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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定位

 Leedriving 2014-01-24

 

摘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北京模式”的重要经验之一,是充分发挥政府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积极作用。本文在梳理北京“十一五”期间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聚焦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具体分析政府部门在产业发展中建立的领导体制、政策保障、规划指导、资金支持、融资服务、交易平台、人才支撑等七大工作体系,论述“政府引导型”发展模式的积极作用,并试图提出北京在“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发挥政府职能、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文化创意产业 政府引导 北京模式

 

1    把握时局确认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布局

1.1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背景

    当今世界,围绕综合国力的全方位竞争更趋激烈,文化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成为增强国家软实力过程中突出中国特色获得自觉、自信和自强的重要手段。[2] 文化创意产业日益成为各国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成为国际舞台上竞争日趋激烈的重要领域。

本世纪初,中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中央政府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并制定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党的十六大作出了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十七大提出了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目标任务。北京作为全国首都,是全国的文化中心,肩负着推动文化事业大繁荣、文化创意产业大发展的重任。尤其是进入后工业化阶段的北京,文化的要素已取代物质的要素成为其发展的主要因素,智慧型经济、创意型经济、和服务型经济是北京的主要经济形态和发展动力。在新的历史时期,按照建设世界城市和“三个北京”的要求,文化创意产业对于北京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作用更加重要,要求越来越高。[3]

1.2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早在1996年,北京就在全国率先提出发展文化产业;2005年,北京市委市政府又做出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战略决策。经过这五年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已经成为“十一五”期间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和新的增长点,成为仅次于金融业的第二大支柱产业。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1489.9亿元,占全市GDP的12.3%;营业收入5985.7亿元,同比增长10%;2010年上半年,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804.3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12.6%;现价增速15.7%,高于全市2.5个百分点。目前共有5万多家文化创意企业,其中规模以上企业8000多家。2006年至2009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平均增长21.9%,高于全市7.5个百分点。

1.3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布局

北京作为全国的文化中心,有着其他城市无法比拟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政策优势,优秀的文化创意企业、文化创意项目、文化创意人才汇聚北京,使得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所属的八大行业各放异彩,北京正在打造包括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和会展中心、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文化体育休闲中心在内的全国九大文化产业中心。“十一五”期间,北京先后形成了近百个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其中,认定挂牌的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已达到30家,表现出明显的产业集聚效应和业态优势。[4]

 

2    明确定位确立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政府职能

2.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基础好、起步早、成效显著,形成了明显比较优势,在全国居领先地位。但相对于全国各地奋起直追、区域竞争明显加剧的发展态势,北京与全国各地的差距正在快速缩小,比较优势正在变得不明显。如何巩固发展优势、继续处于全国领先地位成为紧迫问题;文化创意产业毕竟是“产业”,需要市场来支撑和扩容,产业的成熟度和市场导向密切相关。在继续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同时,如何重点打造市场环境,培育市场主体,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十一五”期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尽管规模大种类多但是龙头企业和品牌不多,产业结构梯次不符合未来发展趋势,产业的组织化尤其是创新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国家级团队较多但是承担国家使命的产业项目不多。北京文化创意产业基本还处在产业发展前期的规模扩张阶段,需要有效的政策引导和产业组织准备,形成决战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基础;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还需要在版权保护和版权要素市场的培育、文化创意人才高地的打造、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立法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优化提升产业发展环境。

2.2设立专职机构保障政府职能落实

1996年,北京市率先提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几年来文化创意产业的迅速发展,以及北京市产业发展面临的诸多问题,政府逐渐意识到其重要性以及政府部门引导产业发展的必要性,于是2005年,北京市成立了专门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机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2006年11月,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文促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批准设立,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从事推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常设机构。

 

3    助推文化创意产业确保政府职能发挥

为更好的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先后建立了文化创意产业领导体制、政策保障、规划指导、资金支持、融资服务、交易平台、人才支撑等七大工作体系。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及其常设机构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在“十一五”期间积极的发挥着“政府引导”的促进作用。

3.1   组织领导

北京在全国率先成立以主要领导挂帅的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常设机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文化创意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一把手工程”,形成了极其重要的组织领导优势,这对于北京市“十一五”期间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起了关键作用。

3.2   政策保障

在中国率先制订了《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22个文件配套政策,包括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支持和行业扶持等方面。全市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政策支持体系。(参见表1)

 

1 北京文化创意产业主要的企业优惠政策

条件

优惠

在中关村科技园内设立文化创意企业后认证于高科技企业时 (游戏,网络企业等)

发生利润的年度开始2年内免企业所得税,免税后税率

 (关于中国政府的税法调整政策可变动)

提供文化创意产业技术开发业务和关联技术咨询

关于相关技术服务收入免营业税

把工程技术Center跟国家政策方向设立成一致

为了能取得支援积极推进国家的中大科学技术项目或重点企划项目,装备研究开发项目等而支援

文化创意产业关联创作性Right登记时

特许申请费用在特许申请补助里支援

属于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作品著作权登记

政府支援补助

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品牌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出口

根据国家税法关于出口免税政策
关于出口收入免营业税及企业所得税

文化创意企业的外国关联文化产业PJT合并

市政府支援相关资金及利息等
支援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及金融工具的优惠贷款

人才的海外教育/进修
招聘海外专家,高级人才为主设立研究所

支付一定补助金

北京以外地区(包括海外人力)的高级技术者/雇佣管理者

北京市高级人才留置奖励管理规定可优惠支援北京市居住证等

 

3.3   规划引导

北京市于2006年出台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各行业也根据该总规划制订出台了行业规划,从而形成了“1+Χ”规划体系。

3.4   资金支持

“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每年安排5亿元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项目补贴、政府重点采购和后期奖励等方式,对符合重点支持方向的文化创意产品、服务和项目予以扶持。2006—2010年,五年累计安排资金25亿元,支持重点产业项目超过500个,带动社会资金300亿元,有效发挥了专项资金的示范引导作用。

3.5   融资服务

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社会各方面与文化创意产业对接,为文化创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逐步解决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普遍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北京市采取了下述系列举措: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上述四家银行为北京文化创意产业授信贷款500亿元,目前已贷款200多亿元。同时,签约银行积极推动文化创意企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开辟贷款绿色通道、推出无形资产质押贷款试点、设立专项授信额度、建立快速审批机制、提供优惠贷款利率和贷款贴息等服务。

3.6   交易平台

2007年底,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平台启动,该平台的建立,为北京乃至兄弟省市文化创意企业投融资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率、专业化的服务,形成了多层次文化创意产业投融资服务体系。

3.7   人才支撑

北京市支持在高等院校设立文化创意相关专业,重点培养了一批文化创意研发设计、营销管理和经济人才。积极引进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物,设立文化创意奖等措施也都为首都文化创意人才成长提供根本性的有力保障。

 

4    抓住机遇进一步调动政府职能作用

根据北京市“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北京文化创意产业预计实现增加值将达到300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率15%-20%,到2015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占全市GDP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政府在今后文化创意产业的持续发展中如何进一步发挥引导性职能作用问题越发突出。

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政府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但主要是在战略层面上的领导,政府只是在为产业和企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包括提供公平、透明的竞争环境。政府不是也不应当是产业发展的主体,也不是产业发展的最终决定者,而仅仅是产业和企业发展的服务提供者。换句话说,政府的角色是“场地维护员”,而不是“运动员”或“裁判员”。

具体来说,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政府的对产业发展的促进和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制定文化产业战略广纳创意性人才出台优惠政策提供公共基础服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5] “十二五”期间,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仍然需要政府发挥以下几方面的职能作用。

4.1  制定战略构建文化创意产业完整产业链

文化创意产业是科技、经济、文化的结合,因此其产业链强调创意、内容、产品制造、营销与传播、消费体验结合形成上下联动、左右衔接、一次投入多次产出的完整链条[6]。构建完整的文化创意产业链条,能够认清文化创意产业的本质、内部各环节的联系以及运作规律,通过价值链可以分析哪些环节是其附加值最高、增值最快的部分,从而为政府重点培育哪个行业的选择提供了依据。

许多国家政府意识到产业链条完整的重要性,如英国就建立了完整的创意产业体系,政府将创意产业的发展列为国家的重要政策。国家的文化媒体体育部、贸工部们、外经贸部等分别专门负责文化创意产业的硬件、基础行业、产品流通、投资及出口服务等环节,从而促使英国的创意产业形成了十分完整的产业链。

    文化创意产业链条构建的缺失是制约我国许多城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企业自身难以构建完整的产业链条,许多问题如人才不足、配套设施不足、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都急需政府给与帮助、引导和改善。政府引导企业构建完整产业链应主要侧重一下几方面:一加强理论认识、强化对区域文化创意产业的调研和总结。文化创意产业涉及业态偏多,价值链产业链庞杂,产业运作特点也极为特殊,因此首先从理论上就需要政府细致全面的了解和深入。二是政府应侧重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即附加值最高的环节加以重点的政策引导和支持,不仅深入到行业,更要深入到具体环节。文化创意产业链条中,有一些关键点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人才是产业发展的源头,知识产权是产业发展的核心,信息化是价值链的纽带,品牌构建是产业发展的驱动力,融资是产业链运行的保障。政府的扶持重点应与产业链的重点环节相符。第三,政府需要利用各种财政、税收工具对企业进行扶持,引导企业进入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并提高技术,过大规模,推动价值链的构建与拓展。政府应搭建好企业与中介组织的桥梁,鼓励引导企业积极利用文化创意产业促进组织和中介机构、行业组织,借助其资源整合能力和平台搭建能力解决产业链缺失的问题。比如通过中介结构和行业组织寻找合适的供应商和合作商等等。

4.2   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作为知识密集型的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知识性、高附加值、强融合性特征 。而人才是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资源,统计资料显示,在纽约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占劳动力人口总数的12%,伦敦是14%,东京是15%。而我国的文化创意产业人才资源的严重匮乏,仍然是产业发展的重大瓶颈。据统计,目前北京仍然大量缺乏创意产业专业人才,专业创意人才的巨大缺口以及人才结构性失调的问题严重制约创意产业的发展[7]

解决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政府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人才的引进、保留和培养。

1.         政府的文化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往往多倾向于人才的引进和保留,如《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京办发〔2006〕30号)》规定,为吸引和激励高端人才,对于文化创意企业聘用海内外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创意人才和营销经纪人才,可参照《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予以奖励。这些人才中的京外人才,可优先办理调京或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8]。这些政策将对海外复合型创意人才的吸引起到巨大作用,同时也对其落户等问题给与解决,是保留人才的重要措施。

2.         要促进区域文化创意产业长久发展,除了加强人才引进,还必须要做好创意人才的培育工作。培育文化创意产业人才,需要优化人才成长的机制体制。政府需要加强大专院校的文化产业相关院系、文化创意产业研究基地的建设,建立产学院一体的机构,注重对人才的再培训;把文化产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应该具有独特的学科特点,有助于推动学科的发展;建立人才数据库,对文化创意产业人才实施动态管理。同时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从政策、环境等方面构建良好的用人机制和体制,为文化创意产业人才的成长提供良好条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真正实现以人才推动产业发展。

4.3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保障产业顺利发展

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保障和基础,倘若知识产权保障不足,创作人员的创新成果和创新价值将付诸东流,并打击原创人员的创作热情和积极性,因此这种高风险的特征决定,要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必须要加大对版权的保护力度。政府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保护:第一,建立健全地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促进知识产权与区域经济、社会的结合,同时把重点放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盗版、侵权行为,为产业发展营造一个健康、规范的良好环境。第二,在群众中大力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形成一个尊重和重视知识产权的氛围;。第三,搭建知识产权交易平台,促进文化创意产品的顺利市场化。如北京市出台的“建立版权资源信息中心和版权国际交易中心”、“设立数字著作权登记中心,鼓励文化创意企业登记著作权”[9]等,都在政策上做到了领先。第四,政府要帮助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如在北京,就可以在各区县或者园区引进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为整个区域内的企业提供及时、专业的咨询、代理等各项法律服务。

4.4   功能转向服务为主,由政府行为过渡到企业行为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和经济体制,我国的市场发育并不十分完善,许多区域政府在产业发展中,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政企没有完全分开,政府以“市场主体”的身份过多的干预企业行为,将约束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阻碍文化创意产业这一朝阳产业的发展。近年来,我国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即政府应尊重市场规律,将权利放归市场,在产业发展中发挥引导、服务的作用。这就需要政府首选要转变观念,必须转化角色定位,也就是说政府不是权力拥有者,而是责任承担者。要认识到真正做到“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逐渐由政府管制行为过度到企业行为。第二,政府应竭尽全力为企业提供各种资源,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如理顺管理体制、政策保障,健全市场机制,鼓励帮助企业自主经营发展等。第三,政府应尽力培育以市场为导向的中介机构,将部分权力下放到中介组织,通过中介组织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引导。第四,政府应用创意促进创意的发展,即在服务和引导过程中,创新思维,创造新的工作模式和思维方式,开发利用一切资源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生根发芽。第五,应注意,服务性政府虽然要求政府转变职能,但是,我国特殊的国情下,不能放任市场自由发展,适时的管制也是十分必要的,政府应掌握拿捏好引导的“度”。

4.5   突出品牌建设,强化集聚功能

文化创意产业是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使“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的重要手段。当前我国原创品牌大量缺失,政府应当利用已有的整合资源的优势,抓住机遇,对有实力的文化创意企业和集聚区,大力加强其自主品牌和原创品牌的培育,使得品牌建设和集聚功能的提升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有着很强的集群化特征,目前我国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也呈现集群化发展的趋势,众多企业、机构在特定区域有机结合,可以形成完整的产业链。集聚区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可以发挥产业载体作用、服务平台作用、企业培育作用和品牌显示作用。政府要引导各集聚区突出自己的品牌特色,可以建议:第一,引导集聚区以市场为导向,明确发展定位,凸显核心竞争力;同时不断深化集聚区之间的功能协作,避免同质竞争。第二,构建合理的集群政策框架,实行需求政策(即有针对性的再一些有发展潜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投放订单)、信息政策(弥补市场信息失灵现象,提供集群内外所需信息)、中介政策(加强集群内企业之间的协作)、公共服务政策(加大资金力度,建设企业孵化平台)等。第三,举办国内外创意产业活动交流和为入驻企业免费搭建展示交流交易平台,着力打造创意产业价值链,共同对外输出原创品牌和入驻企业个性品牌,形成合力宣传的品牌服务系统。最后,要争取一些有影响的行业协等文化组织会落户区域,既可以增加该地区的文化品位,更重要的是丰富当地的文化资源,积聚人气,打响品牌。

4.6   提升文促部门级别,提升行政管理效率

政府通过多种措施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同时,也应注意到自身的执行能力和行政效率问题。由于我国特殊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体制,当今行政效率和政府执行力正在成为政府竞争力提升中的“短板”。正因为如此,家宝温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指出,要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是其创新性和科技性,因此产业的发展要求有很高的时效性,否则就难以维持产品和创意的“新”以及科学技术的独特性和领先性,因此,政府在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时,更应该注意的是,在保证文化安全和法律公平的前提下,如何简化繁冗复杂的行政手续,缩短从“政府推动”到“企业受益”的时间,加速产业链的快速循环。

为了加速推动产业发展,我国许多城市都成立了专门负责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机构,如上海市的上海创意产业中心,北京市设立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等。这些机构直属于区域政府,同时又对接区域的文化创意企业和园区,对提升行政效率、推进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北京市文促中心是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重要推进机制,“提升文促中心的层级和水平,充分发挥文促中心作为市文化创意产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常设机构的产业推进作用。”[10]提升文促中心的行政级别,扩大文促中心的权利和义务,将有利于行政效率的提高,有利于建立“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产业机制,将更优化市场和政府的相互促进关系,有利于产业在良好环境中迅速发展。



[1]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艺术与传媒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2] 单庆、智建丽、苗遂奇、王锦慧、张进中、张少义.文化当自觉 文化当自信 文化当自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十人谈” [N]. 中宣部《党建》杂志, 2010.8.30.

[3] 肖永亮. 提升文化创意产业[N]. 北京日报. 2009年3月9日第18版(第482期 理论周刊*特稿)

[4] 肖永亮文化产业园区的聚集效应[J]. 城市文化(文化产业读本),2009.5:48-49

 

[5] 肖永亮,黄志鹏后奥运时期的文化创意产业[A]. 刘川生,宋贵伦. 2007-2008年北京文化发展报告[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8.6. 242-256

[6]刘彬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政府职能研究-以杭州市为例[D]. 杭州: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论文, 2010.59

[7]韩翔宇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战略研究[D]. 华中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40

[8]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京办发〔200630)

[9]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京办发〔200630)

[10] 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京办发〔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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