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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家训》条件十则

 nqj0108 2014-03-07

《何氏家训》条件十则
 
    
一、孝父母

  父母之恩,如天高地厚,最难图报。吾族为子者,只是尽其心,力所当为,如饮食、衣服之类,虽是孝之疏节,宜极力营办,以奉养父母。纵使家贫,当以色养,不可便生怨怼。冬温、夏清、昏定、晨省,礼不可缺。不幸父母有过,必下气怡色,柔声以谏,委曲婉转,以待其听。或遇疾病,必奉侍汤药,不离左右。然孝心易衰,于妻子又必须朝夕省谕,教以事舅姑之礼,方是一家孝顺。此为子者不可不知!

 

  二、友兄弟

  兄弟,乃父之所爱,最要相好,每因妇人言,致相离间。吾族为弟兄者,须同居共爨,相爱相友。或不得已而至于析居,亦宜有无相济,疾病相扶,患难相恤,方是能体父母之心。切不可轻听妇言,因丝毫小利、亩角田地,便生忿怒,甚至斗殴构讼,骨肉相残,大失同胞之义。

 

  三、谨夫妇

  夫义妇从,礼所定制。吾族为夫者,须正纲纪、慎威仪,为一家之。则令其妇主中馈,奉舅姑,勤纺织,不得假权于妇人、女子,不得放纵往来人家,游戏道路,致滋物议。至于娶妾,为无子,亦当正名分,以安其心,不得以色之盛哀为爱憎。

 

  四、叙长幼

  长、上,礼当尊敬,不可傲慢。吾族为子弟者,须尽尊卑长少之分。如侍长者之侧,命之坐,方坐。有问,则起而对。侍食于长者,长者未举,少者不敢食。从长者于外,必须随行,不得并肩而走。即侄长叔幼,名分自在,不得并坐、并行。至如出恶言以相骂,逞血气以相殴,则为以少犯上,渐不可长,切不可为!

 

  五、敦善行

  人家世世积善,可保子孙蕃衍,福泽灵长。作善,降祥天道,然也。吾族人须体此意,毋以尊凌卑,毋以强凌弱,毋以群暴寡。无论宗党姻友,当以厚道自处。即乡里,必须和睦。若倚门户欺压贫寒,恃豪横凌轹柔懦,放六畜作践人田苗,拖钱粮负陷人赔纳,并占人疆界,吞人产业,谋人子女,此皆心术不端,最伤天理,贻害子孙,切不可为!

六、训读书

  人家子弟以读书为先,而读书以勤苦为本。吾族为父兄者,须延师取友,教子弟以诗书,令其晓通文义,不令放纵偷安。上,可以立身扬名;次,可以登科入仕;下,亦可以支持门户。若不教读书,惟营末利,甚至子弟目不知书,纵富,必为愚痴顽蠢之夫。贪,则甘为人下而不辞矣。戒之!戒之!

 

  七、奖行谊

  孝弟为百行之原。吾族为人子、为人弟者,家庭间若能尽事亲、事长之道,有善可称。春秋二祭,宜赐胙奖之,使人有所观,感而兴,起为善。若不孝不弟之人,当共黜之。至于妇人孀居,无惭德,男子终身舆秽行,或在兄弟中轻财让产,或在宗族间赈贫周乏,抚孤恤寡,或在乡里内,岁凶账济,杀贵减价。有此节气,当奖。异之,失节义者黜之。

 

  八、崇节俭

  人情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人能节俭,则必勤劳。劳则逸欲之心。不生,而可以保身持家。若不节俭,必至于侈衣食,崇宫室,好珍赏奇怪之物,习狎小人嫖饮赌博,鲜有不至于破家荡产者。凡我子孙,务习勤劳服食,居处崇尚俭朴,一应奢侈嫖赌之事,切不可为!

 

  九、安生理

  四民之中,惟士称首,次则务农。如不能力行,则宜以务农为本业。农者,必须勤苦力耕,勿失其时,庶衣食有资,而俯仰可无累。又次则为工,要精巧。又次为商,要公平。四民外,惟医卜近儒术,若俳优、僧道、兴贩、私宰之类,皆非正经生理,切勿为之。

 

  十、重茔祭

  祭田,所以供先人之祀事;树木,所以为先茔之荣术。关系最重。如卖祭田,则祭祀废,而祖宗何所血食?砍树木,则护术失,而先灵何以能安?子孙有此,即为大不孝,切不可为。至于祭田租税,祭祀外有馀,则用以修理。修理外有馀,则用以助贫。管者须得其人,不可侵渔,致相争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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