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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交通治堵新举措 轻微事故不立即撤离将处罚

 王浩然 2014-03-27

 很多事故责任明确、损失不大,事故双方往往在报警后仍在原地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而不迅速撤离现场,无形之中造成了交通拥堵。3月26日,济南交警联合济南保险行业推出快处新办法:4月1日起对济南市一定范围和时间段内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单车车物损失在5000元以下),保险公司和交警不再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当事人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或约定在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的指定地点处理。

  简化后的事故快处快赔流程

  免除现场勘查的地域范围:

  凤凰路(含)以西,西绕城高速以东,二环南路(含)以北,二环北路(含)以南的区域。

  免除现场勘查的时间:每天交通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00—19:00,高架路上为7:00—19:00。

  报案

  发生轻微事故后,当事人首先拨打122向交警报案,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和双方车辆车号,以给交警部门备案。

  拍照

  驾驶人应注意所拍照片应包括照片前方、后方、接触部位,以及清晰车牌号、事故现场周围参照物的照片。值得一提的是,拍照留作证据是事故双方必须进行的一步。

  撤离并互验

  拍照后双方应立即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互验对方驾驶证、行驶证和参保情况,互留联系方式并向保险公司报案。

  快赔

  双方可协商或约定2个工作日内共同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快处快赔点办理理赔手续,或按照保险公司指定方式进行后续处理。

  【答疑解惑】

  不按规定撤离现场是否会处罚?

  答:对于当事人未按规定撤离现场的,交警在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后,扣留事故车辆按照一般程序依法处理,并对拒不撤离现场的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同时当事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

  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对事故责任有任何异议的,需共同约定时间到就近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由值班交通警察根据现场照片、现场监控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进行责任认定,并由相应保险公司理赔定损人员核定损失、办理理赔。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交警部门曾处罚过多起轻微事故后拒不撤离现场并导致大面积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在新办法规定的时间路段范围内,拒不撤离的,只要交警到达现场首先扣车。”民警表示,然后按照一般程序处理,而走一般程序,需要扣车、询问、调查、划定事故责任等20个以内的工作日的时间。

  问: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咋办?

  答:如果一方当事人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交警接到报案后会依法立案处理,因一方当事人逃逸或撤离现场后不按约定配合处理的,受害方的车辆损失由其投保的保险公司按规定先行赔付,办理代位求偿手续并依法追偿。对免除现场勘查的案件实施骗赔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坚决依法处理,及时对骗赔案件进行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区主干道上基本覆盖监控,为避免麻烦,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最好先拨打122报警,留下事故时间地点的备案,以备不时之需。”交警相关人士表示。

  问:保险公司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咋办?

  答:前期全市30家保险公司均签订协议,承认驾驶人自己所拍的事故照片,可以作为定损依据使用。如果事故双方按照规定撤离现场,保险公司不积极履行赔付责任的,当事人可向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举报,举报电话为0531—87905920。

济南市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海潮表示,新办法实行后将改变以往传统保险公司对轻微事故的勘查模式,对保险行业也是一个考验。对此全市所有保险公司均

签订了实施公约,在制度上会自我约束并执行新办法。

  问:哪些情形不适用于快处快赔规定?

  答:机动车无有效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当事人对事实和成因有争议的;在19时至次日7时发生的事故;未在本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

  问:其他时段发生的交通事故咋处理?

  答:新办法规定的符合快处快赔规定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包括报案、拍照、撤离并互验、快赔四个部分。交警支队事故处处长张昭勇说。其他时段发生的仅造成财产损失、车辆可以移动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和交警接到报案后,引导当事人拍照,先行撤离现场,再做处理。

  【相关新闻】

  去年市区适用快处事故占总接警量52%

  截至2013年底,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140万,机动车驾驶人超过160万,仅2013年就新增机动车19.5万辆,新增驾驶人17.3万人。人、车、路的矛盾日益突出,据交警部门统计,在市区中造成交通拥堵的因素中,有50%以上是道路交通事故,在这些交通事故中又有80%以上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自2008年5月起济南市实施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以来,交警部门联合保险部门累计处理案件25万余起。

  据统计2013年,市区适用快处快赔处理交通事故58203起,占总接警量的52%,特别是自去年3月27日推行网格化保险理赔服务点以来,快处快赔率提高了9.9%。 (记者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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