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人口老龄化需要分类指导与协调推进
(《中国社会报》
在老龄化程度加深、规模变大、未富先老形势下,实施积极老龄化的策略和行动刻不容缓。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勾勒未来中国改革方略、国家治理现代化路径渐明之际,本报近期在一版连续刊发了以湖南应对老龄化为观察样本的系列报道,内容涵盖战略布局、民生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等五个方面。
尽管湖南是一个地处中部、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但在应对老龄化方面并没有表现出迟钝与懈怠。近年来,湖南通过积极有效的规划引导、政策创制及实践突围,因地制宜地探索出了符合中部地区现状的老龄事业发展模式,并确立了实现老龄社会发展、加强老龄社会保障、提高老龄社会质量的实施路径。
除了过往强调制度供给的重要性以外,湖南在新一轮的改革中将应对人口老龄化提至战略层面,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概言之,即是强调分类指导与协调推进的主张。在这组系列报道中,湖南省委、省政府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纳入《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是最大的亮点。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中,这两项的权重在中心城区和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考评中占4%,在扶贫开发县(市、区)考评中占到了5%。
地区资源禀赋、地理人口、发展基础存在的差异,同样是应对老龄化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考全盘显然不符合实情。这正是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空间和潜力所在。譬如,加大制度供给依然是重中之重,但也需要科学界定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注重城乡统筹与城乡缩差是方向使然,但也需要解决好促进区域社会保障体系的配套与衔接以及老龄社会的融入和发展。归根结底,即是要将公平与效率当成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基本命题,以此推动政府基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公共服务化转型。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已经吹响。在老龄化的问题上,不仅要靠改革来突破,更要靠开放来带动。下一步,不仅需要以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体系为途径,更应重视现代化过程对老龄社会的影响和支持作用,重视塑造现代老龄社会的经济运行方式和社会运行体系。在确保对老龄事业的财政投入增加外,更应发挥市场作用,创新融资工具,因地制宜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产业。这不仅是应对老龄化的长久之计,更是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的根本保证。
湖南积极应对老龄化系列观察之一
加大制度供给:
湖南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
(《中国社会报》
面对老龄化程度的持续走高,如何以积极的心态和理性的制度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是各级政府当前必须面对的课题。
近年来,湖南省从加大制度供给入手,把解决单纯的养老问题提升到全面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高度上来,在全局规划上主动适应了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委副主任陈毅华表示,人口老龄化问题已从抽象概念发展为横亘在眼前的一道现实难题,政府应该从物质、精神、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做好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的战略准备,尤其需要探索建立一个更高层次的供应链,即做好顶层设计,科学界定家庭、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边界,积极推进老龄战略转型升级。
健全五级工作网络
自1996 年开始,湖南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这比全国早了3 年。此后,全省老龄人口呈稳步持续上升态势,并以每年近30万人的速度增加。省委、省政府据此认识到,随着老龄化进程与经济社会转型期矛盾的交织,老龄化风险敞口的不断放大已不再简单关乎个人或家庭,而是传导到了整个社会层面,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和长治久安。
积极应对不可逆转的老龄化社会容不得半点迟钝。湖南首先从改变过往被动的、传统的工作方法入手,在体制机制上进行重新布局,搭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工作网络,打造了“ 大老龄”工作格局。
省级层面形成了由副省长任省老龄委主任、省直31 个单位为成员的组织体系。各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多数村(社区)一级则实行“ 五会一长”制,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
为了形成合力,湖南建立完善了部门协调机制与联席会议制度。省老龄委每年召开一次老龄委全会、一次工作会议,组织成员单位共同研讨“ 敬老月”活动开展、优惠政策落实等重大事项。
为了确保老龄工作的落实,湖南还强化了绩效考核。城乡社区老年协会的建设作为基层老年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省民政厅的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政事项考评范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中,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基本养老服务覆盖率这两项指标,在中心城区、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考评中占到了4%,在扶贫开发县(市、区)甚至达到了5%。
调整完善公共政策
人口老龄化改变社会利益格局,“ 老龄社会”背后的民生百态正期待着政策的回应。陈毅华认为,随着老年群体社会利益诉求的日益凸显,对公共政策的调整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
近年来,湖南力求突破补缺型社会福利模式的格局,从制度上推动普惠型老年福利政策的完善。2009 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通过财政专项补贴在所有县(市、区)落实了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部分地方还把这一政策延伸到了乡村。全省基本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并提高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标准。2011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明确了资金扶持制度、税费减免政策,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社会养老服务发展机制。
与此同时,省委、省政府更是以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引领,将老龄事业的发展纳入重点工作中谋篇布局。《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2011-2015 年)》、《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都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为老服务等列为重要内容。
2012 年省政府办公厅颁布实施的《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更是从宏观上对老龄事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提出了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老龄产业发展、完善老年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加强老年权益保障、创新老年社会管理与服务、构建和谐安养环境体系等七个方面的战略任务。
缓解城乡失衡隐忧
面对老龄化加速的现实,湖南从缓解养老资源配置城乡失衡的情况入手,将合理配置资源作为应对老龄化路径抉择的关键一步。
在城市,引导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公共服务设施免费向老年人开放,鼓励服务企业参与社区照料服务。全省城镇社区日间照料场所拥有床位8000 多张,城市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近30%。在农村,则依托乡镇敬老院等场所,设置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的养老床位,向贫困、失能老人提供服务。全省农村日间照料场所拥有床位约1 万张,农村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达15%。同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建成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900 多个,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达20 多项。各级政府近两年投入4000 多万元为“ 三无”、特困和高龄老人提供购买服务。推动“ 虚拟养老院”等新的服务模式的发展,使养老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
自2009 年以来,湖南还积极推动农村敬老院由单一服务模式向综合服务模式转变,相继以此为依托建成乡镇示范点1500 多个。今年启动了省级村(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依托废弃学校、工厂等场所,为老年人提供集中供养服务。 (中国社会报 王铭)
湖南积极应对老龄化系列观察之二
加热民生温度
湖南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中国社会报》
民生领域的改革,必须致力于消除妨碍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的制度因素。近年来,为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湖南省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分类施策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形成了不同年龄层级、不同类别老人享受的以“高龄津贴+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机构养老+居家养老+老年优待”为主要内容的保障体系,养老、医疗、老年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得到持续发展。
破除城乡壁垒
公平与效率,是社会治理的基本命题。在城乡统筹发展领域,人口老龄化与城镇化交互推进,密织一张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网势在必行。
近年来,湖南从消弭社会保障制度二元鸿沟入手,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规模,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从2005年的每月571元提高到2013年的每月1648元,全年为244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403亿元。
截至去年底,全省122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全年为41.2万60岁及以上城镇居民发放养老金2.76亿元,为816万60岁及以上农民发放养老金50.04亿元。
当前的民生保障领域,快速发展的人口老龄化不仅大幅增加了养老保障的需求,其对医疗保障和服务保障的需求更是显著增加。湖南近年来在老年人医疗保障方面实施优城厚乡战略,保障了城乡老年人看病就医更加实惠。
截至去年底,包括老年人口在内的城镇职工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包括老年人在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医保平均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新农合报销比例达到61.09%,统筹地区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到77.75%。
同时,湖南还实施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机制,2012年,享受该项扶助政策的达到25.21万人,按每年不低于960元的标准全年发放2.42亿元。
加大福利普惠
民生的力度决定幸福的温度。自2009年开始,湖南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全省14个市(州)的122个县(市、区)投入财政专项补贴3000多万元,落实了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同时,每年发放百岁老人补助费1.28亿元,发放高龄补贴2.6亿元。
多个地方还进一步增加优待内容,如常德市为城区老年人办理乘车意外伤害保险,全年入保老人8万多人,保费30多万元,保额达1.6亿元;郴州市嘉禾县把免费乘坐公交车优待政策延伸到乡村,全县农村老人出门就能免费乘坐公交车。
全省还对城乡贫困老人、五保老人、“三无”老人和百岁老人实施了丧葬费减免政策,免费为特困老人办理公安系统证件,减免特殊老人电话和宽带安装费,并在公益性文化设施、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文化体育场馆等地方为老年人提供了减免优待或优惠服务。
为了给老年人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全省二、三级综合医院均开设了老年病门诊或老年特色门诊,包括康复医院、疗养院、颐养院在内的老年病医院达到21所。还为679.93万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65.8%;为594.1万老年人实施免费体检,占老年人口总数的57.5.%。
同时,各级法律机构还按照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原则,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力度,依托老龄委建立法律援助站785个。仅去年就办理涉老法律援助案件3175起,占全省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11%,减免法律服务费用达1600万元。
政府保障托底
近年来,湖南不断建立健全覆盖全省贫困老年群体的生活救助体系,将低保边缘的困难老年群体全面纳入到社会救助范围。
目前,已将全省82.6万困难老人纳入低保范围,城市低保标准为每月314元,月人均救助250.5元;农村低保年标准为1837元,月人均救助103.8元。52万农村五保老人中,集中供养率为27%,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4312元和每人每年2115元。还将农村五保老人、城市“三无”老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在各级涉老部门的积极督促和协同参与下,还帮助包括老年受灾倒房户在内重建住房3.46万户,帮助特困老人在内的33.6万户农村特困户进行了危房改造。
同时,湖南各地还不断扩大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制度和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行范围,逐步解决贫困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
如长沙市依靠中间组织发展居家养老,为2000多名高龄、空巢、贫困、失智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为20万多名老人实行有偿、无偿服务。郴州市北湖区建立健全了区、街、社区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困、高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服务。株洲市攸县为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按每人每月20元标准由县财政发到各服务网点。
湖南积极应对老龄化系列观察之三
加快城乡统筹
湖南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中国社会报》
养老服务面临的结构性失衡和供需尴尬,源自要素配置不均、运作路径不明。近年来,湖南打破“单一经济发展”的一元化模式,将公平价值纳入发展目标,尤其将提供养老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通过政府主导,资源整合,初步搭建了以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民办机构养老为主要内容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
统筹优化城乡布局
老龄化程度逐年加剧的现实早已倒逼湖南加速应对,统筹优化城乡布局是其中重要一环。在加强机构养老服务的基础上,全省投入5500多万元,依托城市社区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1300多个,开展了20多项居家养老服务。2012年,各级政府投入1400多万元,为城镇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受益老年群体达23.8万多人。
相比城市的运作,农村养老服务更值得关注。湖南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省,全省每年在外务工的农民超过1000万人,“小老人”照顾“老老人”情况比较明显,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和生活照料面临很大困难。
对此,湖南将视野放到了老龄化程度更加严峻的农村,开始了基本政策的“福利转向”。尤其是从2009年开始,以“推动发展”和“促进公平”为思路的农村养老服务,在农村敬老院里开展起来。依托全省2300多所敬老院以及五保之家,投入7000多万元,建立老年入福利服务中心(站),突破服务五保对象的局限,注重内涵提升和功能集聚转变,为农村老人提供了生活照料、医疗、日托等10多项养老服务。
长沙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通过实施“惠老工程”,已有效整合镇村两级人力、物力、财力等社会资源,通过投入资金依托敬老院为老年人打造了集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老年福利服务平台,为辖区老年人提供了涉老信息、受助资格评估、生活照料、康复理疗、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服务。
拓展养老服务内涵
编织多彩的夕阳生活离不开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离不开清晰明确的政府与市场的定位。面对全省老年人养老床位占有率为17.7‰的现实情况,湖南省政府2011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从资金、税费减免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助推社会化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全省先后登记注册各类民办养老机构99所,增加床位1.5万张。
在更广阔的社会层面,各地则通过有限的公共资源激发社会内在动力,通过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实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根据老年人身体状况提供个性化服务,取得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
浏阳市康复托老中心是该市首家民办公助的专业托老机构。据介绍,目前中心实施的是“机构+日间照料+居家养老”三位一体的社区养老模式,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医疗治疗、专业护理、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等专业化服务,推出了日托、周托、全托、上门钟点服务等多种服务,实现养老进社区、养老不离家。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协调社区内的家政服务公司、医院、学校等机构,在社区内设立家政服务站、医疗保健中心、文化服务站、生活服务站、扶贫帮困站等服务机构,采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实行有偿、低偿或无偿服务。同时公布服务人员、服务项目、服务价格、联系电话等,确保服务到位。
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触角也在进一步延伸。如常德市临澧县通过建立社区老年服务站,探索实施“一村(社区)一站”养老服务。在九里乡同心社区,养老服务站为全社区139位60岁以上老人建立了涵盖“体检表、服务申请表、委托服务表、紧急情况联系表”等内容的“夕阳红”档案。采取“集中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模式,修建了同心幸福院。入院对象主要是孤寡老人和高龄老人。对于一些空巢老人的服务,要求其子女在外出前和服务站签订委托服务授权书,在紧急情况下,服务站可应急处理,避免了老人突发疾病或其他情况时,无人去管、无人敢管的现象。有了委托服务申请,服务站会根据老人的需求合理安排,避免了资源浪费。
努力补齐支撑短板
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高龄化和空巢化问题,以及失能老人增多、照料服务缺乏的严峻形势,迫切需要认准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所在,在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近年来,湖南开始在养老服务领域探索科技创新,以支持养老服务体系的社会化服务。在长沙市雨花区,今年投入运行的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已为6000多位老人开展服务。在这个“虚拟养老院”注册过的居家老人只要拨打服务热线或通过老人手机上的GPS定位器发出服务需求,就能就近与所在社区的无偿助老护理义工和有偿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对接,第一时间享受到紧急救助、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精神慰藉、信息咨询等服务。
雨花区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信息平台的服务团队包括自营服务队、服务加盟商、志愿者服务队伍。其中服务加盟商涵盖医院、摄影工作室、爱心社、家政公司、养生馆、家电维修商等社会力量,以不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老年人收取服务费用。相对于实体养老机构建设来说,能够降低投入成本,5年时间内政府投入500多万元就可以覆盖5万老人。
作为养老服务体系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养老护理员缺口较大、文化素质偏低、专业化服务水平较差等情况,一直为社会所关注。多位养老机构负责人呼吁,养老服务不能再按城乡去区别,而是要按照人的自然的身体条件去区分,尤其要针对不同程度的需求培训不同级别的护理人员。
针对这个情况,多地也有探索。如郴州市根据社区老人实际需求,组建社区专职社工服务队、居家养老家政服务队,低保义工服务队,医疗义工服务队、青年义工服务队等五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为居家养老对象提供服务。益阳市桃江县在开展农村养老服务工作中,招聘以农村妇女为主的专职服务员,以有偿或低偿服务为主,每年进行两次以上的培训,使队伍人员相对稳定。此外,各地还建立了由村(居)干部、党员、爱心人士等组成的志愿者队伍,通过结对帮扶、定时定点、邻里守望等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安全看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的无偿服务。
湖南积极应对老龄化系列观察之四
加强协会建设
湖南老年服务管理“沉底”
(《中国社会报》
要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不仅要加快社会服务保障体制的权重调整,更要加强以老龄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服务与管理。近年来,湖南省把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作为创新社会治理和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维护老年人权益、参与社会公益事务、组织老年群众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及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延伸老龄工作触角
基层老年协会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一个重要纽带,也是老龄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十二五”以来,湖南健全老年协会的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及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老年宜居社区创建、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相结合,促进了基层老年协会稳步健康发展。
截至目前,湖南建成城市社区老年协会3500多个、农村村级老年协会3.1万多个,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创建率分别达到76%、74%,分别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值的80%、94%。
多数地方实行“五会一长”制,协调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村级老年协会还确定了村(居)民小组老协组长,组织开展各项老年活动,补齐了老龄工作末端的“短板”。
省老龄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城乡基层老年协会通过建立老人救助、上门慰问、学习娱乐、生活服务等制度,为高龄、空巢、贫困老人提供志愿服务,使老人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会的关爱。
为了推动基层老年协会规范管理、有序发展,湖南将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民政事项考评范围,每年对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情况进行年中和年末两次考评。各地还加大协会运行经费保障力度,如攸县每年用于开展老龄工作的工作经费就达200多万元,每年给予村级老年协会会长的补贴不低于2000元。
助力居家养老服务
基层老年协会正在成为一个新的养老互助服务平台。日前,湘潭市在岳塘区中洲路街道九洲社区建立的首家“民办公助”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由老年协会作为居家养老服务的纽带。服务站以荆鹏家政公司为支撑,由社区提供场地,设有多功能活动室、书画室、棋牌室、健身房、电子阅览室、休息室、食堂等,社区老人不离家、不离亲,就能在家门口享受到专业、细致的日间照料等居家养老服务。
九洲社区老年协会办公室设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成立了书画、计算机、象棋、广场舞以及志愿服务等5个兴趣爱好小组,日常工作由荆鹏家政协助。协会成立两个多月以来,组织活动多次,有4600多人次参加了活动。很多会员还主动协助社区服务站开展工作,通过老年协会多方面的努力宣传,促进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优势资源整合养老模式的探索。
相比城市而言,农村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更为突出。由于农村老年人收入偏低、居住分散、空巢化严重,养老服务难以通过市场手段解决。因此,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湘西北大山深处的石门县,老年人自发成立老年协会。易家渡镇冉家坪村68岁的冉成明老人,儿女外出务工,他主动联系村委会将自家的房子腾出两间,改造成协会活动室,还免费为老年人提供茶水等服务。皂市镇的崔碧云在致富后建立碧云山庄老年福利服务中心、成立老年人协会,近年来投入近百万元用于敬老爱老、服务老人的事业。协会成立以来,不仅办起了乡村舞厅、县老年大学教学点来丰富老年人的精神生活,还通过免费为老人送诊、为困难对象募捐、带领老人近距离旅游等手段助推了乡村敬老风尚。
深度参与社会事务
积极老龄化战略强调充分利用老年人力资源,促进老年人全方位的社会参与。基层老年协会正是以此为着力点,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公益事务搭建了平台。
浏阳市北盛镇马战村老年协会会长张湘成已经72岁,他觉得能在这个岗位上发挥余热,为更多的老年人服务,本身就是积极健康养老的一种方式。他说,除了组织志愿者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等工作以外,协会理事会成员每年还会对全村老人进行入户走访,对老年人家庭经济情况、健康情况、赡养情况等逐一登记入册,征求老年人的意见和建议。
村支部书记刘作苗说,在治理村落环境、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村民纠纷、落实有关政策、促进生产发展等方面,村老年协会已经成为村委会的得力帮手。如从2004年开始,村里推进殡葬改革,老年协会即与老年人签订了承诺书;为规范家庭赡养行为,定期上门督促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监督子女落实家庭赡养责任书的承诺。
同时,湖南各地还积极调动老年人参与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老年人在建言献策、调查研究、科技攻关、服务“三农”、科学普及等方面的作用。据统计,仅2012年全省参与“银龄行动”的老年知识分子就达10万多人,投身公益事业的老年人超过48万人,参与经济建设的老年人超过100万人,为全省经济建设、社会治理、环境保护以及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湖南积极应对老龄化系列观察之五
完善体制机制
湖南蓄力应对人口老龄化
(《中国社会报》
湖南省日前交出的执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 十二五”规划》工作“ 期中考”成绩单显示:在6个方面23 个指标中,已完成和完成过半的指标有21 个,占91.3%。
“这次中期评估并不是简单的评估,更多的是政策理念的宣示和政策走向的延伸。”湖南省民政厅厅长段林毅表示,全省按照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家庭养老与社会养老、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相结合的老龄事业发展原则,通过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多元长效投入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等手段,保证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对于湖南来说,15.56%的人口老龄化率和高龄化、空巢化加速发展的新特征,正是其积极应对老龄化的原动力。从此次“十二五”中期评估来看,“兼顾全局、科学统筹、创新发展”即是其中主基调。
譬如,在老龄工作体系方面,湖南县级以上的老龄工作机构覆盖率达到100%,省、市、县、乡镇四级老龄工作机构基本建立健全。
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实现城乡全覆盖,全省122 个县(市、区)全部实行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服务体系方面,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从“十一五”末的12.5 张,增加到21.3 张,完成了目标值的71%。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人为主的县级以上老年养护设施覆盖率达到88%,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值的88%。老年人设施人均用地达到
涉老环境方面,全省各市(州)、县(市、区)都落实了65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交车的规定。全省基层老年法律援助覆盖面达70%,完成目标值的93%。
在老年健康支持方面,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城乡所有人群全覆盖,65 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5.22%,超过“十二五”规划目标值5.22 个百分点。各市(州)、县(市、区)都建有一个功能较为齐全的老年活动中心,全省老年体育人口占比50%,提前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各级政府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施设计规范》,将居家养老护老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纳入城建统一规划,新建公共设施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与老年人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机构,按照制订的改造计划,正逐步增补无障碍设施。
与此同时,为完善养老服务配套措施,湖南将横亘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前的老龄化问题提至战略执行层面。今年8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将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纳入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指标体系,目标值大于等于50%,与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共同组成衡量县(市、区)社会保障发展水平的指标,权重在中心城区和城乡复合发展县(市、区)考评中占4%,在扶贫开发县(市、区)考评中占5%。
“来势迅猛的人口老龄化和迅速形成的老年群体,与中国针对年轻型人口结构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已不相适应。”省民政厅党组成员、省老龄办主任陈毅华说,随着老龄化风险敞口的不断放大,待从体制机制、资源配置、服务体系等方面快速推进老龄事业的发展。
此次“十二五”中期评估,湖南亦找准了老龄事业发展的“短板”所在。一方面,一些地方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谋划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和物质准备,乡镇(街道)的老龄机构能力建设亟待加强;另一方面,社会养老服务供需矛盾仍然突出,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龄产业发展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对此,段林毅表示,在“十二五”时期的后两年,湖南将强化规划的导向作用,对照《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任务分解方案》,进一步查找责任,强化督察和评估。要突出政府的主导作用,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氛围营造、市场监管、资源整合等方面加大力度,推动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同时,要创新体制机制,整合资源配置,引导和推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多元化推动老龄事业发展。
陈毅华介绍,省老龄办还将在长沙株洲湘潭城市群、环洞庭湖经济区、大湘南、大湘西等主体功能区中,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推动老龄化战略的实施。同时,还将协调有关部门从城乡规划、无障碍建设、宜居社区建设等方面作出规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安全、便利、舒适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