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首先从建筑节能起步。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始于20世纪80年代。1986年《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发布,建筑节能率目标是30%,1994年,该标准修订,将建筑节能率目标提升至50%,并制订了《建筑节能“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1999年《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发布,并于2005年进行了修订,期间还分别出台了夏热冬冷地区和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规划。 伴随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推进,绿色建筑概念也被引入和应用。2005年,建设部、科技部联合出台《绿色建筑技术导则》,提出因地制宜发展绿色建筑。 2006年6月1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始实施,并于2007年启动“100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与100项低能耗建筑示范工程”(简称“双百工程”)。 此后,又发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正式启动了我国绿色建筑评价工作。 截至2012年底,全国累计评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742 项,总建筑面积7581万平方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气候条件、政策支持等的不同,我国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分布不均衡,江苏、广东、上海、山东、北京等 省市的项目数量和总建筑面积较多,5省市标识项目数量占全国的57.5%,总面积占全国的53.7%,其中仅江苏省就占全国的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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