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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叔侄冤案”怎能内部问责

 国魂001 2014-04-12

“张氏叔侄冤案”怎能内部问责

红网 [微博] 张卫斌2014-04-12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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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斌 评论作者

近日,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初制造歙县张氏叔侄冤案的相关责任人被组织内部问责。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受害者之一的张高平,他也是刚刚得知这个消息,对于造成自己当初冤屈坐牢的人,他表示,这个结果让自己很“解气”。(4月11日中安在线)

一个内部问责,让白白坐了十年大牢的张高平“很解气”,实在让人难以置信。事实上,张高平本人并不知晓当年一手制造了他们叔侄十年冤狱的责任人究竟受到了怎样的内部问责。在此背景下,张高平的很解气只能解释为“很善良”。

去年发生在浙江的两个冤错案件备受社会关注。一个是“张氏叔侄强奸案”,一个是“萧山5青年劫杀案”。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这两个案件中,没有发现是故意制造冤案,都是在组织内部,按照党纪政纪来问责”。有喜欢刨根问底的记者致电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均以不知情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第42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一个连浙江省高院工作人员都不知晓的“内部问责”,未免让人疑窦丛生。

一年前,张高平十年冤案披露后,舆论大哗。浙江省公安厅曾表态:“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环,是有责任的,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并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该错案中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现在看来,这个表态不过是为了平息舆论。对责任人的“内部问责”,也不过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相关责任人毫发无损。

善良的人总以为,随着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冤案得以平反昭雪,当年侦办此案的相关责任人必将付出代价,受到应有的惩戒。浙江高院的“内部问责”,不仅出人意料,也让阳光司法、公平正义全都打了水漂。

法治社会,朗朗乾坤,草菅人命的责任人竟然被不痛不痒的“内部问责”大事化小!还奢谈什么公平正义?又如何唤起人们对神圣法律的敬畏?

张高平在法庭上有这样一段对法官、检察官的陈述:“虽然你们在座的各位现在是大法官,大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后代不一定也是,你们有没有想过,如果他们遇上倒霉事,被屈打成招,你们是什么感受。我说我希望你们出台相关的合理政策,完善司法制度,不再出现我这样的事。”张高平的这番话,读来令人动容、催人泪下、发人深思。

要永远告别冤假错案,维护法治社会的公平正义,固然需要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然而,让制造冤狱的人受到应有的惩戒,无疑是杜绝冤假错案的第一步。党纪国法岂能能对冤狱制造者网开一面?不管是谁,既然触犯了党纪国法,就要追究和问责,直至绳之以法,这样才能让张高平们真正“很解气”,最重要的是,张氏叔侄冤假才不会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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