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利息收入一般可分为:一般存款户利息和专户利息。 一般存款户利息正常在“财务费用-利息收入”中核算,现金流量表中一般列示为“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专户利息大致可分为:1、基建账户利息收入 2、专门借款账户利息收入 3、募集资金账户冻结期利息收入 1、基建账户利息收入,一般在“在建工程-待摊投资”核算,现金流量表中列示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专门借款账户利息收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的规定,一般在资本化利息对应的科目核算(存货、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现金流量表中列示存在争议,如果根据会计核算科目的列示来划分,可以列入“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如果根据利息收入的来源,可以列入“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募集资金账户冻结期利息收入,目前仅存在发行企业或公司债券冻结期间资金利息收入归企业所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冻结资金的利息应递减发行费用后计入金融负债的成本,根据会计科目的核算,可以列入“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希望大家指正和补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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