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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不还钱短信能当欠债证据吗?

 超越梦想之上 2014-04-24

朋友不还钱短信能当欠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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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4月24日04:34 来源:重庆晨报 
公益律师值守966966,不断有市民打进热线咨询法律问题
公益律师值守966966,不断有市民打进热线咨询法律问题
公益律师值守966966,不断有市民打进热线咨询法律问题

  喻祖丰律师接听热线。

  文政华律师解答读者提问。

  昨日10点到11点,公益律师喻祖丰和文政华值守966966热线,不断有市民打进电话咨询法律问题。两位律师耐心为大家解疑答惑。

  律师提醒,一些市民存在法律误区,认为自己说得有道理,但不提供证据支持自己所言。口说无凭,法庭上出示证据很重要。

  葛先生:十几年前,我在新疆出差受伤,现在都没好,我该怎么办呢?

  律师:依法律规定,葛先生应在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现依葛先生所述情形,已超过1年时间,社会保障部门可能不予受理葛先生申请。

  王女士:2013年,我借了4万元给朋友,当时写了借条,说在2014年3月份之前就还钱,但他今年让我再借1万元,我直接打款给他,没写借条,后来我们才在通话时录音和发短信作为凭证,请问这些可作为证据吗?现在他一直不还钱给我,请问我该怎样催促他尽快还钱呢?

  律师:若协商不成,王女士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朋友偿还借款。借条、转账凭单等证据可证明借款事实成立;单独的录音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据佐证,形成证据链条;短信可以进行公证,增强其证明力。

  周先生:一房地产开发老板找我借了18000元,并且打了借条给我,之后一直找不到人,只有电话可以联系。那个老板电话里承认要还款,但就是一直不还,我该怎么办?

  律师:协商不成,可提起民事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若借条上没约定还款时间,就从出具借条之日的四日起算。若借条上约定还款时间,则从还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具有诉讼时效中止,延长情形除外。

  某女士:我办理了一张游泳卡,当即交付游泳费用2300元,储物柜使用费380元,押金100元,共计2780元。该卡有效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游泳馆承诺今年4月1日正式营业,至今未营业,我该怎么办?

  律师:可以解除该游泳合同,要求游泳馆退还已交所有费用,并且赔偿相应损失。

  樊先生:我买下房子后,发现距离我房屋7米的地方,就是负一楼,有变压器,变压器的噪音很影响我的居住条件。我多次跟开发商协商无果,我如果要告的话,被告应该是谁?

  律师:被告是房屋合同签订的相对方。走法律途径前,你可以先向环保部门投诉。

  重庆晨报记者 姜雅娟

  本组图/重庆晨报记者 王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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