两、三间破土屋的人家,都有堂屋并供奉祖宗的灵位。
在回老家期间,我的叔叔带着我去上祖坟(一路介绍、絮叨):这是你的太爷(的祖坟),你的太爷前面的祖先就只剩下灵位了,你太爷后面是你的爷爷,后面因为你父亲到新疆去,埋在新疆了,你父亲的位置就空下来,然后你父亲后面就是你。一句话说让你什么都明白了,这就是家乡,故乡。它给你留了一个地方,不管你生的时候流浪他乡,走到哪去,但是老家记着你,把那块地方给你留着,这样的地方是温暖的。
回到我们今天主题,为什么“从家乡到故乡”?我们每个人都有“大地上的家乡”和“内心中的故乡”,当失去家乡的时候,当你家乡坍塌的时候,你带着你的故乡远走他乡了。故乡是我们的身体,我们自己的身体就是故乡。我们不要因为乡村文化败落了,乡村的风俗没有了(而颓废),真正留下来的是人,我们内心怀揣的故乡是在那的。无论我们走到哪儿,家乡、故乡赋予我们东西已经被我们安全地带出去了,我们按照故乡给我们的东西在生活。在大地上衰败的,被毁的是破土墙和风俗,但是家乡塑造了我们的血肉,塑造我们内心的敬仰,塑造我们为人处事的方式,当我们一直按照家乡和故乡的方式生活,我们已经成功拯救了家乡,成功地完整守护着内心的家乡,不曾损失。谢谢!
刘亮程简介:
刘亮程,1962年生,新疆沙湾县人。种过地,放过羊,当过十多年农机管理员,现任新疆作协副主席,被誉为“乡村哲学家”和“20世纪中国最后的散文家”,是继沈从文、汪曾祺之后,当代作品最经典、最常销的乡土文学作家。
著有诗集《晒晒黄沙梁的太阳》,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在新疆》及长篇散文《虚土》,长篇小说《凿空》等。《鸟叫》《我改变的事物》《对一朵花微笑》《寒风吹彻》《今生今世的证据》等多篇作品入选内陆和香港小学、中学、大学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