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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老西儿进京见皇帝为何住寺庙

 木柳书屋 2014-03-14

 赵炎:寇老西儿

进京见皇帝为何住寺庙

 
 
2014-01-21 16:02:07
(转自:凤凰网·赵炎博客)


寇老西儿住寺庙

文/赵炎

载《北京青年报》1月21日C02版,责编:曹芳

在传统评书《杨家将》和葛优主演的电视剧里,都把北宋名臣寇准称为“寇老西儿”。这不一定对,因为山西人才称“某某老西儿”,而寇准是陕西渭南人。但老百姓喜闻乐见,笔者亦姑妄沿用之。其中有个剧情值得关注,说宋太宗晚年,“天官”寇老西儿被奸臣诬陷,贬谪外地,一年后回到朝廷,却住进了寺庙。

我们就围绕这个剧情往下说。

“天官”是个什么官

根据年谱来看,寇准确曾在“天官”任上被贬过。

淳化四年(993)九月,他以左谏议大夫出知青州。在这之前,他一直担任虞部郎中、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

这个“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的官职,其职能近似于“天官”——考察、任免官员。所谓“天官”,其实是吏部尚书的别称,说白了,就是管官儿的。宋代不设吏部,相应职能由审官院、东西铨分掌。“判吏部东铨”一职本身品级不高,但寇准的差遣是枢密院直学士,相当于后来的枢密副使当值,地位不低。

沈智先生主编的《白话资治通鉴精华》一书里说枢密副使是从二品,未必对,岳飞做枢密副使时,却是正二品。寇准差遣做枢密副使,又在“吏部”挂职,说他是“天官”,也不能算错。寇准去青州,是受到正职知枢密院事张逊的诬陷,具体原因不详。有说张逊派人在寇准上朝路上三呼万岁,引起宋太宗的猜忌,还有说寇准干涉了皇家的立储,被张逊进了谗言,等等。

孰是孰非,我们就不去深究了,单说说他一年后回到汴京住寺庙的事儿。

寇老西儿为何住寺庙

公元994年,寇准被召回京师,拜为参知政事(副宰相)。正如评书和电视剧所演绎的那样,他确实先是暂住在开封大相国寺,然后才搬到官衙的。显然,他在京城没有固定住所。

这就产生疑问了。从986年进入学士院开始,到993年出知青州,七年间官运亨通,扶摇直上,寇准始终做的是京官。其时亦已过了而立之年,他难道没有成家置业?按照地方志的说法,寇准有个妻子叫宋氏,据说还是太祖皇后的妹妹,所以又称“皇姨”。不管是真是假,他那个年纪在古代早该娶妻成家了,总不能不给老婆孩子找个地儿住吧?

我们知道,宋代官员待遇好,薪酬高,唯独不分配住房,在职官员必须自己找房子住。有钱的,尽可以建私宅,或购买宅邸;没钱的,只能租房住,叫“僦舍”。要么赁民宅(廉租房),要么租官舍,官舍相当于如今的公租房吧。

《宋史·职官志》里介绍,宋代宰相、枢密使之类的官员,正俸每月300贯,禄粟(米)每月100石,还有职钱、公使钱、职田等收入,其他如衣料、柴炭茶盐等补贴若干,说他们富得流油也不为过分。像寇准这样的朝廷要员,想建个房买个房,就收入而言,当不是难事。

退一步说,就算朝廷规定不让官员购买公房(宋真宗咸平七年,“禁内外臣市官田宅”《宋会要辑稿》),不让京官在京城购买第二套住房(宋仁宗天圣七年,“诏现任近臣除所居外,无得于京师置屋”《宋会要辑稿》),但建个房子或买一套私宅,都还是合法的,他又有这个条件,为何不建不买?

愚以为,或与他的奢俭观有关。

廉吏置业有操守

翻开史料可知,寇准曾先后做过三司度支推官、盐铁判官等涉财税的官职,足见在宋太宗眼里,他是一个能禁得起物质财富诱惑的官员,是一个懂得勤俭与奢侈会给家、国的成与败带来截然相反之结局的官员。

从寇老西儿住寺庙,可以窥见古代廉吏对于置业的一个普遍认知,即“非义不行,非义不居”,哪怕是合法的、有条件的也不行。

因为房产属于不动产,最终是要留给子孙的,这就违背了“以诗书传家,以清白遗子孙,不为子孙置业”的廉吏操守,即所谓“忧道不忧贫”也。南宋王应麟所撰的《三字经》,也有这种思想:“人遗子,金满赢,我教子,唯一经。”

寇老西儿住寺庙,只是古代廉吏高风亮节的一个缩影,但其以勤俭劝天下的置业观,却足令今人三思而以为楷模。望智者识之,廉者效之,贪者鉴之,勿蹈“殖货以亡身”之覆辙才好。(赵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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