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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昵称16630095 2014-04-02
的和意义
1、为了确保设备检修人员人身不受伤害,杜绝安全问题的发生。
2、依据厂安委会2014年第2期安全通报要求,扎实精细地做好安全工作,为全面落实车间安全“岗位达标”工作打好基础。
二、检修期间安全要求及注意事项
1、检修设备前必须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其他人员误操作。
2、需要启动设备前,必须对设备四周及附连设备表面四周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3、动火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专人监护,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作业完成后做好后续安全监管工作。
4、高处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落实专人监护,做好各项安全措施(1)安全帽、安全绳、登高设备设施
(2)安全帽必须使用各班组新配发的,现场不得出现未有编号的和检验的。
5、网架上方作业,必须办理网架上方作业证。网架上方动火在落实相关安全措施基础上,必须要有防火毯。进入网架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现场动火监护必须实行动火现场和网架下方同时监护。
6、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7、做好节假日检修期间相关方人员的监护。
(1)严禁出现相关方人员违章违规现象不管不问。
(2)严禁随意使用车间配电箱,开启关闭门窗、设备、照明灯等。
(3)相关方人员必须现场要有人监管,外单位牵头进入车间的相关方人员必须要有牵头部门人员监管。
8、车间现场不得出现无安全检测标识各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有脱落现象及时向车间电修人员反映。(此项也是厂安保部门作为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项目)
9、检修后的各类机油、润滑油等化学品必须统一收集和存放,严禁倒入垃圾车。检修期间产生的垃圾必须当天送往垃圾台,车间现场不得存放。
10、节假日检修期间保持车间现场卫生,每天结束后必须对吸烟室、卫生间进行清扫。
11、检修结束后每班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排查,检查情况向值班领导汇报。对外协施工项目及动火作业必须向车间安全值班人员进行报告,便于安全值班人员做好后续安全监管工作。
注意事项:
1、班后应关闭车间现场热水器,浸渍器间、实验线轮班办公室外都曾出现过热水器班后未关现象。
2、机修班内砂轮机、电脑等用电设备设施应纳入检查范围。
3、出入厂区应服从门卫安全管理,不得无故阻挠。
4、检修期间任何人员不得饮酒或酒后上岗,发现酒后上班人员必须劝离车间现场。
危险作业
指作业危险性较高,安全条件受限,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本规定所述危险作业主要包括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夹层和格栅作业、吊装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杀虫作业等活动。
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使用明火、气焊、电焊、喷灯或其它焊接切割工具,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电钻、砂轮、打磨等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或炽热表面的作业。
一级动火作业(高风险动火作业):是指在燃气管道、燃气设备设施,油料储存设施和输油管道,香精香料存储、使用区域,危化品使用、储存区域,其它易燃易爆场所、屋顶、各类库房内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及这些区域外1米范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级动火作业(中风险动火作业):是指在库区、除尘房、除尘管道,烟丝储存区域、输送管道,烘丝设备、烟丝膨胀装置等密闭容器内,窨井、管线沟、污水处理池、高处等及其它密闭空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三级动火作业(一般风险动火作业):除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外的其它动火作业。
高处作业
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虽然在两米以下,但在作业地段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或洞口、升降口、坑、井、沟等临边洞口作业的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分级:作业高度在2m至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30m以时为特级高处作业。存在直接引起坠落的客观危险因素的依照GB/T3608的要求进行登高作业分级。
受限空间
是指在仅有1-2个人孔,即进出口受到限制的密闭、狭窄、通风不良的分隔间,或深度大于1.2米密闭或敞口的通风不良空间内的作业。有限空间按照作业场所可分为密闭设备作业和地下有限空间作业。
密闭设备作业:是指进入贮罐、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筒体、柜体等密闭设备的作业行为。
地下有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地下管道、地下室、污水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等地下有限空间的作业行为。
临时用电
是指从配电箱(柜、板)临时引出,设置有二级配电箱(柜、板)的电气线路的作业,不含通过插座引出的电气使用线路。
网架作业
是指进入联合工房等夹层网架空间进行设备设施、线路、管道等安装、维修、拆除、建筑施工及清洁维保作业。 
通用要求
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审批制、现场监护制,作业现场须放置审批手续。
一份危险作业审批表只适用一个危险作业点,审批表不得转让、涂改,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个作业点有多项危险作业,应同时分别执行相应的作业审批。
危险作业审批期限:临时用电作业审批有效期为15天;夹层网架作业审批有效期为7天;高处作业审批有效期为3天;受限空间审批有效期最多为1天;动火作业审批有效期:一级为8小时、二级为3天;有效期内未实施完毕、更换作业人员或作业条件变动时,须重新进行审批。
危险作业实施前,作业实施部门应明确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监护人、作业人员。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对作业现场进行勘察,监护人应是现场作业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相关方作业的监护人应为相关方负有安全职责的人员进行监护。
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后对作业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保存相关记录,内容应包括作业环境及任务,作业过程的危险因素,作业前、中、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交底人员应是项目负责人或主管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交底人应是进场时经过工厂交底的相关方负责人或相关方安全员。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应对作业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和作业前准备工作进行验证。
作业中,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应加强对安全作业条件、作业人员作业方式、劳保用品穿戴、安全用具及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纠正或停止作业,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中断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重新对作业条件进行查验。监护人必须全过程进行监护,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对工具、零部件、剩余材料、作业现场进行清理,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场。审批表交由项目主管部门由负责人存档。
相关方涉及危险作业的,项目主管部门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按照工厂《相关方管理办法》要求,查验作业人员作业资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高处作业要求
高处作业人员资格要求:各部门对经常从事一级高处作业及5米以上有固定平台作业高处作业的人员,应组织相应专业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认定其高处作业资格,并保存相关记录。对经常从事高处作业的维修电工、设备作业和维修人员等进行高处作业培训,并确认其高处作业资格;
高处作业审批:一级高处作业由所在部门审批;二级以上高处作业由作业部门申请,安全保卫科批准;具有高处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作业高度2-5m的高处作业及5m以上有固定平台作业不再进行审批;二级以上高处作业申请应同时提交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资料;高处作业审批表应在作业现场悬挂;高处作业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由作业部门持有,一份由批准部门留档保存
依据GB/T3608,确定经常从事作业高度2m及以上高处作业的位置和人员清单,其中应包括需专门设置安全带固定装置的位置;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作业部门专兼职安全员赴作业现场进行高处作业风险分析,根据现场作业环境和安全要求,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应对作业许可证的内容逐项确认;严禁职业禁忌人员、酒后人员高处作业,凡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行动不便等不适宜登高的人员,不得安排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未设防护栏的设备、设施上从事高处作业应佩戴安全带。严禁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易滑鞋等进行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安全带,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有损坏的不得使用。安全带拴挂要在垂直的上方无尖锐、锋利棱角的构件上,不能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各种梯子应坚固,放置平稳。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不得使用叉车、电瓶车等厂内机动车的属具载人登高。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不准在高处投掷材料、工具或他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作业平台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剩余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收拾好,防止落下伤人;
在以下条件下的,禁止高处作业:阵风风力为6级及以上;降雨、降雪、有雾能见度差等极端恶劣天气;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条件下的悬空作业;其他有爆炸、中毒、窒息等风险比较大的作业。
活动轻金属梯及木质梯、竹梯登高作业
建立各类梯子台帐,并每月至少检查一次,保存记录;
操作时登高梯台应放置稳固,使用前应先固定住轮脚,并插好保险销;不得在梯子底下垫物来抬高梯子;
梯子使用处下方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使用时不得穿光滑硬底鞋,只允许一个人在上面,并有监护人;梯上有人时不得移位;
在梯子上作业,不准往下抛掷材料、工具和其他物品;
使用梯子登高,超过5m无固定平台的作业人员在操作时应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体防护用具,安全带、安全绳应挂扣在作业面上方固定、牢固的构件上
动火作业管里
一级动火作业审批
存在较大火灾风险的库房、香料厨房、高低压配电室、机房、屋顶等场所在使用明火、砂轮机、切割机及作业过程产生炽热面的作业,应当办理一级动火作业审批,其余场所使用器具的在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不需办理动火作业证。
动火作业实施部门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提供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安全交底书和高风险动火作业施工方案。
《动火作业审批表》由安全保卫科消防管理员审核后,报安全保卫科负责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审批
动火作业实施部门填写《动火作业审批表》,提供作业人员的作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动火申请和资格证由安全保卫科消防管理员审核后,消防分管副科长批准。
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现场负责人作业前应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并向动火人和监护人告知安全注意事项或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护人检查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清除情况,隔火、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安全用电、用气情况,并负责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等,并验证签字; 动火作业现场通排风良好,作业区域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动火作业人在动火作业前须核实各项防火措施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检查使用的电、气焊(割)工具和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现场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动火作业审批表。
动火作业过程控制:在动火作业期间,动火人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在动火作业期间,作业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6级风以上(含6级)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结束后的安全要求:动火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和动火人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残火,确保无遗留火种,在观察2小时后,确认安全方可离开现场。
特殊条件的动火作业安全要求:涉及夹层网架、有限空间、高处动火作业的结合本制度的相应危险作业要求制定安全控制措施,并严格落实。
临时用电审批
因工作需要临时用电,在确认作业现场具备使用临时电源的条件和落实使用临时电的各项安全措施后,属于临时用电管理部门内临时用电的,直接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除此以外的其它临时用电需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动力车间审核批准。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部门负责本部门施工项目临时用电申请手续的办理工作。
动力车间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由本部门专业电工到现场查看是否具备使用临时电的条件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用电容量、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并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许可证》三联,分别由用电部门、动力车间、安全保卫科留存。
临时用电必须严格规定用电时限,超区域、用电容量变化、负责人变更及超过时限需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接、拆线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
施工组织部门必须指定专人监管,并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时应及时联系动力车间。
施工组织部门不得随意变更临时用电地点、期限和用电性质,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或反送电,将予以停止供电并追究相关责任。
临时用电结束后,施工组织部门应及时通知动力车间停电,其他单位和人员不得私自拆除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有自备电源的施工队其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区域内不允许接临时电源。如果确实需要时,在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安全保卫科批准后方可进行。
所有临时用电线路、设备及移动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均应≥0.5MΩ。
架空线路应采用耐气候型绝缘线,截面积不小于6mm2,电线对地距离不小于3m,并有相应的高度标识。档距最大不超过25m,电线要固定在绝缘子上,线间距离不小于0.2 m。
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设深不得小于0.7 m,穿越公路在有可能遭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用电线路超过50m或同条线路在多处用电时,须在电源处设置总配电箱,在各用电点设置分配电箱,配电箱高度在1.3~1.5m。
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等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装置。
夹层网架作业审批:夹层网架进行日常巡检时,再告知并征得区域管理部门同意后进行登记,不在办理审批手续,但至少两人同时进入,并相互监护;进入夹层网架进行设备设施、线路、管道拆除、安装、等的施工作业和清洁维保作业的,须严格执行审批制度;相关方进入夹层网架作业的由作业组织部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审批表一式两份,作业部门和安全保卫科各执一份
进入夹层网架作业前,网架所在区域部门应对进场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施工现场存在危险源及防控措施;夹层网架各临边洞口所在的位置及防护状况;进入夹层网架作业工具、用具要求;作业人员相互监控要求;其他相关安全要求。
夹层网架内如需动火作业、用电作业、吊装作业,作业过程使用流体物质以及使用或安装较重的设备设施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动火作业现场应铺设防火毯,并采取确保火花不得四溅的措施;用电作业的用电线路应加装设额定剩余工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并符合本办法临时用电的要求,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夹层网架作业如需拆除部分网架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单独编制吊装安全防范措施; 使用流体物的作业必须有防止流体洒落的措施;使用或安装较重的设备设施的应经过夹层网架承载计算,符合要求的方可开展作业;必要时应制定相应的事故防范措施,并经作业部门审核送安全保卫科审定后方可作业。
夹层网架作业完成后,及时清理现场,并由现场负责人、作业区域所在部门相关人员联合进行现场检查确认;区域所在部门安全员对夹层网架现场恢复情况进行核实,并在许可证签署验收合格的签名;作业部门留存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由作业区域所在部门和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全保卫科审核批准;相关方进行有限空间的,由作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时,同时提交安全技术交底书一并进行审核。
各部门应形成部门受限空间清单。
有限空间作业须由作业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共同排查作业现场情况,根据作业任务、作业内容、作业环境制定作业方案和相应防护措施,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程序、作业位置、检测仪器、现场专用防护用具、电气照明、现场通风、现场警戒、应急处置及急救措施等内容。其中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分析仪器等每年定期检验、维护,并保持纪录。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交底人员应是安全管理人员或主管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监护人应是现场作业人员或专兼职安全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交底人应是进场时经过企业交底的相关方负责人或相关方安全员,必要时,企业应派出交底人员,相关方危险作业的监护人由相关方指定;
凡需审批的危险作业,作业前应由交底人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内容应包括作业的危险,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安全措施,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措施等;交底应保存记录或在审批单上由交底人签字确认;
凡需审批的危险作业,作业前应由监护人对现场作业条件、作业前安全准备事项等进行验证;验证应保存记录或在审批单中由验证人签字确认。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物质)的监测,如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由监护人进行气体监测,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若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1小时;
各密闭设备作业、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应制定作业方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严格执行现场监护制度,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穿戴,采取必要的通风措施,对含氧量进行测定,确保符合安全作业条件方可作业;严禁关闭门、孔等通风口;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清点作业现场的工具、物料、零部件等物品。
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严密关闭阀门,或者装好盲板,管道的阀门应有人看守或在醒目位置设立禁止启动的标志。
制丝、动力车间非密闭筒体、柜体等有限空间日常检修、维护、保养时,须制定专项作业方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执行,不再进行作业审批。
专项作业方案应包括作业人员情况、作业部位基本情况、作业要求、相关人员安全职责、现场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并定期组织培训;
本地开关严格执行挂牌上锁制度,关闭电流主开关,挂上警示牌,本地开关关闭后用挂锁锁住或拔下钥匙自带;
作业活动结束后,经检查确认设备内无人,关闭检修门、所有人员离开作业现场,方可启动设备开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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