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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圆的经济学

 _顺应自然_ 2014-04-02
我们完全可以对“交叉圆”构图给出一个具有经济学意义的理论诠释。

  首先考虑一个经济人的情形,即一定时期内,任一经济人的所有经济行为的最终结果,都会形成一个以自我为中心,以有效经济利益为半径的经济利益圆周。圆周内的行为与他的有效经济利益相关,圆周外的行为与他的有效经济利益无关;经济利益圆周范围的大小,表征一定条件下经济人活动范围的大小;一般来说,经济利益圆周范围的大小与经济人的经济实力强弱相关。这里的有效经济利益就是指一定条件下经济人愿意而且可能获得的实际经济利益。

  接下来考虑两个经济人的情形,处于自由经济体中的两个独立的经济人,其经济利益圆周的边界本来应该是清晰的,但随着经济社会的普遍发展,他们各自的经济利益圆周范围会不断地扩大,最终出现一个人的经济利益圆周与另一个人的经济利益圆周重叠,重叠部分代表了他们的经济联系和“潜在”的共同利益。根据经济人的“自利”原则,经济人总是希望能够占有进入自己利益范围内的所有经济利益。但当两个人都持同样想法的时候,矛盾也就产生了。显然,这种由于经济联系而产生的“潜在”共同利益,最终会以怎样的结果变为现实,有赖于当事人双方对公共领域行动协调机制的选择,而可供选择的基本方式不外乎两种:非合作与合作。

  当存在共同利益的经济人选择非合作时,即各自为获取共同利益而采取对立行动,其结果是两者的经济行为相互抵消,“潜在”利益无法实现,这基本类似于物理学中作用在同一物体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的两个力,其合力为零。由于两者在公共领域的利益损失,必然使得各自的经济利益圆周发生萎缩,双方的重叠部分也就减少直至消失。这表明此前经济发展或个人努力所造成的经济进步发生了倒退,经济又重新回到低水平伏态,即“双输”的结果。

  当存在共同利益的经济人选择合作时,即彼此为获取共同利益而采取协同行动,于是两人的经济行为相互促进,形成经济合力,使“潜在”的共同利益变为“现实”。不仅如此,根据“1+1> 2”原理(即协作生产力原理),两人经济合力的最终结果,将会超越两者独立行动时所得利益的总和,超出部分就是两者的合作收益。显然,一轮合作结束之后,合作收益的存在将使合作双方的经济利益圆周范围都得以扩大,即“双赢”的结果。而这种彼此扩大的经济利益圆周,又为两者基于更大的共同利益开始下一轮合作奠定了基础,这样一来,合作制也就实现了有效率的良性循环。几乎可以肯定,以上合作过程周而复始的结果,必将使经济人的理性不断地由有限向无限趋近,最终有可能接近社会福利“最大化”的目标。

  以上我们就从有限理性的经济人假说出发,对“交叉圆”构图给出了一个具有经济学意义的理论诠释,它实际上可以被视为一个分析经济人之间合作与非合作问题的理论模型。据此模型,我们能够比较好地揭示各种经济合作行为形成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大的方面有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地区经济合作等;小的方面有产业集群、股份制、农业合作制、企业购并甚至家庭经济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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