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全面展示当代海南书法的艺术成就,推出精品,推出人才,推动海南书法事业全面繁荣发展,海南省文联、海南省书法家协会确定在海口举办海南省第九届书法作品展览。 一、举办单位 海南省文联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海南省第九届书法作品展组委会由省文联、省书法家协会共同组成。 海南省第九届书法作品展评审委员会根据《海南省书法家协会评审委员会产生暂行办法》组成和负责评选工作。 三、作品要求 1、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包括装饰衬纸)。不收册页、长卷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2、篆刻:篆刻作品寄印稿6-10方,附两个以上边款,贴在4尺对开的竖式宣纸印屏上。 3、刻字:作品尺寸不得小于35× 4、投稿范围:年满16岁以上的全省书法爱好者,(含在本省工作、生活的外省籍人员,以及在外省工作的海南籍人员)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限。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填写信息: 请在作品背后右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草书、篆书请附释文,或注明内容出处。 6、备注: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发现临摹、抄袭已在公开出版物发表的古今作品(含古代碑帖集字、集联)不予评审;提倡遵循坚持传统、鼓励创新、多种风格的创作作品;禁止一稿多投。 四、评审 1、由海南省书法家协会组成本次大展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和评审工作流程; 3、评审工作于2014年7月底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3、明确违规作者的处理办法,评审期间可能对部分优秀作品和入展作品的作者进行抽查或面试。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展于2014年10月份在海口市举行,展出入展作品150件左右(含20件优秀作品)。视稿件数量、质量情况,可设适量入选作品若干件。本展开幕式之前出版《海南省第九届书法作品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 1、向优秀作品的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入展作者颁发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2、非省会员书法作品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海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入选作者具备加入海南省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4年7月15日截止征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海口市白龙南路38号琼苑宾馆八角楼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邮码:570203。 联系人:陈 洪 陈丽芹 电 话:0898—65367473 65228829 九、其它事项 1、凡是发现或被举报作者代笔、代刻等问题,经组委会核实,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处理 2、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4、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2014年5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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