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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明治维新 续十八

 现代乌托邦 2014-04-18

明治维新的政治改革与经济发展

  废藩置县后,明治政府第三次改革官制。“在太政官下新设正院、左院、右院三院,正院设太政大臣、左右大臣(初称纳言)、参议等职,总揽行政、立法、司法大权;左院设议长、议官(初称议员),参与立法咨询;右院作为各省长官、次官等讨论政务的场所。”(《日本史》第365页)这次官制改革,行政、立法和司法大权都集中到正院和太政大臣手里,太政官变成了虚衔。左院也就是原来的集议院,虽仍是立法咨询机构,但其成员构成却有了不同。此前是各藩代表,现在藩已取消,左议院的成员(议官)由正院任免。对此,坂本太郎评论说:“每当发生能使政府基础巩固的具体事件以后,政府便相应地改革官制,加强其专制的性格。”(同上)的确,明治元年、三年和四年,三次改革官制,都是朝着逐步加强中央政府集权的方向稳步前进;但是,我们不能由此认为这种做法是预先设计好的步骤,恰恰相反,这正是日本民族的传统政治习惯和行为模式。这让我想起日本电影中,身穿和服脚踏木屐的日本女人走路的姿态——小步紧走。近二十年来(自1853年7月美国军舰开进江户湾算起)日本政治演变的过程,淋漓尽致地为世界展现了日本民族的政治性格。

    当然,随着形势而变化的不仅仅是官制,还有人事。“在新政府成立之初,公卿、诸侯、各藩藩士均出任要职,政府是在广泛的人员基础上构成的。但是,后来公卿、诸侯、藩士便逐渐离开要职,到实行这一新官制的四年十月时,太政大臣是三条实美,左大臣缺员,右大臣是岩仓具视,参议是萨摩、长州、土佐、肥前的旧藩士各一人,即西乡隆盛、木户孝允、大隈重信、板垣退助,大臧卿是大久保利通,外务卿是副岛种臣,其他各省的首长,除神衹大辅和宫内卿以外,都由萨摩、长州、土佐、肥前四藩的旧藩士充任。本来,讨幕的主力就是萨摩、长州两藩的下级武士,因此,新政府的推动力由这些人来承担,也是当然的。在新政府成立之初,他们也广招公卿、诸侯和其他藩出身的人进入政府部门,这无非是企图利用这些人的势力,以增加新政府的威信,极力压制反对者而已。但是,随着奉还版籍、废藩置县等,政府的基础不断强化起来,他们就感动已不再需要借助其他势力,终于暴露出政府是以萨摩、长州人员为中心的本来面目。所谓藩阀政府的面貌,至此已完全具备”。(《日本史》第365-366页)这个变化恐怕也是时局演变的自然结果,而非刻意所为。因为不同阶段的政治诉求不同,其政治基础也不同。遗憾的是,我手头的两本史书《日本史》和《日本小史》都没有提供这方面的具体史料,所以也无从判断。不过,从后来的历史发展来看,这个变化对日本民族来说是利大于弊。所以,指出萨摩和长州两藩主导政局也就够了,没有什么好指责的。

    废除封建制度改变的不只是日本的政体,它对日本社会的影响是全面而深刻的,而最重要的则是身份制度。封建社会,统治阶级有皇族、贵族、大名和武士之分,庶民有农、工、商和贱民之分。现在,皇族、贵族和大名成为华族,武士被称为士族,其他人则统称为平民,也就是以华族、士族和平民代替了过去复杂的身份制度。明治三年九月,准许平民(农工商)有姓氏。(我国早在春秋时期,平民就已经拥有姓氏了)明治四年八月,准许华族与平民联姻,允许所有人自由迁徙和选择职业。(“过去,农、工、商没有姓氏,今后一般平民也准许称姓氏(三年九月),并准许华族与平民联姻(四年八月),所有身份的人都可以具有迁徙自由和选择职业丹自由。”《日本史》第366页)封建藩篱在法律层面被彻底打破。

    明治五年(1872)二月,“废除兵部省,改设陆军省和海军省,十一月颁发募兵诏书,明确了征兵总方针,次年一月,发布征兵令并着手实行。……新政府的军制,至此完全确立。”(《日本史》第368页)早在明治三年夏,山县友朋和西乡从道从欧洲考察军制回国后,就着手改革军制。当时,山县友朋任兵部少辅,西乡从道任兵部权大丞,令各藩陆军改为法国式兵制,海军改为英国式兵制(本人尚不清楚法国式兵制与英国式兵制的区别),但未能实施。撤藩置县后,中央政府掌握了全国军权,新兵制才得以实施。新兵制给明治政府带来的现实问题则是失去职业的150万封建武士如何处理,因为当兵已经不再是武士的特权。明治六年(1873)二月,明治政府出台奉还家禄的规定,“对愿意奉还土地的,將以现金和公债各半的方式支付世代禄六年和终身禄四年”(《日本史》第367页)。显然,它延续了奉还版籍时的补偿精神。到明治八年(1875)七月,只有1/3的士族奉还了土地,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据说,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多数士族没有像政府希望的那样成功地进行专业,也就是说多数士族还是无力自谋生计。同年九月,明治政府又出台了新政,“把历来以米支付的家禄、赏禄改为按明治五年到七年三年间的平均米价,以货币支付”。(《日本史》第367页)因为米价和物价处于上涨趋势,所以坂本太郎说,这样做等于降低了他们的奉禄。明治九年(1876)八月,“政府把华族、士族的家禄和赏禄一律废除,改用公债支付,规定30年偿清,从第六年起用抽签方式偿还”。(同上)如此一来,华族和士族就必须另寻生计了。明治政府究竟是出于何种考虑要如此急切地逼迫华族和士族,我手头上的史书没有给出明确说明。坂本太郎说,即使在旧藩主的奉禄降为原来的1/10后,明治政府每年还要拿出财政收入的1/3到1/4用于秩禄支出,所以财政拮据当然是原因之一,但我想绝不是最重要的原因。那么,华族和士族是否如明治政府希望的那样成功转业了呢?坂本太郎说,他们“抱着这份金禄公转债转业到农、工、商等新的工作上去,但多数都失败了,这么一来,政府就不得不为此采取各种救济措施,如贷给授产资金、发放公有土地、奖励开垦等等。为了解决没落士族大批出现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政府煞费了苦心。”(《日本史》第367页)不过,坂本太郎的上述说法,只是就一段时间内而言才是正确的。因为在花光政府公债后,他们终将成为自食其力者,从这一点上来说,他们转业成功了。那些幸运的少数,或者当上了明治政府的官吏,或者成为自由职业者,他们及时介绍欧洲新文化,对日本社会现代文明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到明治九年八月时,日本封建社会算是被彻底清除了。总的说来,日本在推翻幕府和扫除封建势力过程中并未发生剧烈地社会动荡,这既与幕府、藩候的没落(难以组织有效抵抗)有关,也与日本民族的行为模式(小步快走、渐进式改革)有关。但是,政治转型并非易事,新生代政治家的内斗似乎也不可避免。

    明治六年(1873)八月,明治政府决定征韩。原来,朝鲜过去都是通过对马藩主宗义达维持与日本的外交和贸易,明治元年(1868)十一月,明治政府通过对马宗氏向朝鲜递交的国书因有“皇”、“奉敕”等违反惯例的用语而被拒绝(这些用语表明日本要与朝鲜建立新关系),明治五年(1872)八月,明治政府再派外务大丞花房义质到朝鲜交涉,也没有结果,于是明治政府认为对朝鲜的无理必须给予武力严惩(显然是强盗逻辑)。“参议西乡隆盛主张再一次向朝鲜派出全权大使进行谈判,如果不成时就以武力解决,并且自告奋勇担任这一使节。副岛种臣、坂垣退助、江藤新平和后藤象二郎等参议也表示赞同”。(《日本史》第373-374页)但当时日本明治政府派出的外交使团尚未回国,所以并没有征韩的实际动作。这个外交使团的大使是外务卿兼右大臣岩仓具视,副大使是参议木户孝允、大藏卿大久保利通、工部大辅伊藤博文和外务少辅山口尚芳。其使命是商讨修改安政五年(1858)签署的通商条约中丧失关税自主权和不平等的治外法权(该条约规定,明治五年可以对条约进行修改)。使团于明治四年(1871)十一月出发,不料在其出使的第一站美国,修改条约的愿望就未能实现,于是出使欧洲的目的就变成了调研。明治六年(1873)九月,在近二年后使团结束访问回到日本。此行虽然没有实现出使的本来目的,但坂本太郎认为,“使节们通过这一次访问,再次认识了欧洲文化的发达和国力的富强,决心让日本也尽早跻入先进国家的行列”(《日本史》第372页)。岩仓具视回等人回来后,认为日本当务之急是整顿内政,所以反对征韩。“两派争论十分激烈,太政大臣三条实美无法对之做出裁决,只好托病辞职,岩仓奉敕命代理太政大臣,终于否定了征韩论,撤回派遣全权大使的决议。为此西乡(旧萨摩藩)、坂垣、后藤(均旧土佐藩)、江藤、副岛(均旧肥前藩)五名参议辞官下野,岩仓任命伊藤博文、胜安芳和寺岛宗则为参议,政府阵容为之一新(明治六年十月)。”(《日本史》第374-375页)为何一个征韩的议题就会导致新政府的分裂?坂本太郎的解释是:“新政府内土佐、肥前藩出身的人,本来就对萨摩、长州派的优越地位心怀不满,希望能在朝鲜战争中建立功绩,借此推翻萨摩、长州派的优越地位。此外,由于废藩置县和征兵令的实行,全国士族失去了往日的特权身份和固定职业,掉进了沦落失意的深渊,他们希望能够借此重新走上提高身份的道路。这些士族真心实意地支持征韩论。总之,它集中反映了所有对维新政治的反抗,正如在幕末,所有反幕和讨幕论都集中在攘夷这一点上一样。”(《日本史》第373页)显然,该书作者认为,新政府的内部矛盾源于派系争斗,而征韩议题只是让矛盾凸显出来而已。不过,该书并未提供相关史料来佐证自己的看法。考虑到西乡隆盛就是萨摩藩的士族,所以仅以地域派系来解释似乎不够妥当。尤其是坂本太郎把新政府的这次分裂定性为对维新政治的反抗,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因为征韩与维新没有任何关系。我认为,这次明治政府内部分裂,只能说明以倒幕为宗旨的王政复古阶段已经结束,而新的政治框架却要在不同政见的对抗中孕育,换句话说,维新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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