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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性犯罪的处罚

 普化散人 2014-02-21
性犯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犯罪行为。主要有: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强迫卖淫罪、引诱幼女卖淫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组织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等等。以下是对一些性犯罪的处罚规定。
1、犯嫖宿幼女罪------依法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轮奸罪------可判被告10年以上有期徒刑,某些情节特别严重的轮奸行为甚至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或死刑。
3、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4、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
5、强奸罪------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6、组织卖淫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7、既实施了强奸妇女行为又实施了奸淫幼女行为---------以强奸罪从重处罚。
8、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对于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9、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以迷信邪说引诱、胁迫、欺骗或者其他手段,奸淫妇女、幼女的------以强奸罪或者奸淫幼女罪定罪处罚。
10、容留卖淫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1、卖淫嫖娼-------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12、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3、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强奸罪-------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负刑事责任。
14、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是指具备犯罪主体条件的16岁自然人对任何犯罪都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包括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猥亵儿童、组织、协助组织、介绍、容留卖淫、聚众淫乱等所有性犯罪中任何一种犯罪均应负刑事责任。
15、流氓罪------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特别刑法规定,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或携带凶器进行流氓犯罪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进行流氓犯罪活动危害特别严重的,可在上述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流氓集团往往恣意横行、作恶多端,在性犯罪方面的表现主要是追逐、拦截、劫持妇女,进行侮辱、猥亵,情节严重,或以淫秽下流手段侮辱妇女,情节恶劣;进行集体淫乱活动,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等。
16、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7、组织淫秽表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依“双罚制”原则处罚,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处罚。
18、引诱幼女卖淫------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人员,利用本单位条件引诱幼女卖淫的,依照本罪规定定罪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犯本罪的,从重处罚。
19、奸尸-----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20、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1、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2、奸淫不满14岁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3、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24、聚众淫乱--------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引诱未成年人参加聚众淫乱活动的,依照以上规定从重处罚。
25、重婚------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6、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7、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娼-------处15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5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卖淫、嫖娼的,可以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机关强制集中进行法律、道德教育和生产劳动,使之改掉恶习。期限为6个月至2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千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的,一律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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