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长学校的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学生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 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 以《家长学校教材》和《少年儿童研究》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 3、 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学校、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 4、 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 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会。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 2、 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 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 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 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好家长的评比条件: 1、 出全勤:"家教工程"中安排的每项活动都积极参加。 2、 守规范:能模范遵守《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3、 热心教育:能积极配合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教师开展工作,自己的子女在校表现好或进步快。 4、 身先为范:工作积极,作风正派,为子女做榜样。 好家长标兵的评比条件: 在评上好家长的基础上,对学校各项实验、改革寄以极大热情的支持者。 评比办法:对照条件,班主任推荐,实行家教组织考核,按班内家长总数的20%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按6%的比例评出好家长标兵。 奖励办法:校宣传窗张榜榜公布,参加学校休业式并授予好家长、好家长标兵证书。
家长学校学员守则
1.积极参加家长学校的学习,遵守家长学校有关规定。 2.到校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缺课要自觉补上。 3.上课认真听讲,做好笔记、遵守课堂纪律、确保授课效率。 4.组织讨论、要热烈发言,勇于发表科学的育儿见解。 5.注意教室卫生,做到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蒂。 6.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为学校献计献策。 7.认真完成家长学校作业,积极参加测试。 8.主动进行有关家教咨询,善于总结,做合格学员,争当优秀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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