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盗窃两名官员逾200万元的财物,确实该侦查深挖,但对这些财物来路是否正当,有关部门也该启动廉政调查,二者当并行不悖。
窃贼被追究刑责时,“漏算”了两起盗窃案,不窃喜反倒自请加罪,这听上去突兀,可若掺入些“小偷反腐”的元素,就没那么奇怪了。
据报道,20岁女子房某因在常州入室盗窃6次,日前被判刑10年,但她“喊冤”称:自己总共作案8起,有两起是在合肥,偷了两名官员家的巨额财产,但这两起均未被受理入罪,她想举报立功,也未被法院采纳。这引发公众质疑:莫非偷官“无罪”?对此合肥警方透露,偷官案目前仍有主犯在逃,所以案件仍在侦办深挖中。
不得不说,该事件颇具戏剧性:一边是涉事窃贼主动提醒“漏案”,一边却是司法机关在对其判决时,没提到这两起失窃案。联系到失窃者系官员的案件背景,它难免引发猜疑:莫非司法机关在故意回避对小偷“偷”出来的腐败线索?而今合肥警方解释:常州涉事法院未提及房某所涉的偷官案,不是既往不咎,而是因她在两地犯下的盗窃案没合并侦查,属于单独受理。
即便如此,这仍难平息公众质疑:两名官员被偷财物价值逾200万元,包括600多张购物卡,其中1名还被发现别墅房产证和1800平米土地证。基于常理判断,它或有来路不正的可能。不少网民追问:官员失窃固然倒霉,可小偷为何“踩点”后能满载而归?在中央强力反腐下,是谁持有如此多的购物卡?在舆论各种揣测之际,这些显然不能成谜。
遗憾的是,指向两名被盗官员的廉政调查有无启动,尚不得而知。毫无疑问,对小偷盗窃两名官员的财物,确实该侦查深挖,但与此同时,也不能忘了对官员涉腐线索的查究,二者并行不悖。
事实上,从媒体报道看,房某供述了偷官案细节,还曾将问题写成举报信向上反映。所以,无论是从漏案查办的角度看,还是从举报线索审查的程序讲,对被盗官员的调查都应提上日程。我国刑诉法中规定,司法机关在接到举报后当迅速查办,经过初查决定是否立案,并将结果及时告知举报者,举报人还可申请复议。
眼下被盗官员有无涉腐,依旧存疑,有关部门理应开展另案调查。若有问题,遵循违法必究原则依法查处;没问题,也能还其清白。事实上,只要是涉及腐败的疑点,都不能轻易放过,这是反腐常识,也是应有的法治理路。
□午夜侃人(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