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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闻异录】为妓女而终身不娶的姜夔 (91)

 锦的城 2014-03-28

姜夔,自号白石道人,一位在宋代词坛开创清空词风的著名词人。他少年才俊,风流儒雅,曾几度客游合肥。据词学家夏承焘《姜白石编年笺校》考证,淳熙三年(公元1176年),姜夔时年二十一岁,他第一次到淮扬,住在城南赤阑桥边,便爱上了桥边被誉为“合肥双艳”的两个妓女,弹琵琶的姐姐和弹古筝的妹妹。姐妹俩陪姜夔游巢湖、登姥山,泛舟水上,弹唱姜词,郎情妾意,令姜夔心旷神怡,即便小别,亦常在梦中与这对姐妹相会。后来姜夔应朋友之邀去做了幕僚,离开了合肥,与姐妹分手时曾誓言必来迎娶,订下白首之约。但后来竟没有结果,他于十三年后再次去合肥时,二女已人去楼空,一场苦恋,终成绝唱。姜夔终身未娶,以孤老终其生。

类似的事宋张君房《丽情集》还有不少记载,如《卷中人》的中的裴敬中与崔徽,《寄泪》中的裴质与灼灼,《环者还也》中的张生和崔郎。其中要数裴敬中与崔徽的故事最为有名:寄唐裴敬中为察官,奉使蒲中。与崔徽相从,敬中回,徽以不得从为恨,久之成疾。自写其真以寄裴曰,崔徽一旦不如卷中人矣。

在古代,文人和妓女同属下九流,特别是一些穷酸文人境况甚至还不如妓女,比如宋代的柳永死了都还是妓女集体出资安葬的,因此基本上不存在谁看不起谁的问题。可他们为什么要彼此失信?我想,不外乎有下面四个原因。

一是妓女年龄太小。根据杜牧所作《张好好诗》来断定,他所结识的那名妓女就叫张好好,而且开头第一句就是“君为豫章姝,十三才有余”,其《张好好》诗序亦云:“牧太和三年佐故吏部沈公江西幕,好好年十三,始以善歌来乐籍中。后一岁公移镇宣城,复置于宣城乐籍。”可见张好好当时年仅十三岁。宋代苏轼《减字木兰花赠小鬟琵琶》亦有“琵琶绝艺,年纪都来十一二”的句子,可见唐宋时,许多妓女的年龄都很小,按现在的标准还是未成年人。也说明当时的嫖客喜欢雏妓,就像现在的泰国等地雏妓盛行一样。不过,和我们的老祖宗比起来,他们可能至少落后了一千年。另一方面说明杜牧等人多少还有些良知,不像有些嫖客那样喜欢摧残幼女,“先天下之忧而忧”的范仲淹就是一个。据清潘永因《宋裨类钞》之四《闲情》记载:“范文正公守鄱阳郡,创庆朔堂,妓籍中有小鬟者,尚幼,公颇属意。既去职,以诗寄魏介云:“庆朔堂前花日栽,便辞官去未曾开。年年长有别离恨,已托东风干当来。’介因鬻以赠公。”文正是范仲淹死后谥号,他在鄱阳郡当官时,创建了一个供达官贵人玩乐的娱乐场所——庆朔堂。庆朔堂有一个叫小鬟的乐妓,年纪很小(可能就是苏轼说的那个小鬟),只有十一二岁,却颇让范仲淹中意,可还没等到他下手,就离任了。他心里一直惦记着小鬟,就写了一首诗给继任魏介。魏介太了解范仲淹的心思了,赶紧将小鬟买下来送给了他。

二是官府的禁令。唐宋时由官家豢养以供宴席应酬的“营妓”,或称“官妓”,《西湖佳话·白堤政迹》:“唐朝的法网甚宽,凡是官府到任,宴会饮酒,俱有官妓承应。”宋吴自牧《梦粱录》卷二十:“自景定以来,诸酒库设法卖酒,官妓及私名妓女数内,拣择上中甲者,委有娉婷秀媚,桃脸樱唇,玉指纤纤,秋波滴溜,歌喉婉转,道得字真韵正,令人侧耳听之不厌。”“库”即酒楼,但逢场作戏之宴席间的调笑应酬可以,产生实质性的相亲相爱或两性关系不允许。唐代对于官吏,无冶游禁令,清赵瓯北《题白香山集后》诗云:“风流太守爱魂消,到处春翘有旧游。想见当时疏禁纲,尚无官吏宿倡条。”但召妓侑酒也不能太随便,必须得到许可,唐孙棨《北里志》云“京中饮妓,籍属教坊。凡朝士宴聚。须假诸曹署行牒,然后能置于他处”,故官吏益为放浪。宋代则禁令甚严,无论是官是妓触犯都要受惩罚。《宋史·蒋堂传》载:蒋堂知益州,“久之,或以为私官妓,徙河中府,又徙杭州、苏州。”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二十一亦载:“宋时阃帅郡守等官,虽得以官妓歌舞佐酒,然不得私侍枕席。熙宁中,祖无择知杭州,坐与官妓薛希涛通,为王安石所执。希涛榜笞至死,不肯承伏。”薛希涛宁死不肯出卖祖无择,实在够义气,难怪明冯梦龙《情史》将她列入《情侠类》。因此像欧阳修、范仲淹这样做官做到一定程度的人,和妓女来往的时候,就不得不考虑一下自己的前途了。至于几十年为什么一直不能谴怀,这就是文人多愁善感的脾性作怪了。作为妓女,尤其是官妓,和政府官员来往,也不得不有所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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