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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知道:中学生打架这事儿,很新鲜吗?

 昵称535749 2014-05-26
,   凤凰知道


第281期

凤凰新闻客户端撰稿人 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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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上个周末,一条名为“实拍3男子轮流殴打一少年众多网友报案”的视频在网上风传,还有传言称少年被打致死。视频中,三名男子围殴一少年近9分钟,肘击、脚踢、用石块砸……

这条视频成为了这两天最热门的话题,甚至掩盖了许多更为重要的话题。而在今天,不少媒体还为它配发社论、评论,仿佛这些作者从小到大都没读过中学,从未见过这样的“悲惨”。而这些要求增设罪名,严惩打人者的声音,其实就是奔着毁掉未成年人一辈子去的。

正如基层警察@戴假发的南瓜st 所说:就这么个事儿,教训一顿让他们以后不敢欺负人就算了,看把你国人惊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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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网友“莫名惊诧”,惊动公安部

在网络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显示:三名光背年轻男子,不顾一名十三四岁男孩的哀求,对其持续殴打,有的跳起猛踹男孩,有的往躺在地上的男孩脸上撒尿,甚至有的还举起大石头砸向男孩。视频引发了社会公愤,网友纷纷发帖留言,要求严惩打人者。甚至惊动了国家公安部刑侦局,其表态称:应当严惩,已部署调查。目前案发地点已经锁定为北京朝阳区某地,当地警方已前往调查,“凶手”落网应在意料之中。

有报纸的记者也找到了被打少年,这名少年表示,视频中的一名打人者郭某因上月底打架被抓,怀疑是他告的密,所以找来人围殴他。这名少年描述,郭某还有一个朋友杨某,每次见到他都问他“借钱”,吃早饭什么的,前前后后有三四百了,“这就是抢劫”。被打的这名少年今年14岁,而打人者之一的郭某今年也不过15岁。

案情描述到这儿,相信很多人都已经感到熟悉,任何读过中学的人都有过类似的体验。可就是这样近乎司空见惯的事情,居然会引发网络大声讨,公安部都不得不出面回应,只能说这个国家越来越多本该正常的事情变得不正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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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装外宾了,谁在中学没见过打架

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知道,在中学阶段打架几乎就是男生的日常生活之一。在所有男生中,要么打过人,要么被打过,即使是个“乖乖牌”也一定见过其他人打架。而打架的惨烈程度恐怕会远远超过这则视频里展示的细节。可就在这样的背景下,无数人装起了外宾,仿佛自己从未经历过中学时代,被这样一起打架弄得“震惊不已”。

说起中学生打架的事情,例子不枚胜举,近些年媒体也没少报道。2007年,密云县密虹公园内,五名中学生持刀发生冲突,造成一死两伤。经警方确认,两嫌疑人是北京师范大学密云实验中学学生,死伤者均是密云县职业学校学生,双方因斗气持刀打架。

在公园开小卖部的一位目击者还原了当时的现场,他看到一名学生模样的男孩躺在这两个石凳前,一个姑娘扶着他,但没有说话。另两个浑身是血的男孩子跌跌撞撞往公园北门走,其中一人捂着肚子、血不停地往下滴,刚走出北门就倒在了地上。当时他们都没有叫喊,也没有哭。约10分钟后,110和120赶来,救护车将两名浑身是血的男孩拉走,并当场确认躺在石凳前的男孩死亡,其身旁的姑娘也被120一同拉走。当时的办案民警回忆:“中学生能有多大的杀人心,主要是双方斗气,结果死了一个人。”

与此次事件颇为类似的是,2009年10月,一段约5分钟的手机视频在多个网站流传:在上海城区一条僻静弄堂里,一名身穿T恤的少女殴打另一名身穿白衣的少女,扇耳光、扯头发、踩踢,甚至助跑10米飞腿踢其后腰,被打者则表情木然,一群同龄人在旁起哄、用手机拍摄。此段视频一出,引起网友愤怒。视频中被称为“熊姐”的打人女孩的姓名、学校、住址、电话、QQ号、博客地址等资料很快被“人肉搜索”。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令人惊讶,200多名网友聚集到打人女生所在的学校讨说法,要求打人女生出来道歉,也就是说出现了“网络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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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湾,也有类似的“霸凌”现象

类似的校园暴力在大陆被称为“擂肥”,而在台湾被称为“霸凌”,事实上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台湾《联合报》09年做过统计,在台湾的初中生中,超过10%亲身经历过校园暴力事件,而接近半数的学生表示自己见过校园暴力事件。

在2010年,台湾桃园一名初一女生出面指控,说她在学校被同学围殴,甚至强拍裸照。据媒体报道,4名才初一的女生原本计划要修理这位女同学,但事前却被老师发现,她们怀疑是这名女同学告的密,居然把她推到水沟里殴打,最近更是把受害女生叫到花圃边殴拳打脚踢,连打3节下课时间,甚至把她拖到厕所,一人把风,3人动手,拍了3次受害者的裸照。

事后,带头的女学生不以这样的行为为耻,反而上网炫耀,说“打到很爽发泄情绪”、甚至用打油诗写下“出气筒啊我爱你,让我情绪全发泄”等字眼,还预告要公布被害者的裸照。让少女害怕到终于向家长求救。

校园霸凌事件的爆发,也揭开了原本暗藏在校园内的真实世界的冰山一角。事实上,很多人喜欢将回忆美好化,将校园想象成单纯的环境,但其实他们自己的校园生活都不是这样的。这种自我美好化的幻想和对过去自我的感动,用当下一个流行的词语来形容就是“刻奇”。

还有一些“评论家”总喜欢将类似的暴力事件推给“边缘人”,即那些城乡结合部、农村学生或者是外来人口。而真实的情况是,任何一所城市里的中学暗藏的暴力事件并不会比郊区或者农村少,只是这些“评论家”视而不见或者不愿意承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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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手段惩治打人者,毁人一辈子还制造更大的社会问题

一群豫东农村的高中生,一群十七八岁的男孩,一群正处于青春叛逆期的少年,2010年11月28日,在学校大门口打了一场群架,轻伤对方,他们万万没想到,几天之后,警察找上门来。这场群架招致牢狱之灾,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公安局成立“11·28”专案组,以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将他们刑拘,并倒查三年内该县中学生所参与的斗殴事件,最终30名少年被送进看守所。

许多人刻意疏远了和这些学生及他们家庭的关系。学生们被警方带走后没几天,太康三所公立高中均在没有通知家长的情况下,仅在学校大门口张贴了一张布告,宣称将这些学生开除学籍。

而在一年多以后,那些刑满获释的少年也完全改变了模样,除了在看守所中剪的平头很是扎眼之外,他们的精神已然颓废。他们现在都无法继续求学,大多外出打工。哪怕是与陌生人交谈时,他们总是看着别处,只是一根接着一根地狠狠抽烟,这是他们在看守所中养成的习惯,借此摆脱失眠和恐惧。他们都不想回家,至少在近几年之内有如此打算。

“你进了看守所后才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的。”一位刑满释放的少年说,他总觉得别人看他的眼光中有异样的内容,白天大都枯坐在家里,入夜后方才偶尔出门透气。

“最怕孩子们心理留下阴影,出来后报复社会,这才真正走上了邪路。”家长们说:“学生娃打个架咋还坐牢咧,俺们年轻时都打过架,后来也没变成坏人啊。”

而早在2006年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曾经出了一个司法解释,就是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情节较轻微的抢劫、故意伤害、性侵害等常见的违法犯罪行为,做非犯罪化的处理。这个司法解释秉持了一个先进的理念,就是对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包括在校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应当给予一种适度的宽容。

对校园暴力来说,要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教育就是一个很好的方法,现在的《刑法》理念是在教育不能达到预防犯罪的效果的时候,才在不得已的情况下考虑用刑事处罚来处理,这是和发达国家《少年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所给予的处罚规定是接轨的,理念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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