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议制度。建立定期、不定期会议制度。网格管理中心实行每月两次例会制度,村居(社区)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网格管理工作例会,如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台帐制度。村居(社区)和网格要建立《网格化社会管理合帐》,由村居(社区)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3、报告制度。网格长原则上每3天向中网格主任报告一次工作情况,由中网格登记存档,中网格每周向管理中心报告一次工作情况,有特殊情况随时上报。 4培训制度。管理中心适时组织对网格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5、排查制度。网格管理点为排查主要环节,网格信息员应认真做好信息记录工作,每个工作日如实填写《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日记》,全面掌握责任区内基本情况,做到民情动态情况明。网格信息员将排查收集的问题与信息,报网格长,网格长整理后报送网格专营员,网格专营员按“区分责任、分类处理”的原则,属于职责范围内的报送各业务责任人,督促并协助该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给予解决和反馈;属于职责范围之外的上报街道网格管理中心。 6、限时办结制度。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要即收即办;需经审核、确认等,不晚当场办结,要根据办理时限规定,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及时作好解释工作。 7、处理反馈制度。在处置时效上,属村居(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属街道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如特殊情况短期内难以解决,应及时做好解释工作。 8、监督考核制度。管理中心每月对各级网格责任人执行网格化管理运转情况和信息系统运转情况;排查各类信息是否全面、准确、及时;处置各类问题的时效与实效情况等内容进行督查。督查考核情况与村居(杜区)工作目标考核一并实施。督查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如实地反映网格化管理运转现状,确保考核结果的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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