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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团伙案件可用表格细化阅卷笔录

 神州国土 2014-06-09
对团伙案件可用表格细化阅卷笔录
关根选

    阅卷笔录是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部门)移送起诉的案件进行阅读后,把整个案件的全部情况,真实、概括、系统地进行摘录所形成的书面材料。制作阅卷笔录,一般包括案件来源、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案件事实、主要证据、存在问题、阅卷意见等。但是,对于共同犯罪案件,尤其是团伙犯罪案件,由于涉及人员多、作案次数多、案情复杂等,制作阅卷笔录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还容易出现遗漏或者混淆。这时制作阅卷笔录就必须讲究技巧,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下面,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谈谈制作多人多起团伙犯罪案件阅卷笔录的几点做法。

    总览案件材料,了解事实及证据

    首先,阅读起诉意见书,对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参与人、事件经过等有个粗略的概念;其次,看案卷目录,简单了解整个案件的主要证据种类;再次,查看并列举每个犯罪嫌疑人犯罪时的年龄,看是否有未成年人,便于在阅读卷宗时,对其所起的作用、地位有所了解;最后,对案卷的综合证据材料进行阅读,包括破案经过、抓获经过、证明材料等,简单了解案件来源,看有无自首、立功或者累犯、犯罪前科等从轻、从重等情节,对案件如何破获等有一个整体概念。

    顺序阅读证据材料,并进行标注

    根据起诉意见书,粗看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及其他相关证据材料。要按照顺序,逐一对证据材料阅读,做到不遗漏。比如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需要了解起诉意见书认定的某一起犯罪,犯罪嫌疑人是否已作供述,在起诉意见书涉及的犯罪嫌疑人姓名下面标注几卷几页,在边页的空白处标注印证该起犯罪事实的其他相关证据。经过这样阅读后,对每起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如何,可能遗漏哪些犯罪事实及其存在哪些问题,即可了然于胸。

    对比表格,进行细化处理

    团伙犯罪案件具有作案时间长、作案地点跨度大、参与人员多等特点,因此,在笔录中往往会出现作案时间不清,参与人员不清,盗窃、抢劫数额不清等情况。要准确认定作案时间、参与人、价值等主要证据材料,就必须在“粗”的基础上作“细”化处理。具体来说就是要根据起诉意见书制作详细表格。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作案人、作案手段、后果(如盗窃数额、销赃数额)、主要证据、存在问题等。起诉书认定的事实、证据都要列举,在列举时要标注几卷几页。在这一环节,搞清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比较关键的,团伙犯罪案件参与作案人较多,供述比较零乱,特别是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由于犯罪嫌疑人年龄小、且作案动机带有随意性,如上网没钱或想买衣服没钱等。所以犯罪嫌疑人容易将作案的时间、地点记混淆,有时甚至会跨年度地记错时间。此时,需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关键性的列举及对比。通过对比,将事实不清的地方写在问题栏目,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着重讯问,及时查实存在的问题。 

    可见,通过由粗到细的阅卷,到标注列举对比表格,再到有针对性地进行讯问,可以很好地查缺补遗。在庭审中对照表格,及时调整讯问策略,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作者单位: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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