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企业会计制度

 HYL3593 2014-02-12

 

企业会计制度

 

为规范企业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便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正确使用会计科目,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计机构设置

公司设财务科,负责公司所有财务工作和资金管理工作(在公司设立初期或在会计代理方式下可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二、会计核算基本规定

(一)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薄、管理会计档案等,应按照企业《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会计期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以上所称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三)企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帐本位币金额记帐。期末,企业的各种外币帐户的外币金额应当按照期末汇率折合为记帐本位币。

(四)企业的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三、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核算,而不应仅以法律形式作为会计核算的依据。

(三)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能够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

(四)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必要变更,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或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五)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六)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不得提前或延后。

    (七)企业的会计核算和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

    (八)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凡在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费用和收入,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内的收入和费用。

    (九)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十)企业的各项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各项资产帐面价值的调整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十一)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十二)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

(十三)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区别其重要性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四、企业会计核算应当遵循的会计准则:

(一)企业如发生非货币性交易,应按以下原则处理:

1、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帐价格。

2、非货币性交易中如发生补价,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企业支付补价,应以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帐价格。

2)企业收到补价,应按以下公式确定换入资产的入帐价格和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产入帐价值=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帐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应确认的损益=补价×[1-(换出资产帐面价值+应交的税金及教育费附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3、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应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换出资产的帐面价值总额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等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帐价值。

    (二)企业如发生债务重组事项,应按以下规定办理:

    1、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问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帐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帐价格。如果债务人以多项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按取得的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占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重组应收债权的帐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进行分配,按分配后的价值作为各项非现金资产的入帐价值。

    3、以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作为受让的股权的入帐价值。

4、以修改其它债权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应分别情况处理:

1)作为债务人,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应将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如果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等于或小于将来应付金额,则不作账务处理。

2)作为债权人,如果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应将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如果重组债权的帐面金额等于或小于将来应收金额,则不作帐务处理。

    (三)本规定中所称的帐面余额,是指某科目的帐面实际金额,不扣除作为该科目的备抵项目(如坏帐准备等);帐面价值,是指某科目的帐面余额减去相关的备抵项目后的金额。

五、设置会计科目:

(一)在不影响对外提供统一财务会计报告的前提下,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实际情况,可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l、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本办法未列入部分会计科目,如其它货币资金短划投资等。

2、低值易耗品较少时,可以将“低值易耗品”并入“材料”科目。

3、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科目。

4、为简化核算,将“管理费用”科目与“营业费用”科目合并。

5、“营业费用”明细科目:

办公费、差旅费、物料消耗、运输费、业务招待费、工资、折旧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广告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印花税、低值易耗品摊销、存货盘亏或盘盈、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其他。

(二)会计科目

       

 


(一)资   

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外埠存款

银行本票存款

银行汇票存款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材料

低值易耗品

库存商品

商品进销差价

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代销商品

待摊费用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二)负   

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利润

应交税金

转出未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应交所得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预提费用

长期借款

长期应付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 

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其他转入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利润

转作资本的利润

未分配利润


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四)损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明细科目见“(一)5条”)

财务费用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