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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群众工作法

 不惑之人 2014-01-17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在深入实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新形势下,我县探索创建了“1+3”群众工作法,实现了党的群众工作新传承。
    “1+3”群众工作法的基本架构:构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一个平台——群众之家,建立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三项机制——民情下访、民事代理和民生在线。
    “1+3”群众工作法的基本内涵:基础是平台建设,关键是健全工作机制,核心是走群众路线,本质是为人民服务,要求是务实高效,保障是简政放权,目标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一、建设群众之家
    具体内容:在县、乡镇、社区、村和农场,分别建立群众之家、居民之家、农民之家和农工之家,实现群众之家全覆盖。
    工作要求:在群众之家设置休息区、办公区、活动区、娱乐区等功能区域,在乡(镇)村群众之家,设定远程教育、技能培训、信息传递、休闲娱乐、民事代理、矛盾调解、帮扶解困、合作经营、法律维权等职能,做到来有接待、问有答复、事有人管、困有所帮,不断增强群众之家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做好群众工作,既是能力问题,也是感情问题,最根本的还是感情问题。1+3群众工作法要求我县干部大下基层,知民情解民意,与群众拉近距离,增进感情。
    开展民情下访具体内容:县直部门包乡镇,县乡村三级干部包屯包点联户,构建县乡村三位一体的网格化管理新机制。建立健全问题收集、整理、处理和反馈工作流程,实行分类处置、分级处理,采取现场办公、下访服务车、下访服务日等形式,真正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工作要求:实现民情下访全员参与、全面覆盖,畅通群众意见和诉求渠道。健全民情日记、民情档案盒民情联系卡等制度。县直部门要采取定期下访服务、上门服务和代办服务等方式,切实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实现感情连到家、意见听到家、问题寻到家、信息送到家、工作做到家、实事办到家的目标。
为了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我县建立了民事代理代办机制。
    实行民事代理的具体内容:在自然屯和居民小组设立代理代办点、受理员;在居民之家、农民之家和农工之家建立代理代办站、专职代办员;在乡镇群众之家建立民事代理代办中心,村代办员在集中办公日统一到乡镇办理;需要县直部门办理的,由乡镇代办员及时到县群众之家办理,从而构建县乡村屯四级代理代办网络和服务体系。
    工作要求:本着帮忙不添乱、代办不包办的原则,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和干部能力,从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经济发展等四个方面,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科学合理地纳入代理范围,完善受理、代办、帮办等服务措施,构建科学高效的全程服务体系。
 为了利用好现代办公方式,切实方便群众,我县搭建了“民生在线”网络平台。
    构建民生在线的具体内容: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进一步开展清权确权工作,精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流程,简化办事手续,缩短办事时限,下放审批权限,取消不合理收费,在民生在线网络平台公示。把群众之家设置及服务项目、民情下访包屯联户基本信息、民事代理网络设置等信息在网上一并公示,方便群众查询,打造阳光服务。
    工作要求:实行网上办公,乡镇或个人通过民生在线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用户、填写个人资料,在线申报审批事项,县乡(镇)群众之家相关业务窗口依据业务审批工作流程,按照受理、勘验、审批等环节在规定的时限内给予办结,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审批,为群众提供远程服务,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推行“1+3”群众工作法,是我县破题党的群众工作、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创新之举,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和领会这一工作方法的深刻内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科学运用。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勤勉敬业,扎实工作,全力完成“1+3”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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