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林业重点工程和外资项目 第一节 退耕还林工程 退耕还林是国家投资的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逐级申报,经批准后逐级下达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项目包括耕地退耕造林和荒山造林、封山育林三个子项目。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按照验收核定实际面积,向退耕农户(土地承包经营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年限和补助标准为:从退耕造林当年起,退耕地还生态林补助期限连续8年,还经济林补助期限连续5年,每亩每年补助粮食(原粮)300斤(按每100斤原粮70元折算人民币210元)、补助生活费20元。2007年8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决定对现行退耕还林粮食和生活费补助期满后,国家继续对退耕还林给予现金补助。补助年限和补助标准为:退耕地还生态林再补助8年,还经济林再补助5年;年补助现金105元/亩。原每亩每年补助生活费20元的政策继续执行,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并与管护任务挂钩。与退耕地还林配套的荒山荒地造林项目,2002年度至2007年度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50元;2008年度为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100元;2009年度至2010年度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标准提高到200元;2011年度起每亩一次性补助种苗费标准再次提高到300元。列入退耕还林工程的封山育林项目,2005年度每亩一次性补助现金35元;2008年度至2012年度每亩一次性补助现金提高到70元(萍乡市2005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封山育林项目,2006-2007年度无封山育林项目)。 萍乡市退耕还林工程于2002年冬开始分别在芦溪、莲花、上栗、湘东3县1区实施,每个县区的任务均为2000公顷(其中坡耕地还林1000公顷,荒山荒地造林1000公顷)。据检查验收统计,在完成的8000公顷(2002年冬至2003年春)退耕还林任务中,坡耕地还林4000公顷,荒山荒地造林4000公顷,按林种分,生态林面积为7395.907公顷,占92%,经济林面积为604.093公顷,占8%,符合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要求。到2012年度止,萍乡全市共计完成省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61.63万亩(包括2008年因冰冻灾害重造面积1.9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13.92万亩,荒山造林31.95万亩,封山育林15.76万亩。2002-2012年历年退耕还林面积详见表3-1-1,各县区完成退耕还林面积详见3-1-2。
表3-1-1 萍乡市2002-2012年历年退耕还林面积一览
表3-1-2 2002-2012年萍乡市各县区退耕还林面积一览
退耕还林工程项目涉及全市50个乡镇,591个行政村,1.7万余个小班,4.5万余农户。全部退耕还林工程每年由各县区进行一次核查并接受省级验收,国家林业局进行了七次抽查,结果符合国家对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的要求。
第二节 长江防护林工程 长江防护林工程是国家投资的生态建设工程,分期实施。萍乡市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主要安排在芦溪、上栗、莲花、安源、湘东五县区的袁水、禾水、萍水、栗水、草水五河沿岸及生态脆弱地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人工造林、低效林改造、封山育林,工程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检查验收)按面积计算。国家对长江防护林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工造林2008年度每亩100元,2009年度至2010年度提高到每亩200元,2011年度再次提高到每亩300元。封山育林2008年度至2011年度每亩70元。低产低效林改造 2009年度至2010年度每亩200元。 萍乡市从2001年冬开始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第二期)建设,到2010年第二期工程全面完成。2011年冬又继续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第三期(2011年—2020年)建设。第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总投资3007.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28万元(包括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436万元,中央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92万元),地方配套793.65万元,群众投工投劳折算资金486万元。到2011年,全市长江防护林工程累计完成建设任务19.92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9.4万亩,低效林改造0.9万亩,封山育林9.625万亩,均占计划任务的100%(第二期完成建设面积19.225万亩,第三期2011年完成建设面积0.6万亩),树木长势良好,经历次检查,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达到了85%以上。萍乡市历年完成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面积及分县区完成情况详见表3-3-1。 表3-3-1 萍乡市长江防护林工程建设历年完成面积一览表
注:2007年冬至2008年春省未下达计划。封山育林均为该年冬开始连封五年。
第三节 油茶造林项目 2008-2012年度萍乡市实施了“国家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建设项目”“名优经济林油茶重点项目”等三个国家投资的油茶造林项目;以项目为依托,吸引企业落户萍乡投资新造油茶林。至2012年底,有江西一统林农科技有限公司、汉鑫农林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多盛农林开发有限公司、江西惠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和平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和林业大户共新造高产油茶林12.155万亩,按项目分:国家油茶产业发展试点县示范基地建设项目6.025万亩,现代农业油茶产业示范建设项目5.95万亩,名优经济林油茶重点项目0.18万亩。萍乡市国家油茶项目造林历年完成情况见表3-3-1。 表2-3-1 萍乡市国家油茶项目造林历年完成面积一览表
第四节 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 世界银行贷款“贫困地区林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世行贷款项目”)是萍乡市实施的林业利用外资项目之一,建设期7年(1999-2005年)。世行贷款项目建设内容为营林造林,包括新造林、毛竹低改(低产林改造)。世行贷款项目实施区域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世行贷款项目累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1414.39万元,累计完成营造林7720公顷。其中2003年全市完成造林1720公顷(湘东区850公顷、芦溪县870公顷),连同新造林后续三年(2003-2005年)抚育管护,共利用世界银行贷款资金466.71万元。世行贷款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即由承担项目单位先垫付资金实施,经逐级检查验收合格后,每年一次由市林业局项目办公室汇总向省林业厅项目办公室凭相关票据提报资金。世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对增强萍乡市林业经济实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起到了推动作用。 第五节 日本政府贷款项目 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以下简称“日元项目”)是萍乡市实施的林业利用外资项目之一,建设期6年(2004-2009年),实施区域:安源区、湘东区、芦溪县、上栗县、莲花县。日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造林、封山育林、低产低效林改造、中幼林抚育。日元项目建设计划及完成情况(验收)按面积计算。日元项目实行报账制,先由日元项目承担单位垫付资金实施,逐级按年度检查验收,检查验收合格面积由市林业局项目办公室汇总凭相关票据向省林业厅项目办公室提报资金。日元项目2004-2012年全市累计利用日本政府贷款资金4185.48万元,完成营造林20416.2公顷,全市日元项目分年度、分县区完成面积详见表3-2-1。 表3-2-1 2004-2012年萍乡市实施日元项目面积按年度、县区一览表 面积单位:公顷
萍乡市通过实施日本政府贷款江西造林项目,不仅可扩大森林资源总量,提高森林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而且可促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推动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提高全市林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六节 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 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欧投项目”)是萍乡市实施的林业利用外资项目之一,欧投项目的宗旨是:充分发挥林地生产力和林木生物质能源的特点与优势,力争使林业生物质能源在国家生物质能源发展目标中占有更多的份额,为国家能源发展助力,同时,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改善生态与环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积极探索林业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作用。萍乡市为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2010年1月18日,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朝新为组长,市财政局局长李维庆、市林业局局长王建民、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仕峰为副组长的“萍乡市欧洲投资银行贷款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成员邓玉丁兼任办公室主任。 萍乡市实施的欧投项目建设期5年(2008-2012年),实施区域为安源区、上栗县。欧投项目建设内容为营造高标准、高质量油茶林,下达计划和竣工验收按面积计算。2009-2012年利用欧洲投资银行贷款资金1051.97万元,完成新造优质高产油茶1481.8公顷。欧投项目县(区)2008-2012年每年完成新造油茶林面积详见表3-6-1。 表3-6-1 萍乡市欧洲投资银行贷款江西生物质能源林示范项目 2008-2012年分年度新造油茶林面积统计表
第七节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江西林业发展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江西林业发展项目(以下简称“亚行项目”)是萍乡市申报获批准的林业利用外资项目,实施亚行项目目的是为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奠定基础,从而有利于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亚行项目建设期6年(2010-2015年),建设内容为新建短周期工业原料林、名优特经济林、改造毛竹低产林;技术推广、技术培训等能力建设。亚行项目实施区域为湘东区、上栗县。为加强对亚行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2010年10月18日,成立了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朝新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李仕峰、市财政局局长李维庆、市林业局局长王建民任副组长的“萍乡市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局,市林业局副局长、领导小组成员邓玉丁兼任办公室主任。2011年上栗县已完成该项目营造林(人工造林、毛竹低改)213.2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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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布衣夫子 > 《萍乡市林业志(2003-20121)初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