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以吉首地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为例 向志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1995年颁布以来,住房公积金制度从无到有,逐步覆盖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归集面不断扩大,十多年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逐渐显现,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已成为住房公积金广大缴存人的首选。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各地工业园区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速度不断加快,为社会提供了较大的就业岗位,进城务工农民转籍落户不断增加,将为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扩大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发展机遇。随着国家改善民生力度的加大,住房公积金在提高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水平,实现住有所居目标作用将更加突出。因此提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扩大受益范围将成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重要任务。 一、当前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存在的问题 公积金归集扩面是加快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一项基础工程。要做好这项工作在目前,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亟待采取相应的对策,切实加以解决。以下是吉首地区扩面工作面临的一些情况: (一)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进度较慢,缴交面不宽。一些非公有制单位业主法律观念淡薄,对于公积金政策他们都懂,就是不愿意为职工缴交。因为无论是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还是其他非公有制企业,经营产业的最主要目的是获取最大经济利益。虽然《条例》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费用可税前列支,但毕竟要增加单位生产或营业成本,减少单位的经营利润。同时,按《条例》规定,所有单位的职工每月也要按相同工资基数、缴交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因此,业主们便借故推托,无视国家《条例》规定和职工的法定权益,想方设法不愿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制约手段不强,措施不能落实。尽管国家《条例》中已明确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可以采取限期办理和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在实际工作中公积金管理部门可操作的空间太小,缺少执法的刚性,有关处罚难以落实到位。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先后出台一些文件和政策,制定了具体工作措施,作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但由于种种原因,非公企业以种种理由推诿,部分单位缴交比例过低,甚至未达到规定的最低缴交比例,而执法又无法严格执行,因此对当前及今后的归集扩面工作都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部门缺乏配合,整体联动不够。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三大保障体系之一,是全社会的大事,归集扩面是公积金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公积金扩大覆盖面,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把乡镇和非公企业职工纳入缴存范围,而这项工作对于工业欠发达的吉首地区来说尤为重要和艰巨,要进一步提高乡镇和非公企业对公积金政策的认识和建制工作,除了离不开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外,还迫切需要政府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各企业的积极配合和共同努力。 二、对策和建议 州中心2011年提出了“五个转型”的战略决策,各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方针开展,“归集扩面”工作是今年的重要内容之一,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重点由财政供养单位逐步向非公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的转型,明确指明了归集扩面工作的重点和方向。我个人认为一项好的政策能不能得到很好的实施,关键要人们知晓和接受,那么做好宣传推行,强化行政执法,提升服务品牌,注重部门联动是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的关键。 (一)政策落实,宣传先行。充分利用报刊、媒体、网络等多种信息平台加以传播和宣传,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普及率。采取媒体宣传与公益广告宣传相结合、新闻宣传与活动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和政策业务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创新载体,努力形成全社会了解公积金政策法规,关心公积金事业,增强扩面对象的自我维权意识,企业自觉缴存的责任意识。尤其是要有计划、有步骤深入乡镇和工业园区加强宣传,让广大职工真正了解公积金的优惠政策。 (二)形成合力,行政推动。改制之初,不仅老百姓对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认识不够,而且政府也不是很重视,究其原因:一是政府对于非公企业恢复建制工作不支持,担心影响经济发展;二是非公企业不配合,认为增加了企业负担;三是员工不理解,认识不够。所以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议政府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指标列入与县(市)签订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是推动扩面工作的重要前提。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主动向人大、政协汇报归集扩面工作情况,建议人大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执法检查,建议政协组织政协委员视察住房公积金工作,形成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的强大行政推动力。 (三)建章立制,行政执法。建议成立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队,抓好对扩面对象的调查摸底,建立在规范、完整的建制单位和职工信息资料库,制定周密严谨的归集扩面工作计划,加强与工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民法院等部门的沟通配合,找准关键切入点,有针对性的选择执法对象和执法重点,合理分工协作,突出个案效应,发挥行政执法的震慑作用。 (四)部门联动,统一行动。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工商、税务、质监等部门在进行企业有关检查、年检时,督促企业依法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把企业为职工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文本,并作为职工劳动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到位;财政部门在对企业进行财务年检时,对未按规定计提、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及时办理;证券监管部门要把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作为企业上市的前置条件;工会组织在推行工资水平集体协商及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工作时,把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 (五)加快立法,扩大覆盖。制定和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将住房公积金归集纳入法制化,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强制性。用法来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依法规范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内部要强化人员素质的提高,推荐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人才,推荐选举进入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高住房公积金参政议政的能力,同时也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内部监督,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归集扩面”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也是公积金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必须像当年红军建立革命根据地一样,要“身入”,更要“心入”,只有俯下身去,沉下心来,摸清情况,搞好关系,才能把工作做好。只有“身入”实地,才能了解实情;只有“心入”民心,才能了解民情,解决问题,也才能真正让住房公积金的这一惠民保障性作用充分得以体现。(作者系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州直管理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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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侗乡人1961 > 《(3)公积金理论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