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监会在201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的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应当按照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应当与投保人协商约定保险金额。 据介绍,按照目前广东的政策,新车投保一般都是按照车辆购买发票上的新车购置价投保,3年内的车辆可以选择新车购置价85%—90%的保额投保,10年以上车辆车损险的最低额度必须为新车购置价的75%。 一位理赔人士一再强调,保险赔付不能超过车辆的实际价值。上述限定方式是根据新车购置价为基础来进行折旧,但是不排除该折旧率的计算跟车辆折旧后实际价值存在价格差。“所以建议车主在投保旧车时应跟保险公司协商约定保额,可以用合适的保费保障自身利益。车主最好根据自己的主要保险需求,找到一个交费与保障对应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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