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5月14日 [浏览次数 724]
一、托管对象 暂未落实就业单位、暂不就业拟升学、正处于试用阶段尚未签订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二、办理时间 5月27日下午14:30-17:30 三、办理地点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一楼) 四、办理程序 填写《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持空白协议书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签章。 五、相关服务 1、办理落户手续(户口性质为武汉市常住户口);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免费办理就业手续;免费保管户档两年。 2托管毕业生可于毕业当年11月以后登录http://www.网站点击“户档托管”栏目查询托管信息(如户档基本情况、变动情况、党员信息等)。 3、不办理转正定级及职称评定手续。 4、可办理婚育相关证件,但不解决毕业生子女落户问题。 5、可办理组织关系接收。 六、法律责任 户档托管期间,托管毕业生因违法、违规以及民事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托管毕业生自行承担,与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无关。托管毕业生若有违法行为或因上级有关管理部门统一规定,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权将托管毕业生的户口、档案转出,不再为其办理约定事宜。 七、户档迁出手续 凭《高校毕业生户档托管申请表》原件、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考研录取通知书等,到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户档托管部办理。(自托管之日起,30日后方可办理户档迁出手续)。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应及时办理户档迁移手续。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1.根据物价部门规定,申请办理托管手续的毕业生需一次性交纳手续费、档案转递邮寄费共60元; 2.超期两年继续托管的,从毕业后的第25个月起需缴纳托管费10元。 九、办理报到手续 6月25日上午8:30—12:00持户档托管申请表、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托管费到大学生活动中心四楼展厅办理报到手续。 如因故错过现场办理,请于当年8月1日-31日自行前往到省就业中心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