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2004年,他在广州,她也在广州。他与朋友合作开着一间小小的电子公司,美女依旧如云。偶尔也会电话给她,她实在憎恨自己没骨气,明明每天都在发誓,忘了他,不再理睬他……可是他的电话一来,她便像小鸟一般飞扑过去。 他总是向他的那群朋友介绍她,我朋友非儿,在广州大学读研,读书最厉害的就数她了。 这便是她最大的优点了。他所有的朋友里,都是吃喝玩乐的高手,唯有她,念得一手好书。为此,她也不得不努力,以便持续保持这唯一的优点。 为了他,她甚至放弃了去上海复旦的机会。广州天气酷热,一到炎夏,她就长痱子,背上还老长痘,咽喉喜欢动不动发炎。但都忍着。 2005年的夏天,他突然失踪了。非常久没接到他的电话,她忍不住打过去,他关机了。这是从来不曾发生过的事,她立刻紧张起来。 她去他的公司找他,逐一给他的朋友打电话,他们都说好些天没见过他了。好不容易打听到他有一个比较密切的女友,左思右想,还是厚着脸皮打了电话过去,那头一直追问她是谁,她犹豫半晌,才道,我是非儿。 那头松了口气,哦,非儿啊。 原来,他也向她们提起过她的。但是,想必是最最漫不经心的,最最不以为然的,若不是,对方就不会一听到是她,就一副放下心来的口气了。 好像是家里出了什么事吧。女孩说。 噢。她又追问,那么您有他家里的电话吗? 女孩报了一串数字给她。女孩在电话那端笑了笑,他说得对,果然是你最关心他。 她的心如受重击,差点呼不上来。 她转而拨打那串数字,一无人接听。世界这么大。一想有可能永远失去他的消息,她不寒而栗。 她赶到车站,订了最近的张车票,连夜奔赴他的家乡。了一家酒店住下,继续拨打他电话。 这一次,终于打通了。当电话里传来他疲倦的声音,喂……她惊喜得落泪。你在哪儿?她问。 他说,我在向日葵酒吧。 她说,你等我,我马上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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