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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疆域图

 博览古今天下 2014-01-17

明末时后金图

后金(1616年—1636年,或称后金汗国)是出身建州女真的努尔哈赤在满洲(现今中国东北)建立的王朝,为清朝的前身。明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国“金”或“大金”。史学界一般统称为“后金”,与12世纪时的金相区别。至其子皇太极1636年改国号大清,后金共历21年,两位君主。后金一名不见清人记载。普遍认为以“金”作国号乃为表明承袭完颜氏之金。也有人根据《朝鲜李朝实录·光海君日记》记载,认为“后金”的名称是从朝鲜传入明朝。此外,还以地名“建州”和族名“女真”称呼后金政权。

中文名称

后金

简    称

所属洲

亚洲

首    都

赫图阿拉→沈阳(盛京)

主要城市

沈阳

官方语言

满语

政治体制

君主专制政体

国家领袖

努尔哈赤、皇太极

主要民族

女真

主要宗教

佛教

建国时间

1616年

国名更动

1636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

范    围

中国东北,亚洲远东地区

明代东北奴儿干都司辖区图

1

简介编辑

满族是女真族的一支后裔,一直居住在中国东北。明朝永乐时,明朝欲压制北元残余势力,于是明朝在中国东北一带设立远东指挥使司,开始著手控制女真部的各个部落。由于南宋时期女真族完颜阿骨打建立了金,所以作为女真的后裔建立后金。

明亡清兴

明亡清兴建州女真族猛哥帖木儿(努尔哈赤六世祖)时为明朝建州卫左都督,北方的部族势力强大,南下压迫建州。猛哥帖木儿被杀,建州部被迫南迁,最终定居於赫图阿拉。[2]

南迁后,建州部与中原地区来往密切,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经济繁荣,八旗制度随即建立,而此时正是努尔哈赤担任明朝建州部首领。1583年(明万历十一年)努尔哈赤袭封为指挥使,以祖、父遗甲十三副,相继兼并海西四部,征服东海女真,统一了分散在满洲地区的女真各部。[2]

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建州女真族的首领努尔哈赤统一了分裂的女真各部,建立起后金政权,定都赫图阿拉(今辽宁省新宾县),割据辽东。改元天命。[2]金国看到明王朝政治日益腐朽,边防日益废弛,就一再向明朝发动进攻,占领抚顺等地。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称汗,建立大金,改元天命。

1618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公布“七大恨”的讨明檄文,开始公开起兵反明。[2]

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明政府派杨镐为辽东经略,调集军队八万八千多人,号称二十四万,分四路进攻后金,想把金一举征服。努尔哈赤集中六万兵力,在萨尔浒(在今辽宁省新宾县西面浑河南岸)把明军打得大败,使明军死亡将领三百多人,士兵四万五千八百多人。

1621年(明熹宗天启元年)三月,后金军又先后攻下沈阳、辽阳,占领辽河以东大小七十多个城堡。努尔哈赤把都城迁到辽阳,并且继续大败明军,占领了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县),形成对山海关以内陆区的威胁。

1626年,努尔哈赤在宁远战役中被明军的大炮打伤,去世后,爱新觉罗·皇太极即位。[2]

1636年(明朝崇祯九年),皇太极改国号为“大清”,年号崇德,“大金”国号停止使用。清朝正式建立。[2]

2历史编辑

建州女真的兴起

明朝后期,在中国东北长白山西麓,松花江和辽河流域一带,一个少数民族——建州女真族在这里兴盛起来。女真人一直居住在中国东北,后分为三部,其中一部最为强大,该部明代时称为建州女真,即今中朝边境的长白山一带。明太祖时,明为包抄和压抑北元残余势力,于是在满洲一带设立远东指挥使司,开始着手控制女真部的各个部落。明政府先后将建州女真分成三个卫,总称“建州三卫”,其首领大多为女真部族的领袖。[3]

明朝奴儿干都司

明朝奴儿干都司

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儿(努尔哈赤六世祖)时为明朝建州卫左都督,北方的部族兀狄哈势力强大,南下压迫建州女真。猛哥帖木儿被杀,建州部被迫南移,最终定居于兴京,并并入建州卫。[4]

南移后,建州女真部与明朝交往密切,建州部社会生产力得到提高。1570年代,建州右卫王杲沿边作乱,被击斩后,儿子阿台继续和明军对抗。辽东总兵李成梁又发动攻击,向导觉昌安和儿子塔克世在混战中死亡。这场战争使“建州三卫”瓦解,部落零散,各自为政。而此时正是塔克世之子努尔哈赤任明朝建州部首领。1586年(明万历十四年)努尔哈赤被明政府袭封为指挥使,以祖、父遗甲十三副,相继兼并海西女真部,征服东海女真部,统一了分散在满洲各地的女真各部。八旗制度亦在此期间建立,成为后金的一种社会和军事组织形式。至1605年(明万历三十三年)时,已对内称建州等处地方国王。[5]

此后,努尔哈赤的内外联系更为频繁。内外发布政令、布告,记录各项公务事宜等,都是借用蒙古文或汉文来完成。女真人虽有自己的语言,但此时并没有自己的文字,故给日常交流带来诸多不便,而且由于缺乏懂蒙古文的人使得上下难于沟通。因此,努尔哈赤决心创制自己的文字--满文来书写满语。1599年(明万历二十七年)二月,努尔哈赤下令借用蒙古文字编制满文。[6]

建立后金

1616年(明万历四十四年),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

女真人

女真人(今辽宁省新宾县西老城)称汗 定国号“金”,改元天命,两年后(1618年,天命三年,明万历四十六年),努尔哈赤公布名为“七大恨”的讨明檄文,起兵反明。1619年(天命四年),后金与明的第一场关键战役--萨尔浒之战爆发。明神宗任命杨镐率领四路明军合击后金军,准备直捣后金大本营赫图阿拉。四路军的主帅分别为山海关总兵杜松、辽东总兵李如柏、开原总兵马林和辽阳总兵刘铤。然而,明军情报却泄露给后金军,使后金军早有准备。结果努尔哈赤采取集中兵力、各个击破的方法,以少胜多大败明军,从而改变了辽东的战略格局,使得双方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的转折。此后金采取主动出击的方针,而明朝相对于后金处于被动局面。

1621年,努尔哈赤于三月十三日率重兵围攻沈阳。沈阳城很坚固,而且埋伏火炮,故易守难攻。但由于城中降兵叛变以及金军不断加强兵力,金军终攻克沈阳城。同年,后金军还成功攻取辽阳,并下令迁都辽阳。1625年,后金又决定迁都沈阳,并改沈阳为盛京。

努尔哈赤于1626年攻打宁远,是为宁远战役。然而宁远在明军将领袁崇焕的防守下久攻不克,后袁崇焕采用红夷大炮,击退金军进攻,努尔哈赤身患毒疽,不久逝世。第八子皇太极在一场权力斗争获胜后继位。由于东边的李氏朝鲜亲明,而且明朝作战时常有朝鲜兵参战,皇太极遂以此为借口下令攻打朝鲜,使得后者降伏。这场战争在朝鲜历史上被称为“丁卯虏乱”。此时山海关外,明政府只剩下锦州、宁远、松山三个据地,其他已成为后金汗国的领土。明军将领袁崇焕因“咐托不效,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顿兵不战。及至城下,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又潜携喇嘛,坚请入城”罪名被处以碟刑。从此后金基本控制了关外。不过,由于朝鲜王朝之后仍然奉行亲明政策,皇太极于十年后再次下令进攻朝鲜,最终迫使朝鲜屈服并成为其属国。这场战争在朝鲜历史上被称为“丙子虏乱”。

统一漠南蒙古

十七世纪初,建州女真兴起于赫图阿拉(今

清太祖努尔哈赤

清太祖努尔哈赤辽宁新宾),控制了女真各部。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努尔哈赤创建后金,并逐渐向内蒙古草原进行扩张。蒙古察哈尔林丹汗(虎敦兔汗)雄踞一方,也有重新统一蒙古的雄心。位于后金和察哈尔部之间的科尔沁六部和喀尔喀五部,成为双方争夺的重要对象[7]。 后金即与漠南蒙古(即今内蒙古)察哈尔部发生一些小规模军事冲突。不过直到此时,由于之前后金的羽翼实力尚未丰满,努尔哈赤不敢同时与明朝和漠南蒙古进行两线作战。萨尔浒战役大获全胜后,金军继续攻击明朝驻守的铁岭,大伤元气的明朝此时不得不向末代蒙古大汗林丹汗求援,并给予蒙古以经济方面的好处。于是林丹汗急派内喀尔喀五部、科尔沁部率军万余人驰援明军,当蒙古援军抵达铁岭时,努尔哈赤已攻陷铁岭,在数量占优且士气高涨的后金军的攻击下,蒙古军战败。铁岭、沈阳之战的失利使林丹汗的势力退回到漠南蒙古境内[8]。

明末时期的后金

明末时期的后金

科尔沁部部长明安和喀尔喀部的锡伯、卦勒察两部曾参加反建州的九部联军,失败后科尔沁部嗣部长奥巴首先服于大金。林丹汗率部逾兴安岭攻奥巴,被后金军败于赵城(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境内)。喀尔喀五部中的锡伯、卦勒察两部也先后为后金和林丹汗攻灭,其余巴林、翁牛特、扎鲁特三部亦相继臣服于后金。后金还诱使作为察哈尔东部前锋的土默特、敖汉、奈曼、喀喇沁四部离林丹汗而附已,林丹汗势力日削[7]。

皇太极即位后,决定在南下入关之前解决蒙古这个后背隐患,以避免重蹈金朝的覆辙。为消弱林丹汗的势力,皇太极对蒙古各部采取联姻、劝诱、征讨一系列软硬兼施的策略。而且由于林丹汗后期在西藏红教喇嘛沙尔巴呼图克图的影响下皈依红教,引起信奉黄教的蒙古蒙古众多部的不满,使得这些部落开始疏远林丹汗。同时,在后金军的优势武力打击下,漠南蒙古各部逐渐瓦解。林丹汗虽组织力量抵抗,但其下属已逐渐离心离德,纷纷向后金投降。3月皇太极决定亲自对林丹汗进行最后一次决定性的征讨战。在后金军压境之下,林丹汗撤退到漠北蒙古喀尔喀部,然而喀尔喀部不愿接纳他。在皇太极的追击之下,林丹汗只得西逃,在此期间部下不断为皇太极的追兵所收拢。

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后金兵大破林丹汗于锡尔哈、锡伯图、英汤图一带(今内蒙古林西至克什克腾旗一线),林丹汗势力被逐出西辽河流域。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后金大汗皇太极会同归附的蒙古各部大举进攻林丹汗。后金军冒雨西进,越兴安岭至达勒鄂漠(今内蒙古克什克腾旗达来若尔)。林丹汗不意敌军突至,渡上都河西奔,部众沿途散走十之七八。林丹汗逃至喀喇莽乃(今内蒙古商都),闻追军将至,仓猝走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又西渡黄河而南。后金军在追击中飞

清朝前期统一战争

清朝前期统一战争骑散发布告,瓦解察哈尔部众。皇太极进归化城后,兵骑四出,俘获甚众,土默特余部亦降于金[7]。

至1634年,林丹汗逃至大草滩(今甘肃境内)一带安营扎寨,但在此因病去世。林丹汗去世后,其势力加速走向崩溃。第二年(1635年),林丹汗之子额哲归降皇太极,并献上据说是当年元顺帝离开中原时带走的传国玉玺。漠南蒙古遂被并入后金版图。

皇太极于次年(1636年)在沈阳称帝,上尊号“宽温仁圣皇帝”,改国号为大清、改族名为“满洲”,改元崇德。大金汗国遂为大清帝国所取代[9]。

3政治编辑

金军攻占辽东的广大地区后,努尔哈赤在辽东推行一系列残暴落后的弊政,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项。

强令剃发

女真族与广大汉族在发式上有很明显的差别,汉族蓄满发,女真族留辫发。努尔哈赤把汉族改变发式、剃去头发作为其归降后金的标志,因此,他每攻占一个汉族聚居的地方,就下令汉族“剃发”,即剃去前半部头发,后半部依照女真族(满族)的习俗削发垂辫。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袭破抚顺,不仅李永芳剃发投降,而且“抚顺被虏军丁八百余人,又尽髡(古代剃去男子头发的刑罚,这里指代剃发)为夷……” 后金军攻占辽阳以后,大肆推行剃发的命令,努尔哈赤“遣三骑持赤帜传令,自髡者贳(赦免)不杀”。在他的强制剃发的命令下,致使“河东之民,无留髫(假头发)矣”。 努尔哈赤在辽河以东推行剃发令所取得的成果,使他确信,他可以兵不血刃地把剃发令推行到尚在明朝控制下的敌占区去。关于黄衣的活动,《明实录》记载:“辽阳先是有原任通判黄衣者,广宁人,袁应泰委视仓借,城陷白髡降奴,奴衣以红蟒与赢一头,复人广宁,为奴游说。巡抚薛国用执而戮之,具疏以闻。” 据《满文老档·太祖》记载,天启八年(1623年)三月初四日,努尔哈赤派到广宁去的黄通判被杀,努尔哈赤可能是考虑到他为后金丢掉了性命,便任命他的儿子黄延增为守堡,派到武靖营为额真。

汉族的发式已延续了几千年,这种发式与汉族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的伦理道德结合起来。广大汉族对改为满族的辫发,不仅仅是不习惯的问题,还存在着一种担忧和恐惧,朝鲜史学家李肯翊记载道:那些不肯剃发的辽民说:“我等死生不足顾,一番剃头便作挞子,他日官军(指明军)不辨真假而剿灭,死当为冤鬼。”

努尔哈赤以强制推行女真族的发式为手段来达到同化汉族的目的,在这一点上,他不如完颜金的始祖阿骨打开明。努尔哈赤强令剃发的举措后来被他的儿、孙们所继承,这样,随着他的儿、孙的人关,从辽东地区开始的剃发与反剃发的斗争就在中国大地上依次展开了。

迁徙汉民

努尔哈赤占据辽河东西广大汉民居住区域后,为了加强对广大汉民的严密控制,防止他们借助地理优势密谋造反或者结伙逃亡,大批量地迁徙辽民。其中规模较大的有两次,小规模零星迁移,则始终不断。

天启元年(天命六年、1621年)十一月十八日,努尔哈赤命令“和硕阿敏贝勒率兵五千去镇江”,执行强制搬迁令,命令凤凰城的游击,把镇江、汤山、宽奠、镇东堡、镇西堡等地属下的小村的堡民,都强制迁移到萨尔浒。为了强使人民搬迁,努尔哈赤还命令以孤山为边界,把在那以南的房屋全部放火烧掉。 这次强制迁徙显然是针对同年七、八月镇江人民的武装暴动而采取的残酷报复措施。

剃发易服

剃发易服天启二年(天命七年、t622年)正月二十四日,努尔哈赤率军进驻广宁,他在占领广宁不过十天之后,在二月初四下达给都堂的文书中,又让辽河以西的广宁九卫的百姓迁辽河以东,规定:锦州二卫迁到辽东(辽阳),右屯卫迁到金州、复州,义州的一卫迁到盖州,义州的另一卫迁到威宁营,广宁的一卫迁到奉集堡,广宁的其他三卫迁到沈阳。 这次迁移也是在严寒的冬季强制进行的。

后金迁徙辽民带有极大的强制性和突发性,努尔哈赤头一天下达迁移令,后金军第二天就驱赶汉民上路;辽民不愿意迁移,后金军就放火烧房子,就兵刃加颈,以强制辽东汉民迁徙。如天启元年(1621年)十一月,后金军就把孤山以南的房屋全部放火烧掉,你呆在原处不迁徙也无处存身;那些被迁徙的人,到了指定的陌生地方,无房无粮无田,后金都堂对于这些三无的迁移的汉民安置的原则是:“大户合于大家,小户合于小家,房合住,粮合吃,田合耕”, 这就全部剥夺了被迁徙人口的土地,部分地剥夺了迁往地区的汉人的土地,把强制迁徙所造成的重负和苦难转嫁给被迁徙地区的广大汉民。使得一部分无田可耕的迁移人口或沦落为“计丁授田”的人户,或沦落为“按丁编庄”的壮丁。总之一句话,努尔哈赤通过强行移民把一部分汉民沦落为后金的农奴。

有时努尔哈赤对被迁移民还许下充饥的画饼,可是后来根本没有土地兑现。锦州城的人户,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初五日被迁时,有妇女儿童七千六百三十四人、男子六千一百五十人,总计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四人;右屯卫被迁徙男子四千五百三十七人、人口总数八千八百六十四人,二者合计被迁徙的男丁数为一万零六百八十七人、总人数为二万二千六百四十八人。 这些人后来于二月二十七日被安排在复州、金州、岫岩、青苔峪、析木城, 按着“计丁授田”的标准,以每丁六垧计,上述男丁共应授田六万四千一百二十二垧,可是努尔哈赤在这一地区根本没有那么多闲置不用的土地可以计丁授田,只好命令被迁移的汉民与当地的汉民合耕当地的土地,从而将强制移民所造成的艰难困苦转嫁到广大汉民身上。

屠戮百姓

努尔哈赤对辽东汉区的征服,总是伴随着烧、杀、抢、掠,后金军每到一地,总是大肆杀人,放火烧毁房屋,抢掠汉区的官、私财物。

开原、铁岭是辽东的重镇,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后金军于

后金士兵

后金士兵六月攻陷开原,七月攻占铁岭后,在这两个城市中,大肆杀戮军民,疯狂掠夺财物,他们在开原杀掠军民数万人,《明实录》说:“杀掠士民男妇大约不下十万余口”。在铁岭杀掠军民达二万多人。 在被杀掠的人中,职业军人只占少数,大多数是和平居民。数以万计的和平居民被杀显然是与金军放火、奸淫、抢掠联系在一起的。后金军对开原的掠夺成为当时一个很有典型意义的事件。开原是一座古城,在完颜金统治北中国时,开原是“古之黄龙府”;元朝的时候,它是所谓上都,“城大而民众,物力颇饶”。努尔哈赤率领后金军攻占开原后,住在城中,“用我(指明朝)牛马车辆运金钱财货,数日未尽,何止数百万”。 辽东经略熊廷弼在《舶巨襄愍公集》卷三中也作了大体相似的记载,可见此事不虚。这些价值“何止数百万”的“金钱财货”显然是金军使用各种手段从开原掠夺而来。为了向金军运送这些战利晶,努尔哈赤调动后金和当时开原的运输能力,运输了五六天,还是运输不完,后金军对开原的抢掠之惨可想而知了。他们在残酷地抢掠了开原城后,返回时,又“放火烧了房屋、衙门、楼、台”, 在开原再也没什么可抢掠的情况下,他们放火把开原烧成废墟。

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后金军攻占了辽阳之后,又把屠杀和掠夺带到了辽阳。他们的残暴行径终于激起民变:“有诸生父子六人,知必死,持刀突而出,毙其帅,诸子持梃(棍棒)共击杀二十余人。仓卒出不意,百姓乘乱走出,五六百人结队南行,建州不之追。” 金国不仅在辽阳草菅人命,而且大肆抢夺搜刮民财,“奴酋据辽阳,封贮府库,民间金银缯绮搜取一空”。 在正式放抢之前,努尔哈赤下令,规定大家富户只许留下衣服九件,中等人家准许留下衣服五件,下等人家准许留下衣服三件,其他的财物一律交出,这一命令使辽阳汉人家家破产,室室皆空。后金当局把以这种方式强抢的衣服聚集在辽阳的教军场上,供给女真和蒙古的贵族们取拾享用。

后金军对广宁的抢夺尤其疯狂,不仅对地表上的东西进行抢掠,而且挖地三尺,把广宁居民埋于地下的东西抢走。他们把广宁地上地下财物抢掠过后,命令放火烧毁广宁城,天命八年(1623年)三月二十四日,他送给广宁的文书说:“预先调查城内坚固的地方,并要加以破坏,放火烧毁全部房屋。头一天放火没烧完的房,第二天再放火烧,(使之)尽成灰烬,剥下城门的铁放火烧。”

天命八年(1623年)六月初九日,努尔哈赤为复州人民再次暴动的激烈反抗所激怒,派大贝勒代善会同宰桑古台吉(舒尔哈齐的第五子)、多铎台吉(努尔哈赤的第十五子)、硕托台吉、阿济格阿哥率领每牛录十五人,计二万人再去镇压。他们残酷地镇压了复州人民的反金斗争,把所有的成年男子都杀了,将其妻孥(儿女)、牛马作为俘虏带回。

满汉同住

天启元年(1621年)三月,金军接连攻克沈阳和辽阳以后,为了巩固对辽沈一带的统治,金朝当局急需把建州地区的女真民户迁入辽沈地区,为此努尔哈赤下令女真民户大规模地向西迁移。从十一月到十二月,建州的女真民户迁进了辽沈地区。为了妥善安置这些后迁进的女真民户,努尔哈赤采取了极其严重损害辽民利益的办法,那就是实行女真与汉人合住同食共耕的办法。天启元年(162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努尔哈赤下达汗谕,规定了女真与汉人合住同食共耕的具体办法,说:“前曾谕令诸申人(女真人)、汉人同居一屯,粮则共食,共以草料喂养牲畜。诸申人不得欺压汉人,勿得掠夺汉人诸物。倘如抢夺侵害,汉人来诉,则治罪。汉人尔等亦勿得无中生有捏造浮言。倘捏造浮言,经双方事主当面对质,确系伪造,则从重治罪也。……诸申汉人不得糜费或买卖粮谷,倘知有买卖者等,则必治罪。开粮窖时,诸申、汉人合开。汉人、诸申每月每口给粮汉斗四升。”

这条汗谕中所说的“诸申人、汉人同居一屯”,并不是实情,实际情况应是“合居一房”。天启二年(1622年)三月十五日,努尔哈赤下达的另一条汗谕说的才是实情:“曾命诸申、汉人合居、同住、同食、同耕。今闻诸申人命同居之汉人赶其牛车输运粮草,并苛取诸物等语。该汉人岂给尔为奴耶?只因由地方迁来,无住舍、食粮、耕田,故令合居也。嗣后,诸申、汉人除房舍同居、粮米计口同食外,诸申、汉人各自所得之田,以各自之牛耕种,诸申人若违此谕,欺凌侵害汉人,则汉人可执之前来告于法司。汉人也不可因降此谕,肆意诬枉诸申人,尔等皆为一汗之民也。”

这一政策严重侵害了辽民的利益,加剧了他们的苦难,势必破坏辽东地区的农业生产,造成粮食短缺,辽民流离失所。这个政策直接引出了努尔哈赤清查辽民粮食,捕杀无谷辽民的另一弊政。

清查辽民的粮食

努尔哈赤执掌后金政权时期,“粮食不足”始终是努尔哈赤最头痛的问题之一。

金朝的统治区域粮食贵到每升值银一两。努尔哈赤不反思自己的农业政策和农村政策,不从增加农业产出着眼,反而在限制消费上打主意,如天启元年(1621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汗谕规定:“汉人、诸申每月每口给粮汉斗四升。”尽管这样做了,但仍然解决不了辽东的粮荒,辽东汉民因为缺少粮食,饿死的人很多。 为了解决迫在眉睫的粮食问题,努尔哈赤于天启元年(1621年)十二月初一,又命令汉人如实报告存储的粮食的数量,并且实行按人口定量配给粮食的办法,具体的配给数量为:“按诸申的人口计算,一个月每人给四升粮。” 四升粮约合十六市斤。即使这样压缩消费,仍然解决不了燃眉之急,天启四年(1624年)正月初五日,努尔哈赤命令大规模清查粮食,清查的范围为“金国辖区的大部分地方”。 努尔哈赤命令,清查过后,无粮之人皆收捕之,并将其男丁数、人口数,造册奏汗,以听汗令。汉人的粮食皆称量之,并将石数造册,由所去之大臣掌之。令诸申(女真)看守粮食。 同年三月二十日,关于清查粮食还修改了划分有粮无粮的标准,努尔哈赤下达的汗谕规定:“一口有五斗粮者,即列有粮人之数内;一口有四斗粮者,若有牛驴,则列入有粮人之数内,若无牛驴,则为无粮之人。” 李林的《重译满文老档》卷61还有这样一句话:“要把(无粮)户带来,作为阿哈。”努尔哈赤命令将“无粮的人”收为阿哈(奴隶)还算是客气的了,接着,在三月二十七日,努尔哈赤命令:“选派人员前往各处,杀光无粮之汉人。” 努尔哈赤以无粮为理由大肆屠杀无粮的汉人,充分显示出他血腥残暴的本性,是对辽东社会生产力的残酷摧毁和破坏。

后金士兵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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