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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制度让百姓吃了定心丸

 wyk1014 2014-01-15
     ■幸福人物

    市民刘书兰和农民刘炳胜如今不再害怕住院治病

    医保制度让百姓吃了定心丸

    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想必是很多人的美好心愿,市民刘书兰和农民刘炳胜也不例外。2013年,他们都因病住进了医院,并为此花费了10万多元医疗费。因为他们分别参加了城居医保和新农合,两人都享受到了报销待遇,两人坦言:“有了医疗保障,人人都能看得起病。”

刘书兰在家里使用助步器材锻炼。

    怕花钱不愿住院治病

    “多亏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要不然,像我们这样的普通家庭怎么能承受得起巨额的医疗费用?”每每提起城镇居民医保的好处,61岁的刘书兰和老伴儿都会如此感慨。

    事情还得从2004年说起。这一年,原本身体还算硬朗的刘书兰生病了,两条腿半月板出现了不同程度损伤。“咱老百姓都有个习惯,不管有什么病都愿意扛着不愿意去医院。”刘书兰说,当时也是因为这个想法,她一直忍着不动手术,只靠着药物进行保守治疗。

    随着年龄的增长,刘书兰的病情逐渐恶化。进入2013年夏天,她的两条腿疼得几乎不能走路。随后,一家人将刘书兰送到文登整骨医院,医生建议其赶紧动手术。

    动手术就要花钱。此前,刘书兰也曾私下向医生打听,得知换一个半月板所需要的费用在6万左右,她一听就不干了。“要花这么多钱,心里很舍不得。别说要拿10多万元治病,就是拿个3万5万的也不容易。”刘书兰说,她和老伴儿都是普普通通的市民,早前,她和老伴儿就都没有工作,这几年的积蓄也不多,一旦动手术,这笔巨额治疗费用还是个问题。“虽说女儿有工作,可一想到要让女儿有这么大的经济负担,我心里就难受得要命。”她说。

    不过最终,刘书兰还是到医院动了手术。

    手术费报销了6万

    “真没想到,城镇居民医保派上了用场。”1月7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来到刘书兰家中。此时的刘书兰还在康复阶段。不过,她的精神状态不错,谈及自身的经历,她很快就打开了话匣子。

    “谁都不愿意生病住院,但是真到了这一步也是无奈之举。但医保政策却给了我们最好的保障,减轻了我们的负担。”刘书兰坦言,当初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时,工作人员就向他们一家介绍过报销标准。不过,因为从来没住过院,这次治病究竟能报销多少,他们心里都没有底。

    2013年12月24日,在医院住了20多天的刘书兰顺利出院,花费了近16万元,在符合报销规定的医疗费内,医院为她报销了6万元医疗费,其余由她个人负担。得知这个消息后,刘书兰一家舒了一口气。

    “一想到医保给报销了6万,我这心里还是很高兴。咱不说别的,要是没参保,这6万元还不得自己个人负担?”刘书兰和老伴儿连连表示,医保政策帮助了他们一家,让他们减轻了经济负担。

    刘书兰说,以前,她最喜欢做的一件事情就是出门逛街。可因为生病,她已经有大半年的时间没出去了。“等完全恢复了,我一定要好好逛逛街,我也相信自己很快就能恢复。”她信心满满地表示。

    不再担心治病住院

    “正是因为有了医保做保障,我们这些普通人才不再担心治病住院。”采访中,刘书兰这样说。

    事实上,和刘书兰一样有如此幸福感触的还有农民刘炳胜。刘炳胜是荣成市人和镇东邵家山村村民,去年12月的一天,刘炳胜患上了急性心肌梗塞。

    要保命,刘炳胜必须立即动手术,而手术费用将突破10万。“我的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平时也没啥积蓄,根本拿不出10万元。我们也没敢跟他说需要这么大一笔费用,就怕他担心,不利于治病。”刘炳胜的女儿刘红岩说,“听很多人说,参加'新农合’有用,我们也寄希望在新农合上,希望能多报点。”

    父亲出院后,刘红岩赶紧带着相关单据到靖海卫生院办理报销手续,没想到这一下就报销了近5万元。尽管刘炳胜一直不知道自己这场大病到底花了多少钱,但从女儿口中得知报销了一半费用后,老人也开心极了,“新农合是咱们的'护身符’啊!”

    “咱医保制度越来越好,现在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咱农民也和城里人一样了,相信未来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能享受到的实惠会更多了。”提及未来居民医保制度的发展,刘红岩的话语中充满了期待。
 

在市中医院住院收费窗口,市民正在办理入院或出院手续。

中医院药房工作人员在为患者取药。

    ■幸福画卷

    城乡居民医保全面提标

    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20类大病最高报销20万元,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新农合按照70%比例补偿……这一组民生数据,反映了我市201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2013年以来,我市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280元,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大病报销比例达到70%;全市城镇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7.1万多人,参保率99%。

    2013年12月初,我市出台《威海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这也意味着,我市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初步建立,城乡居民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2013年以来,我市新农合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65元,其中个人缴费70元,各级财政补助295元。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成效明显,20类大病最高报销20万元,政策范围内的费用新农合按照70%比例补偿。全市共有12052人次参合患者享受到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医疗总费用13600.7万元,新农合报销7121.4万元,大病保险补偿2298.7万元,减轻了参合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记者 王雪云

    ■幸福蓝图

    全面推进居民医保制度实施

    “以前也知道医保制度好,但没切身体会,通过这次变故,确实感受到了政策的惠民。”说这话的是市民吴海全。

    2个月前,吴海全因突发事故受伤不得不住进了医院。住院期间,吴海全共花了3.7万元,其中医保报销了1.4万元,个人负担了2.3万元。“咱老百姓也没啥大的期盼,就希望新的居民医保制度能更多地向大病患者倾斜,报销比例再高点。”吴海全说。

    “岁数一大,就容易生病,老百姓都希望能有更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保障我们的生活。居民医保制度开始实施了,相信未来我们的医疗保障水平还会越来越高。”经区桥头镇黄金庄村民林均茂满怀期待地表示。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整合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政策的实施,意味着城乡居民将享受到更高层次的医疗待遇。

    “今年将突出抓好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工作,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作为2014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继续健全完善各项配套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抓好参保缴费、待遇享受、便民经办、基金管理等工作,确保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顺利实施,让更多的参保患者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险制度的普惠性。同时,我市也将继续探索提高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大额医疗费用救助年度支付限额,切实解决患大病人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让更多的大病患者不再“望病兴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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