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的前身是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1997年8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原国家土地管理局批准,1998年1月组建成立。机构改革后,由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土地整理中心"更名为:"国土资源部土地整理中心"。2012年3月,更名为“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 土地整治中心是国土资源部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是: 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指导地方组织实施;对地方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在全国范围内选择和运作土地开发整理示范项目; 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调研; 承办对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验收工作和对地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复核; 管理、使用有关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资金;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参与编制全国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和农地转用项目的咨询服务及评价; 建立土地开发整理信息系统,提供信息服务;编辑、出版土地开发整理的文献资料;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技术研究,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技术培训、指导; 开展土地开发整理的引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办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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