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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三十二分结构分析

 幽梦清影 2014-07-17

一.言教篇

第一分:通过佛的日常行为传递一个关键,佛的生活本来就和众生相同,无忧分别。为全文众生本具佛性,生佛无分打下基础,同时,第一分把整个讲经的6个基本条件准备好了。、

第二份:须菩提代表众修行者提出两个关键问题:如何降伏妄心,如何住菩提心这个问题是金刚经全文的基础。全文32分,通过教(解释)、理(深入解释)、行(如何修行)、证(修成正果)逐步深入,并不断反复论证,最终得到离相(四相)、无住(不取相、法相、非法相)的答案。

第三分:简单解释如何降伏其心:修行者/菩萨要有“灭度一切众生,而实无众生可灭度”的心念。因此修行者/菩萨不可有四相之分,否则就不能修成菩萨。为什么呢?因为在佛的观念中:众生本来就是佛,涅槃本来如影相随,不再别处,众生只是被器界妄念所障避,未能识得的心的本性。所以,菩萨灭度一切众生,也只是让众生回归本性,只是点播而已,众生其实是自度的。如果菩萨有四相,就已经与佛法的本意背离了,也就不是佛法中的菩萨了。

第四分简单解释如何住菩提心:通过第三分离相后,说明通过“无相布施来住菩提心,即心如虚空,无住而住”,不住凡圣两边,不住迷悟两边,不住真妄两边,不住有无两边,。并在此经中首次说明修行佛法(此处指布施)的福德甚大。

第五分:在第三分的基础上,除了众生无相之分外,此分进一步说明如来的法身无相。“不可以三十二相见如来”,因为佛陀所现的是色相不是佛陀的法相。佛陀的法身等同虚同,法相无相,凡眼无法识别。佛陀法身离一切相,平等无法,充满三界,无来无去,无增无减,寂静不变。

第六分:三到五分扫荡众生对有相、有住的妄想执著,担心众生能否受持奉行三到五分的无相和无住的说法(具体指:修行要无修,证悟要无证,布施要无相,度生要无我),产生实信。佛陀,引导众生不要怀疑。即便在后世第五个五百年,只要有人能对此经产生实信,都会有无量的福德。因为他已经无四相、无法相、无非法相(空相)。通过此分提出无法相和无非法相的说法。在此分中,佛陀指出佛种种示教都是方便渡岸的船,所以无法相。

第七分:通过前六分,扫除了对众相的痴妄之念,此分进一步扫除修行者对佛相、法相的妄持。如来无得无法。无有得所谓菩提之法,因本就无有所谓的菩提佛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第八分:通过3~7分,佛陀揭示了佛法无得无说,法性为空,三贤十圣,佛陀示教都只是借筏渡河罢了。但又恐人对受持、读诵此经书的功德讥为虚无断灭,因此在此分用七宝布施做比较,说明受持、读诵此经书的福德大过七宝布施。并进一步说明此经是三世诸佛之母,说明此经功德之大。

小结:通过一到八分,针对如何降伏妄心,如何住菩提心的问题,说明众生修行的过程要离相无住,离我想、他相、众生相、寿着相、有相(有法相)、无相(非法相),并说明修行的结果也是无佛像(无得)、也无法相(有法可得)。即便如此,修行的福德甚大,众生要坚持。9~18分,进一步深入说明。

 

二.深解义趣篇

九到十八分进一步从修行者和财布施、身布施、法布施的交付引申如何降伏妄心,如何住菩提心两个基本问题的理解。

第九分:从小乘佛法的角度,说明小乘行者修行征得的四种果位(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罗汉)也是空相。非有相非无相,非一非异相,破除有惑可断,有果可证的妄念。因为一旦由此妄念就执了四相。

第十分:从大乘佛法的角度,说明佛陀在然灯佛处修行也无所得。说明佛果性空,无法可授,无人可得。通过此分,为众生拆去授记相、严土相、佛果相的种种障碍。“应无所住“不是不积庄严刹土的福慧资粮,更不是执取物授记、无佛果的断灭知见,而是要我们肯定自性本具足七重楼阁宝树的佛土,庄严自性的无相法身

第十一分:佛陀再次以恒河沙数珍宝的财布施,比不上受持、为他人说般若经书的法布施的福德。佛陀此处并没有否定财布施,但财布施是有为法布施是有限的,所得功德也是有限的。而法布施是无为法,可以无限布施,因此功德也是无量无边的

第十二分:承接十一分,进一步说明正法流布的更大福德。所谓正法流布,即是指“随说是经”,即随顺从生而说,包括随说之人、随说之义、随说之经、随说之处。法音流布处,即有佛,当然收一切世间天人华香、珍宝所恭敬供养。

第十三分:通过十一和十二分已经比较了财布施和法布施的功德,此分进一步比较了身布施和法布施的功德。虽然身布施大于财布施,但是尽管七宝散尽,身名放舍,内外财施,仍然不如法布施可以令人返本归源。法布施的福德大过身布施的福德。

第十四分:经过前三分财布施、身布施与法布施的较量,令众生终于明白般若的无限功德,此时须菩提深解义趣,得四相寂灭,认为若有人能受持此经必会无四相,而生实相,起忍辱大乘行。佛陀很欣慰的重复说明众生应以般若智慧,心不住色,不住四相,忍辱修行,圆满菩萨自利利他的功行事业。受持读诵此经功德无边。

第十五分:此分在十三分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加强受持经偈的功德佛陀以任由每日三分以恒河沙的身命布施,且历经八千万亿劫不断,如此无量无边的身命布施,仍不及信解受持般若经教的功德。进一步加强众生对般若功德的信心。为进一步说明此经的上乘,佛陀指明此经是为愿度一切众生的大乘菩萨说的,而对于仅仅修乘小乘法者,是无法领悟的,因为小乘法者无法听受此离相无住之义。

第十六分:接着上面的思路,此分以持经人为人轻贱为例,再次说明此经的不可称量、无边的不可思议的果报。主要体现在两种不可思议的果报上:报不可思议果不可思议报不可以思议指的是:以轻易重,冰消先世罪业,应堕恶业之业果;果不可思议指:消尽先世罪业,当证菩提之佛果。

小结:一到八分,佛陀从理解的角度,给众生解释要生起般若无相无住的信心,建立对大乘最上乘佛法的信心后,从九到十六分,进一步说明受持、传送般若经法的福德之大,对于住心降心得重要性,让众生能够真正“深解义趣”。从十七到二十三分,佛陀说明深解义趣以后要起身修行,逐步把修行的脉络及次第,讲述的明明白白。

 

三.修行篇

第十七分:经过一至十六分,众生已经深解义趣,此时须菩提再次提出开始的两个问题:如何降伏妄心,如何住菩提心虽然问题似乎和第三份一样,但其实境界已经完全不同。1。对象前者是薄地凡夫,初发心;此时是深解义趣 2.法身深浅不同:前者是初学只是要发心,此时要修成证果; 3.妄心粗细不同:前者是粗糙的妄想的降服,此时是深解义趣后的修行上的微细妄心的降伏;4.降伏内外不同:前者是除去“心外的境界相”,后者是除去“心内的执著相”。因此针对上述不同,佛陀也进一步从细致和内在说明。体现在:1. 第三分讲到要灭度众生,但“无众生得灭度者”。而此分,则说明“无有一众生灭度者”,此处一“实”字的位置不同,说明,前者是从心外说明无灭度众生后者是从心内说明根本就不会有众生可以被灭度,因此意思更深一层。2.第三分讲到要放下“众生相”,而此分则进一步应心中无“众生相”,更不用说放下不放下了。即:众生诸佛之名,不过权设方便,示教方便而已,其实本就没有众生之名,有何须放下。同时佛陀用自身的例子也来做比较。前文第十分讲到佛陀与然灯佛前,“于法实无所得”,这是从心外说无得某法。此分,佛陀进一步说,实“无有法可得”,即根本就无法可得,因此把要“得”的心相也要空掉,因此也更近了一步。最后,即无可得之心(此),亦无可得之法(前文)。经过此分,佛陀让终身进一步明白,真菩萨要通达无我,一切法要从内在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和前文从外在无我、无人、无众人、无寿者更进入一个层次),如此修行。

第十八分:经过十七分,众生明白了无我无法真菩萨,但内在无我无法很容易让众生内心落入俱空境上,不知究竟。因此此分,佛陀以自己具备五眼来说明一切众生与佛皆具五眼,但是众生被迷心覆盖,不能自现。因此众生与佛,真如不变,只是妙能随缘而不同。为了进一步说明生佛平等。佛陀以恒河沙数佛世界和五眼来说明。佛陀以五眼,可以知悉恒河沙数佛世界众生的所有心。因为。众生的心源与佛心性同源,众生心即使佛心。但众生随业逐流,遗失了本心,反生被妄想蒙蔽的虚妄之心,此心已不是真是不变的心性,只是假名为心而已。这过去之心、现在之心、未来之心都是虚妄之心,不可得。帮助众生修行。

第十九分:结合七宝布施的以及上文刚刚说明的内在不可得之心,此分说明以不可得之心去布施,福德甚多。即无福之福,无得之得。“若福德有实,如来不说的福德多;以福德无故,如来说的福德多”。“以是因缘”:“三心不可得”为因,财布施为缘。

第二十分:此分再次以引出佛相、三十二相的例子,但此时的修行是要以“三心不可得”为基础,空去内心之相,铲除修行者对佛色身的贪着之心。因此,比之前的不以三十二相见如来更近了一层。破“佛相”有为的诸相,吧一个郎静平等,人人本具的法身佛,满盘托出。

第二十一分:二十分破除了佛身的见相,此分更深入破除佛语的见相。以真性“无法可说”,非言语可到,佛陀四十九年说法,只是遇缘即施,缘散即寂,未着一字一言之相。此分,针对第六份的“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也更近一步,因为根本就无法。至此,已经无佛法二相,也就无凡夫、菩萨之相,哪里还有众生相呢。此分比十七分“无有法可得”更进一步就是,本就无法之说,自然无法可得,自然无得有法。

第二十二分:经过十七分成佛无得,十八分三心不可得,十九分无得之得,二十分佛身无住,二十一分佛法无住,须菩提已经把众生相、佛相、法相一概除尽。佛陀进一步说明,无得只由。得者,因为有失也,我本五失,何来有得?。

第二十三分:此分进一步解释二十二分“无有少法可得“的缘故,乃是上自诸佛,下至蠢动含灵,其真性一同,平等无异,并无高下的分别。“是法平等,无有高下”在圣不增,在凡不减。但虽然,诸佛众生理体平等,非不修习,得成正觉。因此,还是要“以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修一切善法”

第二十四分:总结十九到二十四的修行篇,说明受此此经书福德大过三千大千世界所有须弥山满七宝布施。显般若物价。

 

四、证果篇

第二十五分:从此分开始,从再深入的一个层次回答:如何降伏妄心,如何住菩提心问题。此分在二十一分三心不可得,不可动心生念,佛陀说法心不着相的基础上,在进一步说明降心离相的道理,要离度众生 的相(非众生相), 即“实无众生得灭度者”的智慧来度众生。没有了度众生的这个果相,才是真正的降心离相。因为心、佛、众生三无差别,是凡非凡,凡即非凡,上无能度之佛,下无所度之凡夫。佛法有因有缘,因缘具足,乃得成办。

第二十六分:此分进一步说明降心离相的义理,针对五、十三、二十分的不可眼见三十二相佛身引申到,不可心识所想三十二相。三十二相非法身如来的真相,不过是佛陀与人间成佛,为了摄受众生,示现为人间最有福报的“转轮圣王”三十二相,是借圣王的福德相。

第二十七分:前文扫荡所有妄想,拔除执著有相之心,但佛陀又恐我们落入空见得火坑。因此从此分开始,佛陀以妙有之道,说明真空和妙有交融一体,不可偏执一方。更进一步,有见可医,空病难治。“于法不说断灭相”。如来正宗法门,有不住有,方名妙有;空不滞空,始曰真空。既超空有,复离断常。你没有拄杖子,我给你杖子,有已经有了拄杖子,我就夺却你的拄杖子。证果本就非有非无。

第二十八分:用得忍菩萨(知一切法无我,得成于忍)和宝施菩萨(七宝布施)比较,得忍菩萨胜过宝施菩萨,说明圣贤菩萨,心不住法,的成于忍。忍有三种:生忍、法忍、无生法忍。得忍方可得无漏之果,宝施不离相,仍是有漏之果。

第二十九分:此分进一步证果,从佛果之相说明佛果无相。来、去、坐、卧皆不是法相。法相遍一切法界,无所从来,亦无所去。如来者,来而无来,去而不去,住而不住,非动非静,上合诸佛,下等群生,一性平等,故号如来。

第三十分:在上一分,正报无住,不住于佛果之相。此分用三千大千世界碎为微尘,说明三千大千世界皆是因缘聚合的幻有假象,非有实体(一合相)。因此于三千大千世界摄化众生,应不取住着,随缘自在。

第三十一分:佛陀此分针对须菩提开始的两个问题总结全文。全文佛陀都在说明要离四相,无住(不取相、法相、非法相)的微妙大义。因此凡夫反而会认为有四相的名词说法,有法相、非法相的名词概念,此分佛陀进一步说明修行本并无我见我相的住着。其实,所谓四相本就非空非有,佛陀说我等四相,那顺俗而已。其实佛本就无形无相,无音无声,真空妙有。由此,总除诸执!

第三十二分:针对降伏妄心的问题,三十一分,佛陀要行者总除诸执,将心外“我等四相”,心内的“我等四见”空去,不生圣凡高下的栋念。如此粗细妄心不生,妄心就无从现行作用,如此降伏妄心。此分进一步说明如何“安住真心”,就是要再降伏妄心的基础上,广弘佛事,而非贪著于俱空的寂默,于法不说断灭相,不仅受持《金刚经》无上妙用,不仅是自利,还要为让人说,续佛慧命,如此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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