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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希恕经方医学系列学习条文T008——《伤寒论》太阳病篇第8条

 谷秀稻香 2014-05-31

胡希恕经方医学系列学习条文T008——《伤寒论》太阳病篇第8条


原文: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胡老讲解:

根据上面的“七日愈”,那么太阳病啊,七天愈了。在七天以上又好了,那就是“行其经尽故也”,到时候了,就是行其经尽的缘故,它就不再传了。假设要传呢?针足阳明,那就是足三里穴了。这个也不一定,一般太阳病,在六七天要传里的时候多,在五六天、四五天传少阳的时候多。它是隔个七日,一般在这个时候传阳明的多,所以他说针足阳明。那么六七天它也有传里的时候,那你针足阳明就没什么用了,这也是就一般人的倾向来说的。这个太阳病啊,七八天是传阳明的时候,如果病不好,有传阳明的可能,那么这时候,你针足三里,可以使它不传。但仲景在后边的治疗,他不用这个法子。这也是古人的一种说法,是属于针灸的,可以作参考,但这个也不一定。


胡老自按

历来注家,大多据《内经》六经递传之说解释本条,此实大错,实践证明,病有自表传于里或半表半里者,亦有自半表半里传于里者,并亦有自表传于半表半表半里而又传于里者,试问,有谁见有阳明病而传于少阳?尤其六经传遍,回头复再从太阳病起,可真说是怪哉病了。书中为文确有语病,如前之“伤寒一日太阳受之”,和此条“欲作再经者”,词意均欠清楚,但全书精神一贯是表里相传,而无一条涉六经递传者,故读者决不可以词害意。


冯老按语:

后世注家多以本条为据,谓《伤寒论》六经是《内经》的六经,章太炎曾进行有力批判。胡老在这里作了更进一步解释,指出本条文和其他条文存在一定语病,是用心读仲景书全文的体会。又《伤寒论》是张仲景论广、又经王叔和多次整理而成,针刺的内容是否是《汤液经法》原有,值得探讨。对待这类条文、这类问题,胡老提出要联系仲景书全文,要“全书精神一贯”,是读仲景书的重要方法。

有的注家以本条出现“七日”,即认为仲景讲“七日节律”,也是不符合临床实际的,看下条有十二日愈即可知。


学生体会:

据胡老所讲,本条所述治法,也是古人的一种说法,是属于针灸(学)的,可供参考。至于是否为《汤液》所载,只能存疑待考了。对于病症的传变,我们还应遵循之前第4条和第5条的精神,本着从症状反应出发来判断,是最符合临床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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