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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五大宗教

 一生平安806 2014-08-20
    我国是个多宗教的国家,其中流传广泛并被广大信众所接受的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据不完全统计,中国现有各种宗教信徒一亿多人,宗教活动场所8.5万余处,宗教教职人员约30万人,宗教团体3000多个,宗教院校74所。
    
    宗教无小事,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宗教将长期存在,宗教问题仍然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对我国的宗教状况和相关的知识有一个全面正确的认识和了解,是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前提和基础也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并自觉地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
    
    
    
    一、五大宗教的起源
    
    
    
    (一)佛教。佛教起源于公元前6-5世纪的古印度,公元前3世纪发展成为世界性的宗教。佛教的创始人是释迦牟尼,系古印度迦毗罗国(今尼泊尔王国境内)王子,姓乔答摩,名悉达多。因其属释迦族,故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意思是释迦族的圣人。佛教的基本教义是四圣谛、八正道、十二因缘等。四圣谛也称四谛,“谛”是真实不虚之意,指佛教的真理,有苦、集、灭、道四谛。八正道是指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十二因缘是说明众生生死流转的因果联系。佛教的主要经典是《大藏经》。
    
    原始佛教在释迦牟尼去世后的100年至200年期间,在印度本土得到空前迅速发展,后经过多次分裂最终形成了大乘佛教和小乘佛教。小乘是相对于大乘而言,是大乘佛教对原始佛教和部派佛教的贬称。大乘佛教兴起于公元1世纪的印度南部,在公元2世纪获得较大发展并形成了大乘佛教经典。公元前3世纪,佛教开始向印度周围的国家传播,先到斯里兰卡继而到东南亚的泰、缅等国,形成南传上座部佛教,也称巴利语系佛教。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并行传播,传到中国、日本、蒙古等地的佛教形成北传佛教。目前在东南亚及南亚各国流行的佛教属上座部佛教,不使用带有贬义的小乘佛教的称呼。
    
    (二)道教。道教为中国本土宗教,道教思想根植于老庄文化,产生于汉代。元代以后正式形成全真、正一两大派,至今已有1800年的历史。道教尊老子为教主,教义十分庞杂,主要有尊道贵德,生道合一,天应天威、心神合一,天人一体、修丹成仙,五道转轮等内容。道教的主要经典是《道藏》。道士经常诵读的经典有《玉泉经》、《道德经》、《黄庭经》、《悟真篇》、《参同契》等。
    
    道教形成宗教实体始于东汉,随后伴随着中国古代社会制度的变更和文化潮流的演进不断发展。魏晋南北朝是道教形成和确立的时期,隋唐至北宋是道教发展至极盛阶段。南宋至金元时期,道教在华北和南方出现了不同的数十个新道派,宣扬三教合一并注重内丹修炼。明清两代五百余年随着封建制度的衰落,道教也呈现出停滞不前的局面,但对中国文化的精神生活和风俗民情仍有很大的影响。
    
    (三)伊斯兰教。伊斯兰教是七世纪在阿拉伯半岛传播开的一种宗教,创始人是麦加人穆罕默德。随着阿拉伯半岛被伊斯兰教统一和阿拉伯帝国的建立,伊斯兰教由民族宗教成为世界性的宗教。伊斯兰教的信徒称穆斯林。伊斯兰教的教义由基本信仰、宗教义务、善行三部分组成。基本信仰主要指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后世,五项义务简称五功,指穆斯林在宗教生活中要坚持行善止恶,遵守道德规范。伊斯兰教的主要经典是《古兰经》。
    
    当代伊斯兰教主要覆盖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地区。伊斯兰教于公元七世纪传入中国,元至明代中期,伊斯兰教在内陆获得了广泛的传播,对回回民族的形成和社会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唐代伊斯兰教传播活动主要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元代伊斯兰教覆盖全国,明朝回回民族正式形成,清代伊斯兰教分化为四大门宦。
    
    (四)天主教。天主教是基督教的一个派别,中文直译为“罗马公教”或“罗马天主教”。天主教自公元1世纪在巴勒斯坦兴起后,历经两个多世纪的镇压和迫害,经过几代神学家的加工,使其教义、教规和神学思想更加精致并开始向统治阶层传播,基督教在罗马帝国时期得到合法化和空前发展。公元四世纪,基督教被立为罗马帝国的国教,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基督教遍布欧洲、西亚和北非。1054年,基督教分裂成为罗马公教和东正教两个教会。明末,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华传教时为了便于传播,与他的同伴们把基督教信奉的神译为中国传统宗教观念中已有的上帝、天、天主,最后由罗马教廷定名为天主,这就是罗马公教在中国被称为天主教的由来。天主教以《圣经》(包括旧约、新约)为经典,其基本教义是上帝创世说、原罪救赎说、天堂地狱说。天主教注重礼仪,有完整的宗教仪式,主要的宗教活动为洗礼、坚振、告解、圣体、婚配、神品、终傅七件礼仪。
    
    (五)基督教(国际上称基督教新教)。基督教是伴随资本主义的兴起而产生的革新派别,是16世纪西欧宗教改革运动的产物。16世纪初,马丁路德提出因信称义说,主张《圣经》是人们信仰的最高准绳,每个人都可在阅读理解圣经的基础上解释《圣经》,产生信仰,得到精神上的解脱和安慰,满足宗教上的需要。这一理论否定了教皇的权威及固有的教阶制度和教士特权,提出在经济、组织、信仰等方面与罗马教皇断绝关系,建立民族的、廉洁的教会。基督教由此而产生并在欧洲广泛传播。基督教在1840年后开始传入我国。基督教的经典是与天主教译本不同的《圣经》,各教派奉行的教义主要有三位一体说、原始原罪说、救赎说、信仰灵魂不灭和世界末日说。因基督教灵活开放的宗教活动方式和坚持信徒与教牧人员在宗教地位上的平等观念,使基督教以欧洲为中心在世界各地迅速传播,现在全世界基督教约有600多个大小教派、19500多个独立的教会团体。
    
    
    
    二、我国五大宗教的发展情况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各宗教文化已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一部分,我国的宗教徒有爱国爱教的传统。我国政府支持和鼓励宗教界团结信教群众积极参加国家的建设。各宗教都倡导服务社会,造福人群,如佛教的“庄严国土,利乐有情”,天主教、基督教的“荣神益人”,道教的“慈爱和同、济世度人”,伊斯兰教的“两世吉庆”等。在我国,各种宗教地位平等,和谐共处,未发生过宗教纷争;信教的与不信教的公民之间也彼此尊重,团结和睦。这与我们党坚持实施正确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是紧密联系的。
    
    (一)佛教。佛教在我国有汉语系佛教、藏语系佛教和巴利语系佛教三大派。历史上佛教一直是统治阶级维护其封建制度的文化工具,它的许多教义虽然客观上也反映了劳动人民对现实苦难的抗议和叹息,但是佛教在近代革命中几经改革,却没有摆脱被统治者利用的状态。新中国成立后佛教发生了重要的变化。1953年成立了佛教协会,实现了各民族、各宗派、各地区佛教的大团结,藏传佛教也获得了新生。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佛教事业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现在中国有佛教寺院1.3万余座,出家僧尼约20万人,其中藏语系佛教的喇嘛、尼姑约12万人,活佛1700余人,寺院3000余座。巴利语系佛教的比丘、长老近万人,寺院1600余座。
    
    (二)道教。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在明清以后随着传统社会的解体而逐步走向衰落。新中国成立后,道教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首先废除了道教中存在的封建地租制度,使道众能够自食其力,道教宫观成立了民主管理委员会。中国道教协会也于1954年成立。现在我国有道教宫观1500余座,乾道、坤道2.5万余人。
    
    (三)伊斯兰教。伊斯兰教主要有逊尼派和什叶派,我国伊斯兰教基本上属于逊尼派。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主要有回、维吾尔、哈萨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乌孜别克、撒拉、东乡、保安10个民族。这10个民族的人口约1800万,其中除主要聚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及甘肃、青海等地区外,分散在全国各地。建国后,为了促进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发展,由宗教知名人士于1953年发起成立了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并针对我国伊斯兰教门宦教派众多的特点进行了宗教制度改革,废除了伊斯兰教中的宗教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对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及伊斯兰教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现在我国有清真寺3万余座,伊玛目、阿訇4万余人。
    
    (四)天主教。新中国成立后,帝国主义被驱逐出中国,为中国天主教独立自主自办教会创造了条件。1950年后针对罗马教廷的粗暴干涉,我国天主教界进步爱国人士发起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倡议并迅速得到全国天主教信徒的拥护。1957年7月,中国天主教爱国会成立,相继在全国各地成立了地区性爱国组织,中国天主教走上了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道路。80年代以来,随着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进一步落实,天主教的教务活动围绕“爱国爱教、敬主爱人、投身四化、服务人群”的主要任务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在排除罗马教廷的干扰和破坏方面取得了重大胜利。截止到1997年,我国共有天主教徒约400万人,爱国宗教组织1500多个,教职人员约4000人,教堂、会所4600余座,天主教神哲学院11所。
    
    (五)基督教。基督教新教 于公元十九世纪初传入中国,并在鸦片战争后大规模传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督教界爱国进步人士开展以自治、自养、自传为主要内容的“三自”革新运动。1954年7月基督教界成立了中国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提出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团结基督教徒,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令,坚持自治、自养、自传、独立自主自办教会的方针。1980年又成立了全国性的教务机构中国基督教协会。中国现有基督徒约1000万人,教牧传道人员1.8万余人,教堂1.2万余座,简易活动场所聚会点 2.5万余处。
    
    三、北京的宗教状况
    
    
    
    北京市是个多宗教的城市,现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五大宗教。有依法登记的市级宗教社会团体8个,即北京市佛教协会、北京市居士林、北京市伊斯兰教协会、北京市天主教爱国会、天主教北京教区、北京市天主教教务委员会、北京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北京市基督教教务委员会。本市约有信教群众50多万人,其中佛教估计有20万人,道教5万多人,伊斯兰教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统计有24万人,天主教4万人,基督教2.5万人。全市现有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100处,其中佛教7处,伊斯兰教68处,天主教17处,基督教8处,宗教教职人员500多人。全市有3所宗教院校,即北京市伊斯兰教经学院、北京天主教神哲学院、基督教燕京神学院。
    
    多年来,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注意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注重加强党同宗教界的联系。宗教界长期坚持爱国爱教的宗旨,使首都宗教界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多年的实践表明,我们党的宗教政策是正确的,党同宗教界人士以及广大信教群众在内的爱国统一战线是牢固的。我们要认真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不断开创首都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责任编辑:杜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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