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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两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月斜窗纸 2014-07-15

对“两票”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思考

因岗位工作的原因,经常对已执行的“两票”进行检查并进行评价,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借云南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大讨论的机会,对“两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谈一点自己的体会。

在“两票”管理方面,变电运行的操作票存在操作项目偏多的情况,本来较为简单的操作因运行人员(也包含检修人员)在理解上存在问题,操作复杂化了,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操作项目,如电压互感器的高压保险,在正常操作与检修操作时,完全没有必要取下,但检查中发现经常有取下电压互感器及站用变高压保险的情况。在工作票方面,变电专业的存在对应该用第几种工作票认识不清的问题。本来该用一种工作票的工作,却填用了第二种工作票。而在第二种工作票的填写上,又将相关一次设备状态固定在某一个状态上的错误情况,这样就违背了二种工作票对一次设备状态除检修状态外的各种状态都满足其工作的基本概念。在送电专业方面,存在线路单位对本单位管理与管辖范围的电网网络图不全的情况,同时有较多的线路工不会看一次主接线图,如何正确填写工作票存在一定的难度,对执行该项工作应采取的安全措施认识不是很到位。

针对以上问题的存在,特对“两票”的执行进行如下说明,帮助“两票”的执行单位与人员加强理解,以便正确执行。

一、   操作票方面:

1、  对倒闸操作而言,我们必须明白,倒闸操作的目的就是将我们的电气设备由一种运用状态操作到另一种运用状态的明确交代。事实上就是要求你在操作任务中要明确的表达出将什么设备由什么状态切换到什么状态,如开关由运行状态到检修状态,线路由运行状态到检修状态等;这是对完整的设备单元来进行的,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是我们还有个别的特殊情况发生,如我们曾出现这样的情况,某线路开关的线路侧刀闸故障检修,在检查操作票时发现该变电站开了两份操作票,一份是开关检修的操作票,但开关母线侧差一组接地线,一份是线路检修的操作票,但我们既不是进行开关检修,也不是进行线路检修,而是要对该线路刀闸进行检修,在这个时候我们的值班人员开始糊涂了,操作票的操作任务填写不来了,在这里说一下,你在操作任务中明确的写上该编号的线路侧刀闸检修。我们的工作票可以写这把刀闸检修,难道操作票就不可以这样写吗?!倒闸操作票看的是你的操作任务与操作项目是否对应。不需要看那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我们在《电气操作导则》上规定了电气设备的四个运用状态,这四个状态是按正常无特殊情况下进行规定的,没有对特殊或个性(或极端)情况进行规定,只要能够对这四个状态能够做到正确理解,那个性状态也不难理解,在这里提到的就是倒闸操作的个性问题,以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还将碰到此类问题。希望我们的值班员正确处理好。一次设备状态应按标准的四个状态进行描述,二次设备不进行状态的描述。

2、  关于倒母线操作的问题。我们应该充分意识到,应先依次合上需要转移到一组母线上的刀闸,对电压切换重动回路的检查,应在操作完刀闸后来进行,然后在拉开在另一组母线上运行的刀闸,对电压切换重动回路的检查,也应在操作完刀闸后来进行,因为什么?因为变电站的倒母线操作是我们变电站最不安全的时候,只有将我们倒母线操作的时间降到最短,我们的不安全时间也是最短,我们要站在电网安全的高度来看待倒母线操作。而采用合一把刀闸后拉一把刀闸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为变电站的设计是不一样的,在母线的设计上,有采用两组母线水平排列的,也有采用两组母线按上下高层布置结构排列的,如果采用合一把刀闸后拉一把刀闸的方法进行操作,将直接导致操作时间的延长,同时操作人员楼上楼下的跑,极易发生操作人员走错间隔而误操作的情况发生。同时因倒母线操作必须切除母联开关的操作电源(即《电气操作导则》中的“死开关”),在任何情况下母联开关都不会跳闸,两组母线用多少把刀闸硬连接起来都没有什么区别。当将需要转移到一组母线上的刀闸依次合上后,在拉开在另一组母线上运行的刀闸时已将误拉刀闸的可能性降至最低,同时也降低了电网的安全风险,故应该采用此方法进行倒母线操作。

3、  关于操作票的填写问题,我们规定了倒闸操作应遵守的技术顺序,你只要不违反技术顺序,在充分遵守技术顺序的前提下,怎样操作节省时间你就怎样操作,不要默守陈规,死搬硬套。

4、  南方电网《电气操作导则》硬性规定的顺序不能变,没有硬性规定的符合我们生产现场实际的我们的东西(或者说是我们的文化)要保持。对开关、刀闸的称呼在操作票上与工作票上应与现场双重名称牌保持一致,如现场双重名称牌称开关、刀闸的,在操作票上与工作票上也应该称开关、刀闸,但如果现场的双重名称牌已经是断路器与隔离开关的,则应按断路器与隔离开关来进行填写。

5、  死开关”定义中“机构闭锁或人为锁定”条件,机构闭锁是指闭锁操作机构的方式,如使用插销锁死弹簧操作机构的脱扣机构,人为锁定为锁定开关本体的方式,如使用卡板方式锁死本体。我局运行人员一般采用切除开关操作电源的方式来确定开关是“死开关”。

6、列入操作票的检查项目为:经传动机构进行操作的,操作后应列入检查项目对操作结果进行确认;对主变及双回或多回线路进行停电操作的应检查另外的主变或线路不过负荷。不是经传动机构进行操作的不列入检查项目。如保护及自动装置压板的投切操作、三相短路接地线的装拆等。

7、     们所有的变电站,应该考虑我们变电站的正常运行方式了,因没有变电站正常运行方式的定义,在倒闸操作时尤其是倒母线操作时,会遇到很多的问题。什么叫正常运行方式呢?即我们变电站运行时间最多,最长的运行方式,没有检修、试验等其他任何工作情况下的运行方式,就是我们的正常运行方式。

二、   工作票方面:

1、  在工作票备注栏填写的问题,工作票上一般有四种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值班负责人。在工作票的备注栏中只有这四种人可以填写,并且填写后必须签名。

2、  我们在工作票上签名的有关人员,对电气设备的四个运用状态的划分有必要在认真的学习与理解一下,同时对一、二种工作票的选用问题要想清楚,我想在这里重申,对一次设备的运用状态有所限制的,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运用状态,凡是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一种工作票。反之,对一次设备的运用状态不限制的,即不管一次设备原来在什么运用状态,凡是不造成一次设备不能投入运行的工作必须填用第二种工作票。不分送电专业还是变电专业,按这种理解方式对工作票的选用一定不会在出现用错工作票的问题。

3、  关于工作票安全措施的问题,我们始终坚持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并签发工作票,值班负责人会审并委托工作许可人办理工作票,这个流程希望各位明白,不要把顺序搞错了。因为工作负责人能否正确的填写工作票是对工作负责人能力的确定,工作负责人必须能对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应采取那些安全措施交代清楚,如果连完成本项工作应采取那些安全措施都提不清楚的人你说能安全的完成工作任务吗?!他自然也不是一个合格的工作负责人。

4、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工作票签发人,值班负责人他们之间是一个相互监督的关系,工作票签发人监督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与值班负责人监督工作票签发人与工作负责人,反过来工作负责人也监督工作许可人。只有这个监督的关系存在,我们的安全工作才多一份安全保障。

5、  一种工作票的工作需要强调的是,工作班人员工作到那里,你的安全措施(三相短路接地线)就必须做到那里。在这一点要求上没有商量的余地。也不存在有送变电专业的分别。我们从前送电专业的同志对线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事实上存在认识错误的问题,同时也存在习惯性违章的问题,经常在送电专业的工作中存在线路本身检修所需要的工作时间不长,但实施线路安全技术措施的时间比线路工作的时间要的长,加上认为线路两端有发电厂和变电站在线路上装设了三相短路接地线或合上了接地刀闸,错误地认为线路上已经有安全措施了,自己用不着再做了的思想,给人一种线路工作所需要的工作时间不是太长的错误假象,事实上线路停电检修的工作,在工作地段的两端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是十分必要的,尤其是我们目前的社会治安状况就更显其重要性,首先是我们在进行停电检修工作的线路上如果将耐张引流解开后你少了一侧地,其次是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有偷盗行为发生,不是将我们检修工作的线路夹断了掉在带电线路上,就是将带电线路夹断了弹在我们进行检修工作的线路上,尤其是35kV及以下线路单相故障又不会跳闸,如果你在漏做甚至不想做工作地段的安全技术措施,你不是将自己置身在非常危险的境地了吗?所以要求我们的线路工人在实施线路停电检修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时不能有半点含糊与侥幸心理,一定要做,并且要做了自己能看见。这才是把安全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上的有力保障。

6、  对线路班组工作来讲,不论是那种工作票,只要你分组工作,就必须使用分组工作派工单。

7、  对外来施工人员与队伍同时对第三产业的公司,不分送变电专业,工作票实行“双签发”,并必须坚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单制度。

     8、二次措施单的技术要求说明:

a)      满足第5.4.9条二次措施单的使用范围,且从事第6.2.4条规定的工作时,应填用二次措施单。二次措施单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应填写由工作班组自己完成的安全措施。

b) 二次措施单可在工作许可前填好,也可在工作过程中根据需要填写确定,但是否需要二次措施单运行有监督的责任,对二次措施单的正确性,由工作负责人负责。

c)许可工作前,工作许可人应审查是否有二次措施单的要求,工作终结前,工作许可人应填明二次措施单的总数量,二次措施单应作为附件随工作票由填二次措施单的单位保管备查。运行人员不对二次措施单负责。

    9、由于二次回路的变动需要判明方向方能投入运行的方向性保护,在相应一次设备投入运行后,需要立即完成“判方向”工作时,可按事故处理中的紧急缺陷处理对待,采用口头许可方式。

三、   在基本技能方面,通过发生的各类事故、障碍与异常情况的分析,我们明显感觉我们的员工学历都不低,但基本攻不行,对基础知识的应用也是不行的,其表现为安全生产技能在系统正常运行时还可以,一旦发生事故或障碍时就开始乱了分寸,说通俗点就是不能满足事故、障碍状态下的应急处理要求,经常出现高学历者犯低级错误。说明我们在平时的学习过程中存在问题,我们基层单位的员工的培训学习存在认识上的偏差,对在职员工的培训应重在技能,培训必须满足企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必须满足企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的要求。而不是培训学历文凭来满足提拔的要求。严肃认真的执行“两票”是保障操作人员与工作人员人身生命安全的组织措施,正确理解“两票”所包含的内容、正确填写“两票” 要求的内容是保障操作人员与工作人员人身安全的技术措施,严格意义上讲,应该是从上往下走,一级应该比一级要求高,一级应该比一级要求严,其简单的道理在于决策层与管理层人员不直接从事现场操作作业与工作作业,因现场操作与工作所面临的个人人身安全风险很小,在执行层与操作层面上,他们是直接从事现场操作作业与工作作业的,现场操作与工作所面临的个人人身安全风险比管理层与决策层的高很多,从珍惜生命、关注安全的角度出发,考虑个人生命安全应该是放在第一位的,但为什么将放在第一位置,对自己生命安全有如此重要作用的“两票”在执行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呢?为什么我们很多高学历者会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呢?这就是我们执行层与操作层的员工存在的认识误区了,所以我们的劳动者除有高学历外,还应具备很强的工作技能,尤其是安全生产技能。在具备了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技能的同时,追求更高层次的学历文凭才有意义,如果你在安全生产上栽了跟头甚至因此而受伤,谈什么提拔重用。

    对安全工作技能的要求应该是我们每个员工自身提高素质的基本要求,只有提高每一个员工的安全生产技能,清楚的明白什么是违章,才可能与“违章、麻痹、不负责任”三大安全敌人进行斗争。从我个人工作检查的情况看,我们很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让你明显的看出违章行为,但他自己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工作行为是违章行为,这是一件让人非常棘手的事,并不是我们的员工不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而是他自身缺乏安全生产的技能与认识。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以前酒后架车叫违章,今天酒后架车叫违法,在处理上法律上有明显的区别,如果你没有酒后架车,你肇事后尤其是死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叫过失犯罪,但如果你是酒后架车,你肇事后尤其是死人的重大交通事故,你就构成了故意犯罪了。

四、   基层单位(包括班组)的日常生产管理工作要求:

1、  各基层单位(包括班组)对上级颁发的规程、制度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应组织宣贯、讲解,在本专业范围内达成共识。

2、        对规程、制度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在宣贯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向其主管单位写出专题汇报材料,要求主管单位针对存在问题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专题讲座,进行释疑。

3、        在班组技术培训记录中必须反映对专业工作的规程、制度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的宣贯培训。

4、        专业规程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就是指导我们现场作业的,我们的工作现场必须有专业规程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目前经常发现工作现场没有把专业规程与标准化作业指导书带上,这也是典型的习惯性违章。在今后的工作中应加以杜绝。

5、        关于各专业工作的基本攻的问题,要求各专业的工作人员,按本专业工作范围进行认真的检查,相关的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是否建立健全,是否是有效的。我们认为各专业的工作人员就是你这个专业工作的专家,如果你这个专家对你这个专业工作需要哪些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管理标准是自己产生的)、工作标准(工作标准也是自己产生的)都不清楚,你能讲你的工作到位了吗?!基本攻是否扎实,就看你的岗位练兵活动怎样,平时是否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技术问答作业开展得怎样,不要做眼高手低的人或事,我们的现场作业没有高深的技术,考验你的就是基本攻,因为你不是搞研发的,你是搞应用的,把别人的成果应用起来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但应用别人的成果就是要考验你的基本功,如果你连原理都没有搞懂,谈什么应用。

这是我对安全生产大讨论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的一点体会,如果能引起更多人的思考,我想我们的安全生产大讨论一定能获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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