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在不同时期的税收现代化工作中各有侧重。国家税务总局侧重建设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和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省一级税务机关侧重构建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基层税务机关侧重实现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和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 税收现代化是税务机关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把握机遇、面向未来提出的一项系统战略工程,不仅为全国税务工作者指明税收工作的发展方向,对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目标,也是税收现代化的具体体现,厘清“六个体系”之间的关系和实施重点对于进一步深入理解税收现代化具有积极作用。 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基础,应将完善立法和完善税制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当前,应以税收征管法的修订为契机,突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强化第三方的征管协作义务。在税制改革过程中,应提升主要税种的立法级次,完善一个税种,出台一部法律,将各个税种逐渐纳入法律体系。选择适当时机,将纳税人基本权利、税收立法权和依法征税等内容贯彻到宪法的修订中,保障纳税人依据宪法,通过法律程序,决定、约束和监督政府的财税行为。 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核心,应以提高纳税人的自觉遵从度为目标优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工作。要用理念的转变带动职能的转变,用职能的转变促进征管、服务质效的提高,用征管、服务质效的提高保证税收管理目标的实现。纳税服务的制度体系应以纳税人的宪法权利为基础,通过纳税人权利法案、宣言和公告等形式列举纳税人具体权利,通过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保障纳税人具体权利,完善税法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和信用管理等制度。按照风险管理的理念改造税收征管流程,优化征管资源配置,提升管理的专业化程度,降低征纳双方成本。 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是税收现代化的保障,以科技创新带动税收管理和体制机制创新。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税务机关与其他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之间,税务机关的横向和纵向组织机构之间都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制约了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科技创新不仅能为突破税收征管瓶颈提供根本措施,还能为促进纳税人自觉遵从税法提供科学方法。应依托以“金税三期”为主的信息技术平台,将网上办税、风险管理、纳税服务评价监督和绩效管理等完全纳入统一、集中、开放和共享的信息网络系统,持续优化税收业务和组织体系,建立与现代征管模式相匹配的,满足纳税人正当涉税需求为基本目标的,集约化和扁平化的税收组织体系。 在厘清“六个体系”之间关系的基础上,笔者认为,不同层级税务机关在致力于税收现代化工作中应各有侧重。国家税务总局侧重建设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和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省一级税务机关侧重构建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基层税务机关侧重实现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和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短期依靠技术创新,中期依靠结构创新,长期依靠体制创新。 国家税务总局作为税务机关的最高层,协助立法机关立法和完善税制是职责所在,也是为税收管理提供标准和依据,打牢税收现代化基础的主体。在完善税法和税制的过程中,不仅要关注规范性文件的完善,更要注重税法和税制中蕴含的理念和精神实质,包括:促进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发挥,考虑纳税人的感受,争取纳税人的认同,保护纳税人的权益。税收制度的制定和修改要与其背后的理念相一致,要与传承法的精神,要与所处的时代和地域相适应。税收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前瞻性,增强纳税人对税制的信心,给纳税人提供可靠预期。具有透明性和确定性,提高纳税人的参与度,增强纳税人的自我申报能力。 省一级税务机关作为中间层,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一方面,在“金税三期”实现信息数据的省级大集中后,省级税务机关有条件实现信息的广泛收集、深度加工、定期整理和有效分发,也有能力处理更多的复杂涉税事项的风险管理工作。省级税务机关构建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既要依托于法律,通过法律明确规定部门、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向税务机关提供涉税信息的法定义务;又要大力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利用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解决好信息交互平台建设和数据标准口径等问题,促进涉税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对内要建立健全涉税信息智能应用平台,对各种渠道的数据资源开展科学的归集整理、比对分析,实现数据的深度增值应用。 另一方面,省级机关应按照职责权限,以现代化的税务机关组织战略为依托,根据业务模式和征管流程的变化推动组织机构的创新变革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实施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和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将涉税事项的依据、手续、权限、程序和流程向社会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内部控制,推进权力结构科学化配置体系,强化包括纳税人在内的外部监督。围绕全面落实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税收执法问责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行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以岗位职责为基本依据,科学制定考核指标,严格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实现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激发人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以税务队伍的现代化引领并实现制度、技术的现代化。 基层税务机关是与纳税人直接接触的部门,基层税务人员是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的直接实施者。基层税务人员有责任在明确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明确的岗责体系下,规范、统一和高效地实施服务和征管工作,基层税务机关应因地制宜地建设以办税服务厅为标志的实体服务场所,以12366热线、网站为主体的虚拟场所,以行业、规模为特点的税源管理所,优化纳税服务内容和程序,加强纳税登记、申报和征收管理。加强办税公开,提高税收咨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实行首问责任、导税服务、延时服务和一次性告知服务等多样化的服务方式,提供即时办结、发票预约、网络授权、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等多元化的办税举措,响应纳税人多层面的涉税咨询建议类诉求、纳税服务投诉类诉求和涉税违法举报类诉求,深化国税局和地税局的合作,提升管理和服务质效。 基层税务机关要探索实现重点税源精细化管理和中小税源专业化、社会化管理,针对前者建设重点税源监控平台,全面了解和掌握重点税源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监控工作;针对后者建立管户与管事相结合、专业分工的税源管理模式。税收管理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纳税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风险控制部门推送的复杂涉税事项的调查、确认和处理工作,中、低等风险任务应对及风险数据收集等。打造税收征管“升级版”,力争实现税务人员足不出户就可以判断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基本办理所有涉税事项。 常海龙:北京市地税局研究室主任 刘丽:北京市海淀区地税局羊坊店所所长、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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