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办理房产证再也不用帮开发商垫钱了
房管局今起调整办证流程,把缴费提前至受理环节,避免房产证沉睡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18日起,济南新建商品房交易过户交费流程作出调整,购房者不用再前期给开发商垫钱了。未来市民在房产登记中心领取房产证也将更加方便。 本报记者 喻雯 摄 ◥目前房管局库房仍积压着两万多件房产证。本报记者 喻雯 摄 3月17日,本报《济南3万多房产证无人领,半数以上是因开发商不及时交》一文刊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按规定,领取房产证之前,开发商要交纳每平方米3元的转让手续费,购房者需要交纳80元的登记费。现实问题是开发商迟迟不来交费,购房者领证时担心自己代交了费用后,开发商不给报销,所以也不愿意交纳。有了这个坎,房产证就领不出来。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杜建刚说,根据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新建商品房转让手续费由开发企业承担。由于购房人办理商品房转移过户批次多、数量大、时间分散,开发企业针对每一客户逐笔、及时交纳转让手续费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大部分情况下开发企业都是成批量交纳转让手续费。 “如果开发企业不能及时交纳转让手续费,购房人在领取房产证时,将受到直接影响。”杜建刚说,一是暂时无法领证,二是若想领证,需先行代开发企业交纳转让手续费,待领取房产证后持发票再到开发企业进行报销,使购房人增加了来回奔波次数,带来了很多不方便。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从6月18日起将对交费流程进行优化调整: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在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过户申请时,开发企业可依据受理窗口生成的缴费单,预先交纳转让手续费。 “优化后,交费将在登簿环节告知开发企业交费提前至受理环节,并打印缴费单,拉长了缴费时间段。”杜建刚说,这样一来方便了企业及时批量交费,也免去了过去由购房人先行垫付转让手续费再报销的各种麻烦,在领取房产证时只需交纳自己承担的登记费,即可领取房产证,切实为商品房购房人提供了方便。 与此同时,为了督促开发企业按时交纳费用,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将通过各种媒体进行通报,督促开发企业交费。此外将不及时交费、影响购房人领证的开发企业的诚信情况列入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作为今后办理登记业务的参考因素。 杜建刚提醒,商品房购房人要按照合同约定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交纳相关办证费用,保证自己按时拿到房产证。 原来办证分批交钱现在办证一趟搞定
2014年06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记者 喻雯 18日起,商品房交易过户交费流程调整后,具体的办理流程与此前有何变化?购房者、开发企业在交费领证时将得到怎样的便利? 开发商:以后跑一趟就搞定了 “按照原来的流程,麻烦的不只是购房者,我们跑来跑去也很麻烦。”山东北大资源地产有限公司客户部经济杜忠华深有感触,以尚品清河小区为例,房产证都是一批一批地办理,平均下来一周有20多个房产证办完,他每周都得跑到房产交易大厅交纳交易手续费。 杜忠华向记者展示了17日要交钱的“明细”:16个业主房产证办下来了,有3名业主着急拿证自己先垫付了交易手续费,其他13名还没有交钱。 “以这三名自己交钱的为例,我得先去公司报销,然后再找到业主把钱给他们。业主和我们都多跑好几趟腿。”杜忠华说,收费调整后,开发企业在办证之前的受理环节就把办证相关的所有房子的交易手续费都一次性预交,他们就不用再像现在这样跑来跑去,只要来一次就把问题都解决了。 政策调整后,方便的还有开发企业的财务人员。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梁艳娟说,原来他们是办一批证去走一遍付款流程,有时候找不到领导签字,一两个星期也难办完。调整后,他们在申请办证时就知道要交什么钱,可以一次性办理交易手续费的报账审批,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 购房者:不担心开发商不管了 “今后就不用再给开发商垫钱了,也不用担心开发商不给报销了。”17日,得知商品房交易过户交费流程调整后,省城市民李杰感慨。 去年,他在省城北部买了一套商品房,过了两年的时间才通知办证。由于着急孩子上学落户,开发商还没统一交转让手续费的时候,他就去房管局办证了。“我的房子就90平米,每平米3块钱的费用,算下来270块钱,我就自己先交上了。”李杰说,没想到后来找开发商“报销”成了大问题,整整拖了三个月才把钱拿到手。“起初开发商态度也不好,嫌我自己行动,说报销审批拿钱流程很麻烦。后来接连找了好几趟才勉强同意。” 李杰说,他的一个朋友房子买了四五年才办的房产证,那个时候开发商早就卖完房子,把公司注销了,根本找不到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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