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湘政发〔2013〕42号
HNPR—2013—00054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12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合并11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1项行政审批项目),新增2项行政审批项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要进一步健全审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强化审批监督,加强动态管理,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过去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2. 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8日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12项)
(一)合并项目(1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关 |
合并后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陆设置独资医院审批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 《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09号) 《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大陆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卫医政发〔2010〕110号) |
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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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第253号保留项目第165项“权限内的医疗机构设置许可”,项目名称不变。 |
2 |
除利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化学物质生产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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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第253号保留项目第173项“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项目名称不变。 |
3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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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60号) |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权限内药品及药用辅料注册 |
与省政府令第253号保留项目第227项“药用辅料注册”合并。 |
5 |
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及国产Ⅲ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许可 |
与省政府令第253号保留项目第225项“Ⅱ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合并。 |
6 |
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务院批准,卫生部令第3号) |
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及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 |
与省政府令第253号保留项目第228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合并。 |
7 |
国外人员参与制作的国产电视剧审查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级广电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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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第253号保留项目第199项“电视剧片审查”,项目名称不变。 |
8 |
音像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
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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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253号保留项目目录第265项“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批”,项目名称不变。 |
9 |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设立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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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253号保留项目目录第265项“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批”,项目名称不变。 |
10 |
音像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
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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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253号保留项目目录第265项“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批”,项目名称不变。 |
11 |
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5号)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
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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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入省政府令253号保留项目目录第265项“音像出版单位以外的独立从事音像制品制作业务单位和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的设立、变更名称、业务范围、兼并、合并或者分立审批”,项目名称不变。 |
(二)下放项目(1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关 |
下放后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外国医疗团体来华短期行医审批 |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4号)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设区的市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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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项)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定依据 |
实施机关 |
备注 |
1 |
地方对等交流互办单一国家电影展映活动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
省级广电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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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市级、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标审批 |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 |
省级广电行政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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