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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一律师《律学要略》之五戒

 五蕴皆空001 2014-03-24
弘一律师《律学要略》之五戒

  以上三皈说已。下说五戒。
  五戒:——就五戒言,亦要请师先为说明。五戒者:杀,盗,淫,妄,酒。当师父说明五戒意义时,切要用白话,浅近明了,使人易懂。受戒者听毕,应先自思量如是诸戒能持否,若不能全持,或一,或二,或三,或四,皆可随意;宁可不受,万不可受而不持!且就杀生而论,未受戒者,犯之本应有罪,若已受不杀戒者犯之,则罪更加重一倍,可怕不可怕呢!你们试想一想,如果不能受持,勉强敷衍,实是自寻烦恼!据我思之:五戒中最容易持的,是:不邪淫,不饮酒;诸位可先受这两条最为稳当;至于杀与妄语,有大小之分,大者虽不易犯,小者实为难持;又五戒中最为难持的莫如盗戒,非于盗戒戒相研究十分明了之后,万不可率尔而受。所以我盼望诸位对于盗戒一条缓缓再说,至要!至要!但以现在传戒情形看起来,在这许多人众集合场中,实际上是不能如上一一别受;我想现在受五戒时,不妨合众总受五戒,俟受戒后,再自己斟酌取舍,亦未为不可;于自己所不能奉持的数条,可以在引礼师前或俗人前舍去,这样办法,实在十分妥当,在授者减麻烦,诸位亦可免除烦恼。另外还有一句要紧的话,倘有人怀疑于此大众混杂扰乱之时,心中不能专一注想,或恐犹未得戒者,不妨请性愿老法师或其他善知识,再为重授一次,他们当即慈悲允许。诸位!你们万不可轻视三皈五戒!我有句老实话对诸位说:菩萨戒不是容易得的,沙弥戒及比丘戒是不能得的,无论出家或在家人所希望者,唯有三皈五戒,我们倘能得三皈五戒,那就是很好的了。因受持五戒,来生定可为人;既能持五戒,再说念阿弥陀佛名号,求生西方,临终时定能往生西方极乐世界,岂不甚好。就我自己而论,对于菩萨戒是有名无实,沙弥戒及比丘戒决定未得;即以五戒而言,亦不敢说完全,止可谓为出家多分优婆塞而已这是实话。所以我盼望诸位要注意三皈五戒;当受五戒,应知于前说三皈正得戒体,最宜注意;后说五戒戒相为附属之文,不是在此时得戒。又须请师先为说明五戒之广狭;例如:饮酒一戒不唯不饮泉州酒店之酒,凡尽法界虚空界之戒缘境酒,皆不可饮。杀,盗,淫,妄,亦复如是。所以受戒功德普遍法界,实非人力所能思议。
  宝华山见月律师所编三皈五戒正范,所有开示多用骈体文,闻者万不能了解,等于虚文而已;最好请师译成白话。此外我更附带言之:近有为人授五戒者于不饮酒后加不吸烟一句,但这不吸烟可不必加入;应另外劝告,不应加入五戒文中。

南无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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