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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贵峰:正部级年薪超过企业高管才不合理

 学海长流 2014-03-07

“正部级干部年薪20多万,还不如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这种薪酬分配很不合理。”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电器公司副总裁陈伟才3日表示,“一些大企业部门经理年薪都不止20万元,难道部长承担的职责和作出的贡献还不如企业的部门经理?”(《羊城晚报》3月4日)

一个是从事政府公共服务的公务员,一个是从事市场经营的企业管理者,一个是奉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人民公仆,一个是遵循“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的职业经理人,在如此截然不同的两种职业语境、价值逻辑下,两者的薪酬待遇能否简单“同日而语”地比较,并判断合理性?以美国为例,曾担任“正部级”国务卿的希拉里,年薪不过18.66万美元,而2011年美国大公司总裁平均年薪为1290万美元,差不多是前者的近70倍。但在美国,显然并没有太多人会认为这种薪酬分配“很不合理”。

在我国,公务员尤其是达到“正部级”这样级别的公务人员,除“年薪”之外,还有其他福利待遇。如据此前媒体的盘点总结,我国正部级干部的待遇至少包括,可配排量3.0升以下专车的配车待遇、220平方米的住房待遇、“所有医疗费用都可以报销”的医疗待遇,等等。这些是一般“大企业部门经理”享受不到的。

诚然,公务员也是一份需要“养家糊口”的职业,从业者也有获得合理薪酬、维持体面生活的权利。但是究竟如何判断公务员薪酬是否合理,选择什么样的比较参照对象,显然又不能随意为之,至少“大企业经理”并不是最恰当合适的对象,而真正恰当的对象只能是:其一,其所服务的一般民众、普通劳动者;其二,其他国家的同行。

统计显示,2012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和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年薪分别为46769元和28752元。这意味着,“正部级干部年薪20多万”大约为城镇非私营单位年薪的4—5倍、私营单位的8—10倍。而据美国数据显示,2009年美国在职人员平均年薪为43460美元,美国国务卿的年薪也不过仅是它的4倍左右。这种事实背景下,显然不难得出比较结论,首先,即使不考虑年薪外的其他福利待遇,相对于我国普通劳动者来说,“正部级年薪20多万”实际上也谈不上多么“不合理”;同时,这一正部级年薪也并不比作为发达富裕国家的美国同行更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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