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政绩观正确与否,不仅会影响到一个单位、一个地区、一项事业的顺利发展,也会影响到一个干部、一届班子、一支队伍的健康成长,进而影响干群关系、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的兴旺发达。 政绩观的内涵和评判标准 政绩,即为政之业绩,是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成绩和贡献。政绩观,是对政绩的总看法,包括哪些是政绩、为谁创造政绩、如何创造政绩和怎样衡量政绩等问题的认识和态度。政绩观直接反映领导干部从政的价值取向,是领导干部创造政绩的思想基础。 对政绩的评判,必须坚持全面的、实践的、群众的观点。用全面的观点看政绩,就是既要看经济指标,又要看社会指标、人文指标和环境指标;既要看城市变化,又要看农村发展;既要看当前的发展,又要看发展的可持续性;既要看经济总量增长,又要看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既要看经济发展,又要看社会稳定;既要看“显绩”,又要看“潜绩”;既要看“有形绩”,又要看“无形绩”;既要看主观努力,又要看客观条件。用实践的观点看政绩,就是要充分认识到政绩作为“客观反映主观”的产物,是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实践出政绩;就是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政绩应当经得起实践检验和历史检验。用群众的观点看政绩,就是倾听群众呼声,忠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追求政绩的根本目的。总之,看政绩决不能只看表面现象,因为这里面有看得见的“硬件”与看不见的“软件”,还有可量化的成绩和不可量化的成绩,政绩背后的客观条件也不尽一致。一届政府、一个干部的政绩如何,只要把已经做了的、正在做的和将要做的自己认为的政绩交给群众,看群众是否赞同,答案就一清二楚。群众是否拥护是衡量干部政绩的根本标准,也是评判干部政绩观的最高标准。 错误政绩观的表现形式和成因 应当看到,我们绝大多数同志都能正确对待政绩,都想在任上竭尽所能多干点事情,为一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一方百姓生活富裕,多出政绩,多做贡献。 但也确有一些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政绩,政绩观出现扭曲和偏差,严重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突出表现“六重六轻”,即重“显绩”,轻“潜绩”。专干“显山露水”、“表面风光”的事,对百姓疾苦、群众困难漠不关心。重近期效果,轻长远利益。当前、届内出效益的事情考虑得多,为今后和下届做铺垫的事考虑得少。热衷于“短、平、快”的政绩,对涉及长远利益的基础工作只停留在口头上。重经济效益,轻社会发展。片面地把“发展是第一要务”理解为抓经济,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解为以GDP为中心,把一切工作都系在GDP上,围绕GDP转。重局部利益,轻全局利益。做事情,想问题,只站在本单位、本地区的角度去思考,不从大局着想,不考虑全局利益,有的甚至以牺牲全局利益来换取局部利益。重“官”意,轻民意。一切都按照领导意旨办事,唯领导是从,唯上级是听,不考虑实际情况,不顾及社情民意,做一些劳命伤财的事,甚至以损害老百姓利益来换取自己的“政绩”。重形式,轻务实。热衷于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避实就虚,拈轻怕重,心浮气躁,追名逐利,不择手段,搞虚假政绩,出“水分”工程。 不正确的政绩观表现形式不同,但其带来的后果却是一致的——导致形式主义滋生和蔓延。一是图虚名,招实祸,误党误国;二是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腐蚀干部队伍,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 不正确的政绩观表现形式不同,但其形成原因不外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内因。领导干部自身疏于学习、疏于修养、疏于主观世界的改造,党的宗旨意识不强,世界观、地位观和权力观不端,科学的发展观没有真正树立起来,全面的群众观打得不牢,追名逐利思想严重。另一方面是外因。对政绩的考核体系不完善、激励机制不健全,客观上助长了不正确政绩观的滋生和膨胀。 当前的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存在着五大问题:一是指标设计过于偏重经济发展;二是考核内容比较随意;三是包含项目过于繁杂,考核体系面面俱到,显得很全面,其实不科学,往往采取一次性考察评价,缺乏全方位、多角度的追踪回访,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势不相适应;四是考核群众参与度、认知度不高,透明度不强,群众评判领导者困难;五是政绩考核中注重结果的考核,忽视对取得政绩过程的考核,难以系统地掌握第一手材料。 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途径和办法 真正的政绩就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该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正确的政绩观,就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政绩观的灵魂和指南,把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创造政绩的重要内容,把重实干、求实效作为实现政绩的重要途径,把党和人民的需求作为评价政绩的重要尺度。 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需要多方面的努力。但最根本的要抓两条:一是抓理想信念教育,使干部树立正确的群众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二是建立科学可操作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 以改造世界观为着力点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特别是要努力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政绩为谁而树”的问题,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树政绩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谋利益;二是要解决好树什么样的政绩问题,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树政绩就是要树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要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三是要解决好“靠什么树政绩”的问题,使广大干部真正懂得树政绩就是要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尊重客观规律,提高领导水平,脚踏实地工作,俯首为民办事。 考核如同指挥棒,建立科学合理的政绩考核机制,对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具有示范和引导作用。这些年来,我们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经过不断探索和研究,取得了许多成功的经验。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当前要重点解决由谁来考评、考评什么两个问题。首先要解决谁来考核评价。必须以扩大民主为出发点,按照责任度、关联度、知情度原则设置评价主体,即上级评价、同级评价、下级评价、相关人员评价、群众评价、考核组评价。这样对一个干部的政绩进行立体交叉评价,不但较好地解决了对干部及其政绩考准评实问题,更重要的是能引导干部切实注重群众公论,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自己建功立业的第一信号,进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第二要解决考核评价什么。应当在突出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和德才、素质的基础上,把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内容具体分为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五大项内容,把干部的政绩与简单的指标完成情况区别开来。在具体操作中,既突出工作实绩,又兼顾德才综合素质;既突出经济建设成果,又注重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考核评价结论上,也可以有效避免雷同化和抽象化,真实、客观地反映出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工作政绩。与此同时要注重对取得政绩过程的考核。取得政绩的过程也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注重取得政绩过程的考核,就能及时修正工作偏差和失误,真正使政绩成为群众公认、组织相信的好业绩。 以凭实绩用干部为导向选人用人,引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在干部选拔任用上,要旗帜鲜明地鼓励开拓,支持实干,使勤政为民、求真务实、政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那样,“对那些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被实践发展证明确属突出成绩和重大贡献的,必须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而对曾经被认为是突出成绩,但被实践发展证明是虚假或造成重大损失的,必须加以认定和追究责任。这是对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和德才表现得出的结论,必须正确地反映到对干部的使用上来,作为决定其升降去留的依据。”在干部德才把握上,要把有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德”的重要标准,把是否具备“五种能力”以及“五个统筹”的能力作为衡量领导干部“才”的基本要求。 (作者吴亚系重庆市渝北区区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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